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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的建议

2015-01-23 1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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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愿者以其爱心、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主动配合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在解决居民生产生活困难、帮扶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志愿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两年,我区参与志愿服务的人数超万人次,在全区也形成了诸如阳光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环保志愿者联谊会、爱心联盟、暑期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春运志愿服务等一批有社会影响民间或官方、半官方半民间志愿服务项目和组织。但目前我区志愿者队伍主体仍为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以及假期部分大学生,而推进幸福新洲建设,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氛围,迫切需要一大批热心社会事业的志愿者。真正推进志愿服务工作走向常态化,就必须通过建立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发动更多的非体制内的志愿者,即越来越多的社会人士广泛加入到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中来。


    一、建立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人身保险制度


    首先,要积极鼓励有意向参与志愿服务者通过统一渠道进行注册,对于能够坚持在一定期间开展政府指定或倡导的志愿服务项目内的注册志愿者,应根据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相应投入必要的财政资金,为其购买必要的保险,减少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如2014年,北京市财政局拨付资金,按照政府财政支持、保险机构让利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选择最优的保险机构,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在深圳,志愿者(义工)组织发展较快,“深圳志愿者(义工)证”具有保险服务功能,志愿者在深圳市范围内履行志愿服务期间享有保险服务。


    二、建立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个人奖励制度


    为调动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更加有力地弘扬志愿者精神,应当按照志愿服务实际小时数,设定星级,累计分值,定期公示表彰一批星级志愿者。星级志愿者持相应卡证在指定位置享受就餐、乘车、游玩、观影等公共服务时,可以享受不同的优惠。


    建立在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奖励制度。设立“志愿者奖学金”,对于参加志愿服务时数达到一定量的在校大学生、中学生,按照一定的志愿服务小时数标准,给予一定的奖学金予以奖励。如美国规定青少年提供超过1400小时的社会服务,将可获得4725美元奖学金。


    建立国家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服务积分考核制度。按照年龄进行适当分类,每个类别的人员每年设定最少的志愿服务实际小时目标数值,并和年终考核、个人绩效奖项等实际利益“挂钩”,调动此类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三、建立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信息认证系统


    落实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需要借助计算机信息认证系统,使志愿者个人信息、个人参与志愿服务的信息得以顺利记录并纳入保障和奖励的范畴。志愿者在注册并通过身份审核后,可以发放有芯片志愿服务电子记录卡,在每次参加政府指定和倡导的志愿服务项目或经过批准的志愿者组织认可的志愿服务后,登录网站,记录志愿服务情况并志愿者组织审核、鉴定,信息认证系统生成相应志愿服务小时数等基本数据。2014年11月24日,中国“志愿云”计算机系统发布,用信息技术手段规范全国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和异地转移接续,具有志愿者实名注册、自动生成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时间APP记录、志愿服务证书自动下载、服务记录异地转移接续等特色功能,目前注册志愿者达到500万人。我区应主动寻求对接。同时,应考虑志愿者享有就餐、乘车、游玩、观影等公共服务优惠项目的地点,设立“注册志愿者优惠”电子感应器,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所形成的累计分值“刷卡”享受优惠,以此放大志愿服务的社会效应。


    四、建立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项目社会化资助平台


    由志愿者组织管理单位(如区文明办)牵头,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思路,一方面,有计划地开展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项目和组织给予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每年可以根据财政资金对社会事业的投向,设计一批志愿服务项目,面向管理规范的志愿者组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发包志愿服务项目,在志愿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或期限届满后,通过第三方评价对实施过程的质量进行公开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给予资金支持。还要积极筹划和鼓励志愿服务项目与慈善事业接轨,对于经过长期组织实施效果好、口碑好、有良好社会效果和品牌效应的志愿服务项目,可通过组织爱心企业与志愿服务组织和项目“双向选择”的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注入,从而把志愿服务做成比新洲慈善事业受惠人数更多、社会影响更大的品牌,全面促进新洲的文明进步。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  肖新锋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