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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政协委员建言: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2015-01-13 2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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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竹溪县政协副主席周克新在县林业局主持召开全县林下经济对口协商议政会,部分县政协委员与县林业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为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广泛建言献策。

 

    委员协商指出,竹溪是全国500个资源富县之一,森林覆盖率78.6%,居全省县市区前列,林业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竹溪县委县政府坚定“绿色发展”理念,将林下经济作为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坚持一手抓生态建设不放松、一手抓产业发展不动摇,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委员分析认为,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还存在“三少、三小”问题。一是发展模式少,规模小。近年来,虽然全县林下经济初步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等三种发展模式,但多数农户都是以“放鸭式”的发展,自产自销,除林药、林魔、林牧有一定的规模外,其它模式还在探索之中,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二是激励政策少,扶持小。截止目前,全县还没有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也没有出台发展林下经济的相关扶持政策、奖励办法,资金扶持与技能培训少,农户在种养过程中缺引导、缺资金、缺技术,造成种养成本过大,经济效益不高;三是产业大户少,效益小。全县既没有一家林下经济龙头企业,也没有林下经济发展比较突出的特色乡镇、专业村。现有的种养户、专业合作社也都是“单兵作战”、“小打小闹”,没能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模式,带动能力弱,经济效益低下。

 

    为此,委员建议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发展机制,创新发展举措,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互利共赢。

 

    (一)树立生态理念,推动林下经济科学发展。一是坚持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在实施好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的同时,立足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态林业、经果林、工业原材林等现代林业产业,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互动、协调发展,从而既保护青山绿水,又发展林业生态产业;二是坚持林业生态建设与农民增收致富相结合。把生态“绿”与群众“利”有机统一起来,既打造绿色生态,又构建“绿色银行”,形成独具竹溪特色的“绿廊”、“果廊”、“景廊”;三是坚持把林业生态建设与促进资源节约相结合。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按照生态环保、低碳降耗要求,积极动员农户改燃节能,最大限度减少人们生产、生活中对生态资源的破坏,实现提高生活质量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二)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林下经济健康发展。一是改进发展方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结合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转让、承包、租赁、买断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发展“公司+林下经济基地+产业农户”、“林场+示范户+散户”等新型业态,着力构建企业带大户、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发展局面;二是改进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林茶、林果、林草、林菌、林药、林禽、林畜、林菜、林蜂等种养模式,淘汰不适应市场需求、种养不对路的林下产品,提高立体种养水平,提高产出效益;三是改进扶持方式。围绕林下优势产业板块建设,按照“扶持、扶大、扶强”的原则,重点支持湖北龙王垭茶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催生扶强一批专业化林下经济发展龙头,鼓励带动广大种植户、养殖户搞深加工、精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以龙头带基地的形式促进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三)创新发展体制,推动林下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创新融资机制。打破林业产业发展机制老化、资金短缺等瓶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金融支持、部门扶持、农民参与”的多元投入方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二是创新经营机制。规范和简化农村土地流转审批程序,鼓励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大户等租赁荒山、流转土地,规模化发展花卉苗木培植、林果种植、林下养殖等绿色产业。三是创新奖扶机制。采取财政贴息贷款、中小企业政府担保贷款等措施,促进金融企业积极放贷,支持民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大户发展林下经济。

 

(竹溪县政协  李章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