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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村公共健身器材超期服役隐患问题亟待解决

2015-10-23 1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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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近年来各地基层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增多、建设任务加重,各地体育设施尤其是基层农村公共健身器材超期服役问题日益凸显,安全事故和隐患时有发生。近期通过我们政协委员走访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胳膊断腿”的器材,与群众需求很不相称问题。按照2011年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的《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户外健身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为8年,但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使用寿命远低于标准规定,一般仅为3—5年左右,而一线社区农村多半户外健身器材都处于超龄服役的状态,大多数健身器材不同程度地出现螺丝松动、锈迹斑斑、转动不灵等情况,安全隐患重重。

 

    二是维护不善和人为损坏,暴露用法与管理不规范问题。农村社区,绝大多数居民不知道户外健身器材并非玩具,在使用前应对器材进行仔细检查,在确定没有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儿童在使用时,必须有成人在旁边看护,并给予适当指导,要让孩子保持运动协调,动作幅度不宜过大,以免造成意外。据部分村民反映,器材使用缺少正确指导,老人和儿童不明白器材使用指导规范,极易发生意外事故。

 

    三是缺乏后期维护资金,器材维修难问题。按照规定,健身器材的保修期一般是四至五年,在保修期间发生故障、损坏由厂家维修,但超过保修期厂家就不再继续负责维修。若自行修理,不但修理费高,而且社区资金落实、实际操作都存在困难。

 

    对策与办法:

 

    第一,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升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的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群众和基层实际需要,有重点、有选择地对辖区公共健身器材加强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完善管理制度,制定社区街道、巡修员长效管理考核制度,按月考核。同时,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爱护公共体育健身器材,制止有意或无意破坏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行为,积极主动地支持做好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进一步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提升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的维修水平。各地要在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操作方便的长效管理措施和管理办法前提下,体育部门、社区等要相互协作,定期对辖区健身器材维护情况进行督查和评比,并且要在政府部门网站设立健身器材申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公共健身器材的维修诉求。同时,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特别要及时更换掉超期服役的现有健身器材,以满足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需求。

 

    第三,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户外公共健身器材的使用水平。当前,部分农村户外公共健身器材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或移作他用情况比较普遍。对此,有关部门要通过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的社区体育组织,开展一系列群众性腰背按摩器、慢步机、单杠等器材体育比赛,引导群众正确、主动性使用这些公共设施,吸引更多居民参与社区体育活动,真正实现全民健身的目的。

 

    (老河口市工商局、市政协委员  张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