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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2015-10-15 17: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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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政协提案委主任  余红华


    近年来,新洲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清洁家园,保护环境”活动,区政府每年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村湾环境治理奖补,农村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同时,开展了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已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村16个、市级77个、区级118个,先后有两个村入围省、市十大“美丽乡村”。


    近期,我区又启动了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首批示范村5个。为了切实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农村,真正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果,建议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学规划设计院,彰显时代特色。坚决反对大拆大建、劳民伤财。美丽乡村建设要紧密结合当地人文风俗和不同区域老百姓的生活习惯,使新理念与旧风俗得以充分融合,重在基础设施的布局和村容村貌的整洁,最好体现一村一特色,使古老的村庄融入时代的元素,让人留连于乡愁,防止“千村一面”、形象工程。


    二、发挥资源优势,打造休闲旅游品牌。我区的赏花经济发展已具一定规模,桃花、梨花、荷花、桂花、紫薇花、油茶花、茶花等四香飘香,建设美丽乡村,可巧做“花”文章,与赏花游深度融合,达到宜居宜游的效果,带动服务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坚持多元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一方面要有效整合新农村建设、革命老区发展、旅游业等方面的政策性资金,放大资金投入效应,杜绝资金滥用和流失。另一方面要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如农村在外人士捐资支持家乡建设、企业投资旅游业和农业、结对单位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不同途径为美丽乡村建设添砖加瓦。


    四、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农村繁荣稳定。“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农民朴实的愿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首先要在老百姓中广泛宣传,使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和愿景在村民中家喻户晓,从而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其次要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让农民认识美丽乡村建设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主动配合,踊跃投工投劳投资,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