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闹的方式及危害
医闹事件大多数是在医院出现死亡医疗事故而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下发生的,主要有六种方式:一是围堵医院大门。死者家属组织亲戚、朋友以人墙方式将医院大门封堵,造成就医患者及其家属进出困难,以此扩大影响、激起“公愤”,逼迫院方处理医疗事故。二是围殴当事医生。采取谩骂、殴打等方式对当事医生进行人身攻击,强迫其承认事故责任,强迫其予以经济赔偿。三是围攻院方负责人。通过限制人身自由、谩骂,在医院设灵堂、焚烧纸钱等方式,迫使院方负责人承担事故责任、出钱兜底、摆平事件。四是损毁医院设施。打砸医院医疗、办公设施,迫使院方尽快承担责任、处理事故。五是阻断交通道路。组织家属、亲朋在医院附近的交通要道上拉横幅、摆人墙,阻断交通,扩大影响。六是骚扰政府机关。采取堵大门、哭闹等方式,扰乱政府机关正常秩序,给政府分管领导施加压力。
医闹事件严重扰乱医院正常的治疗、管理秩序,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就医秩序,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严重干扰政府机关的工作秩序,导致人们的思想观念出现扭曲,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医闹问题。
二、产生医闹事件的原因分析
发生医闹事件,其原因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医患关系紧张。服务理念出现偏差,医院注重经济效益、医生看重个人收益,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导致隐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一旦出现医疗事故,便剑拔弩张、很难调解。二是医生的责任不到位。医生在接诊、治疗的过程中,对患者的病情了解不够,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不够,导致医疗事故出现后,死者家属不了解、不配合,出现医闹问题。三是医院处置不及时。出现医疗事故后,医生没有报告院方或者报告不及时,致使死者家属先觉、先知,等到死者家属、亲朋闹起来了,院方才反应过来,导致处置工作被动。四是法律法规不健全。对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赔偿标准等问题上,大多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和办法,法国家或地方尚无具体的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同时,对医闹中的不法问题处置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五是医疗事故鉴定透明度不高。在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上,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不科学,公众参与渠道不畅、参与度不高,导致死者家属对鉴定结果不信任,从而出现医闹问题。六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出现医疗事故后,死者家属、亲朋信闹不信法、信钱不信理;一些不法分子乘机介入,在医疗事故的处理中出谋划策、煽风点火,从中捞好处、捞钱财。
三、整治医闹问题的建议
一是加大医院规范管理力度。医院要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为群众健康服务的理念,要摒弃利益第一的观念,树立患者生命健康第一的理念,切实改善医患关系;要教育、引导医生遵守职业规范、严守医德医风,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保障其知情权;要严格工作程序,杜绝人情就医、关系就医;要健全完善医疗事故处置机制,确保医疗事故规范、有序处置。
二是加大医患纠纷调处力度。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加大医患纠纷调处力度;卫计、司法、公安等部门应当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搞好协调配合,确保医患纠纷及时、稳妥地处置。
三是加大立法力度。应当制定完备的医疗事故处理法律法规,确保医疗事故处理有法可依;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机构应当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提高公众的参与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确保鉴定结果的权威性。
四是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应当依法依规处置医疗事故,严禁私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应当视情节、性质对医闹人员予以惩处,决不姑息。
五是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地方政府应当督促院方通过有效的渠道、采取有效的方式,及时公布医疗事故原因和处置方案,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应当组织各类主流媒体广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民众遵纪守法,敢于向医闹说不。
(钟祥市政协 武永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