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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娱乐设施下乡更需安全下乡

2015-08-03 18: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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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时节,笔者在城镇、乡村看到,一些“蹦蹦床”、“飞龙”、“飞船”、“转转屋”、打汽球等儿童娱乐项目走进了村湾,商家看准了农村儿童缺少此类设施的商机,从城市转移到了农村,给农村儿童娱乐增添了新的渠道。然而,笔者也了解到,这些娱乐设施大多陈旧,有的破损严重,有的“缺胳膊少腿”,在路边或在农村空地随地而架,既无规范的安全保护设备,也无针对儿童特点的安全措施。有的还在晚上架设在水泥路边经营,人来车往,更是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此,笔者建议:

 

    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组织质量优良的儿童娱乐设施下乡,抓住暑期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的下乡活动。并以村(社区)小学为场所,组织农村儿童到公益性送娱乐下乡的地方参加活动。

 

    二是有关部门要对集体、个体儿童娱乐设施经营单位进行核查,严格按照保障儿童娱乐安全的有关规定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三是文体、城管、妇联、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不良商贩只顾赚钱不顾安全的行为,对违反儿童娱乐安全规定的设施既不允许销售,也不允许“流通”。

 

    四是儿童娱乐设施下乡要做好配套工作。其一,儿童娱乐设施下乡要向主管部门报告下乡时间、娱乐对象及规模;其二,由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跟踪督查,随机抽查儿童娱乐设施的安全性、舒适性,特别是对那些“抛”、“跑”、“跳”、“转”的儿童娱乐设施,有关部门要跟踪检查,发现有不利于儿童安全的设施坚决予以取缔。

 

 (鄂州市华容区政协委员  陈庆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