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溪县政协组织部分农业界委员就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专题调查,并通过对口协商的方式广发建言献策。
委员调查指出,近年来,竹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出台多项激励政策措施,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是组建专门机构,出台文件明确扶持政策;二是以奖代补,鼓励发展;三是搭建融资平台,破解发展资金困难;四是预算专项经费,支持规范化建设;五是示范引导,实施典型引路。多项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激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截止2014年年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55家,社员1.67万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21%;家庭农场38家;种养大户122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总面积13.2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47万亩的28.2%。新发展茶叶、魔芋、药材、林果等特色产业基地2.2万亩,山羊养殖 2.86万余头,牛6820余头。据调查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2014年人平纯收入9000多元,高出全县农民纯收入的近10%;38家家庭农场年纯收入达400余万元,每家农场平均年纯收入超过10万元。
委员同时指出了全县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的短板。一是土地流转不够规范。主要表现是土地流转周期短、流转的土地零星分散、土地流转标准不统一、流转合同不规范等,造成流出和流入的双方权益保障存在隐患。二是发展资金投入不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链条短,资金实力弱,投入能力小。目前,县委县政府虽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融资困难,但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期发展资金困难这一制约因素仍然明显。三是自身能力素质不够。目前,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体来讲数量偏少、素质偏低、能力不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虽然种类较多,但高水准的种养大户少,规范运作的家庭农场少,与社员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的合作社少,产业链难以向生产环节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拓展,整体带动和示范作用仍然不强。四是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不够。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售农副产品仍靠传统自发的方式进行交易,市场的变化、农产品的行情不稳定,市场交易平台狭窄,难以抵挡市场风险,造成经营收益不稳定。为此,委员协商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良性发展。通过新闻媒体、相关会议和技能培训等渠道,广泛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性质以及对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美丽富裕乡村的积极意义,提高社会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共识和合力,共同支持发展。同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引导,防止急于求成和盲目扩大规模的倾向,防止一哄而上、一哄而散的现象发生。注重政策引导,强化制度设计,避免“拔苗助长”现象,防止人为“归大堆”、“垒大户”。
(二)完善优惠政策,扶强壮大激励发展。一是县委县政府继续实行对示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奖励的办法,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信心;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价格优惠,解决生产成本过高的问题;三是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支农项目扶持范围,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后劲,支持返乡创业人士主动投资兴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扶持发展。一是坚持用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量身定制的“助农贷”、“扶贫贷”和“富路通”等信贷新品种。二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以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合体,由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三是采取联户联保、信用贷款、订单质押、农作物预期收益质押等多种形式,解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融资问题。四是整合农业发展基金、土地整理资金等涉农资金,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搞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机械购置等。五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探索政府支持的农业巨灾保险基金投保范围,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确保大灾无大损,小灾不受损。
(四)构建服务体系,部门联动支持发展。一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定期公布土地流转信息与价格,畅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流转土地渠道,促进土地有序规范流转,消除农民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出去的担心和顾虑。二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方式,着重加大特色种养、高产栽培、机械耕作、病害防疫、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提高业主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和防范能力。三是优化农村就业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改善人才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五)提高经营水平,提标升级转型发展。一是制定科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确定主导发展方向,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专业化、职业化、生态化发展之路。二是积极探索和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坚持适度规模、特色种植;坚持土地入股、股份经营。三是推行现代经营方式,坚持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工业化管理,把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建设成为品牌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示范农业的典范。
(竹溪县政协 李章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