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全面掌握我区的人口性别比的具体情况,6月底,我委联合江夏区卫生计生委对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年末全区常住总人口为65.5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1.38‰,人口死亡率为6.7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9‰,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67%;截止今年6月,我区出生人口综合性别比为111.99,出生人口性别比从“六普”的124降至116,特别是二孩以上的性别比与同期下降20个单位值。
1、出生政策符合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为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2015年6月份,我区对2010年—2014年度各街道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清查和统计评估。数据显示,我区出生政策符合率稳定在91%的水平。同时,一孩家庭积存率逐渐上升。近年来,全区出生一孩率保持在70%以上,二孩率稳定在26%左右,多孩率稳定在1.7%以下,2010年全区一孩家庭积存率为55.92%,2015年全区一孩家庭积存率逐年上升。
2、生殖健康服务稳步推进。
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我区及时对卫生计生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做到四个结合:将计划生育“四术”(人流、引产、结扎、上环)工作与医院业务工作相结合,由各医疗单位临床业务人员承担,规避医疗风险;将生殖健康服务、计生对象随访服务与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由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和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承担,统一规范管理;将卫生信息化建设与计生信息共享平台相结合,实时互联互通,共享信息资源;将免费婚检与孕前优生检测(孕期保健)相结合,由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优化服务流程。大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进工地、避孕药具进校园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稳步推进生殖健康服务。截止今年6月,优质服务水平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进一步完善了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体系,建立了孕前、产前和新生儿保健相结合的“一条龙”式的防治模式。
3、人口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全区上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深入开展“ “基层基础工作精准管理年”活动,加强对数据质量的监测,加大平时抽查力度,规范共享平台应用,利用信息系统查找问题并督办整改形成制度,促进了人口数据质量的稳步提高。全员库与当年报表的差距逐步缩小
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逐步深入。
我区目前有全员流动人口68245人,其中流出人口50009人,流入人口18236人。今年,我区按照市卫计委要求,以实现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为目标,探索建立了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平台,为辖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建立了健康档案、开展了流动育龄妇女和0-6岁儿童的健康保健服务。通过整合流动人口全员信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制度、有序推进均等化试点工作。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到位率达到98.53%;跟踪管理到位率达到96.30%。
二、当前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计生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有厌战畏难情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流出流入量越来越大,管理难度加大;计生服务对象维权意识增强,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求越来越高,行政处罚和行政管理措施逐渐弱化给计生执法带来困惑;基层计生工作复杂繁琐,加之卫生计生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基层计生干部深感工作压力增加,有厌战和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
2、 城镇化的速度加快对生育水平的潜在影响。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大量人群的购房及流动人口迁入给我区生育水平带来了潜在的影响,从数据分析看,2010年—2014年补报人数中,购房迁入占35.23%,生后流入的占33.5%。
3、避孕节育构成发生变化对生育水平带来的影响。
近几年来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性选择”,使得避孕节育措施比例发生了变化,2010年农村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率70.52%,但采取结扎措施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而药具上环呈上升态势。全区农村当年生育对象中,二孩及以上上环率上升,结扎率下降。从现有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构成看,2014年与2010年相比,避孕套和上环的比例共上升了4.74个百分点。采用避孕套和上环等可逆措施的比例上升,在客观上进一步增大了低生育水平的反弹风险。
另外,由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力度加大,双女户逐年增多,而双女户结扎工作较难,那么政策外多孩增多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三、几点建议
1、比对分析,及时预警。区、街、村三级充分发挥省信息共享平台“千里眼”和“顺风耳”的作用,指定专人每天监测,及时落实信息上报,及时预警灭灯,及时通报情况,强化(村)居在线平台建设,为领导当好参谋。
2、抽查暗访,通报追责。区街两级在统计上报上要严把“四关”(口径关、落实关、追责关、备案关),严防基层瞒报、虚报、错报,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强化帮扶整改。街道、办事处对重、难点村(社区)进行挂牌帮促,区卫计委对连续有政策外出生的村(社区)进行重点督导解剖,制订整改措施。
4、强化过程监管。加强对可再生育对象的孕产全程服务,真正实行名单化管理,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制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区卫计委将对孕情、出生、流动人口实行电话抽查,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5、错时工作,提高信息完善工作的效率。针对信息系统的屏障,要实行错时工作方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信息完善工作圆满完成。
6、突出重点,避免计生工作盲区。针对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等薄弱地段,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专班,经常性的清理排查,将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武汉市江夏区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