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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行动的建议

2015-08-12 1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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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化解民营企业参与“精准扶贫”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近期,十堰市张湾区政协、区工商联深入80余家企业,通过与企业家面对面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就全区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情况不容乐观。 

 

    一、存在问题

 

    (一)缺乏组织引导。目前,企业参与扶贫还处在自发的松散的状态,近年来企业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大多数是仅凭企业家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所作出的自觉行动,而缺乏有计划、全方位的组织引导。其次,少数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参与意识不高,认为参与到扶贫开发无利益可图,不愿意做出相关投入。目前在全区152家帮建企业中,已经入村开展帮建的企业不足20家。  

 

    (二)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就总体情况来看,企业参与扶贫的认识上还存在单一性、简单化、程序化现象。其中:表现在单一性上,主要是面对“三农”工作,一些工业企业不知道该干什么;而企业如果本身是从事第一、三产业的,因为与“三农”接近,所以参与的热情比较高。表现在简单性上,大多数企业还是捐资捐物,参与实质性的产业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农村建设不是很明显,产业基地建设、技能培训等深层次延伸还不强。表现在程序化上,还存在推一把动一下的现实。

 

    (三)受援方存在重援助轻共建发展思想。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受援方总希望企业能在资金、物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轻视与企业共同建立支柱产业,共同发展。要使企业在扶贫开发中富有生命力,不仅仅看企业直接拿了多少钱,帮助修了多少条路、建了多少个水渠,更重要的是企业能把贫困村和企业自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村、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互惠共赢”,才能使企业在扶贫的领域中常做常新,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政企之间职责不明晰。在企业参与扶贫工作中,各级政府在支持、配合方面力度显得不大。比如在贫困地区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办理相关证件应当尽量简化手续,应当优先安排土地;对企业无偿援建的公益性项目,如扶贫开发及村庄整治项目建设中的各项收费应该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同时,企业正处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合理而清晰地界定政府和企业在计划制定、基础设施建设、上级扶持资金使用、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分工和作用,仍是一大课题。如:受职责所限,企业没有完全参与区、乡镇、村三级扶贫计划的制定,对各部门资金政策的集约化使用企业也不是太清楚,因而在政策落实、计划执行、资金使用上存在企业不知不明和优惠政策等得不到落实等现象,一些企业在扶贫开发计划的实际执行中有力不从心之感。

 

    二、相关建议

 

    为使企业能更好地参与扶贫开发,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组织引导。要将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指导;要尽快建立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积极主动抓好企业与扶贫村、贫困户的牵线搭桥工作,引导企业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选择相应的产业发展项目,在方式上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扶持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企业参与扶贫不能靠行政命令,只能通过政策激励、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引导、鼓励企业主动参与,才能具有生命力。针对当前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制定出台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如无偿捐助的税收抵扣、扶贫项目支持、企业贷款贴息、企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对企业参与扶贫的项目开发,各级各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资金,优先安排财政贴息贷款,优先安排土地使用计划,优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对在新品种和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以及农民培训、基地认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奖励;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参与扶贫的资源配置政策,不断优化工作环境,以调动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围绕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搞好服务保障。一是在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衔接上积极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瞄准帮扶对象;二是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给予配合,特别是在引导受援村方面,真正做到组织配合、制度配合、土地配合、劳力配合、观念配合,力求帮扶产生明显成效;三是要搭建村企合作的服务平台,重点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平台,促进企业与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实现企业与农村资源、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村企结对帮扶的效率和水平;四是要努力为企业参与提供政策、项目、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帮助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组织企业参与各种展销、拓展商务洽谈,扩大影响力,将企业发展规划与扶贫开发整体布局结合起来,为企业参与扶贫提供保障;五是在表彰奖励上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评比,对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纳入全区统一表彰奖励,使在参与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非公企业和爱心人士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老百姓中有口碑。

 

    (四)进一步发挥好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一是基层村、社区“两委”要切实发挥好引导作用,在扶贫工作中主动邀请民企参与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对口帮扶等计划的制定,认真吸取民企的建设性意见,不能直接将计划抛出来,强制要求民企直接完成。二是要引导民企发挥好组织的帮带作用。重点是发挥好企业在经合组织、商会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按照“行业相对、成熟建会”的要求,建设一批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提高发展效能。

 

    (五)要积极引导多形式参与扶贫。企业参与扶贫可以不拘形式,不论内容,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能力开展。基础较好、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直接参与定点帮扶贫困村,实行“整村推进”帮扶;条件具备的可以与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开展“村企共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属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可以将产业基地建在贫困村,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基础稍差,条件稍欠的,可以直接帮助建设一个具体项目,或修一条路,或建一个蓝球场,或建一个饮水工程,或者帮助失学儿童完成学业,或为一个困难家庭捐款捐物,奉献一片爱心等等。只要全区152多家企业都行动起来,将会给张湾区新一轮扶贫攻坚增添无比巨大的力量。


    (十堰市张湾区政协  刘丽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