《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一文读后喜忧参半,一方面为我省不断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领域的技术研发,用粗管道替换细管道,深挖地下修建蓄水池,把城市变成“海绵宝宝”, 以彻底根治城市内涝成果喜人。另一方面,从这篇新闻最后一句话“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研深层大口径排水系统,可以应对50年到100年一遇的强降水,也有望在5年内付诸实施。”足以看出“海绵城市” 建设依然停留在钢筋水泥进行封闭排水系统建设层面上,距离沿海发达城市在城市建设中回归自然规律,不再全部使用钢筋水泥统一建设海绵城市还存在一定差距。
笔者认为:海绵城市建设应避免单一排水误区,亟需提档升级:第一,健全机制体制,完善政策制度。各地要相继成立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领全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并细化各职能部门、各辖区和城市建设主体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督查和考核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
第二,协同推进,明确建设要求。粗算一下,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到的中央部门有8个,主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涉及到山、水、林、田、湖及综合部门的话,就更多了。而且不仅涉及城市,还包括农村。必须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个整体推动,协同推进、协调配合,唯其如此才能达到目标。在中央层面,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各部门共同推进。地方层面,省市一级政府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还有地区之间的协同问题,不靠兄弟市是做不好这项工作的。例如深圳、东莞,都是非常缺水的城市,都要靠其他城市补充供水,协同配合很重要。同时,还要做到“三个自然”,即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要转变理念,实施湿地养草,关键是截污治水,让水干净,而不是一味地采取水泥钢筋深层大口径排水系统,斩草除根“三面光”,导致城市呼吸不了、渗透不了、很多生物生长不了。此外,各地应该编制规划计划,明确建设要求,细化海绵城市相关规划内容,以确保在各项规划中都能很好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要求。
第三,探索地方标准,加快项目建设。各地既要在制订一系列“试行版”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化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还要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三五”规划生态优先的原则,针对旧城改造,兼顾新城开发,积极采用国际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综合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保护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最优化实现海绵城市功能,实现人水和谐。
(老河口市政协委员、市工商局 张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