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洪 慎先志
改善和保护农村河道水环境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生态立市” 、“五个当阳” 和冲刺全国百强县市建设发展战略的基础保障。打造河畅、水清、岸洁的农村河道环境,既有利于保障水质安全,又有利于改善人民居住环境。但是,从当阳市市农村河道环境现状显示,部分河段污水横流、垃圾成堆,水质安全堪忧,加强河道生态治理、强化水环境保护势在必行。
一、当阳市农村河道现状
当阳市位于湖北省中西部,地处荆山山脉以南的沮漳河中下游,为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长期以来,受工业废水、农业废水、生活污水及矿山开发等多重污染,部分河道水质恶劣,加上护岸塌损水土流失,河道淤积严重,自净能力减弱,严重影响了城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居住环境,降低了河道蓄水防洪和纳污净化能力。
近几年来,当阳市按照“生态立市、科学治水、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保障防洪安全为重点,将堤防建设、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沮河、漳河、沮漳河治理工程,城区和乡镇集镇河道防洪能力明显增强,河道水系生态逐步得到修复,保证了河道安全,改善了人民居住环境,促进了集镇建设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堤防设施薄弱,防洪标准低。一是有的岸体已老化损毁,出现虚脚、变形等险患,抵御灾害的能力十分脆弱。二是河道淤积较严重。三是人为侵占河道现象时有发生。
2、监管力度不够,部分河道污染较重重。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相对滞后,目前仅城区一处污水处理厂,乡镇集镇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垃圾直接排放河道,部分集镇河道水质发黑、发臭,加重了河道水质的恶化。
3、部分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存在随意把垃圾倒入附近河道现象。
4、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检查没有硬性指标、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导致污水排放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垃圾堆放无人管理,河床抬高无人清淤,河道保洁的质量与要求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几点建议
河道水环境建设与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与保护为重、生态治水、点面结合”的治水思路,把握安全、清洁、生态“三理念”,坚持做到建、管、养“三结合”,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1、实行综合治理,源头控制。以堤防建设、河道清淤、排污整治、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点面结合,综合整治,为加强河道水环境建设打好基础。加快推进防洪设施建设,通过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河流综合整治、山洪沟治理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建集镇、重要村组、基本农田等重点设防部位的堤防护岸,清淤河道,保证河道畅通,增强防洪能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小流域治理、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措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河道自净功能。加强河道排污治理,建立集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和垃圾集中处理厂,加大排污管网建设力度,规范排污口设置,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大环保的监控和执法力度,从监控重点污染企业向全面监控拓展,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依法关停和整顿重点排污企业,从源头控制水体污染,保护水环境。
2、建设与管理结合,标本兼治。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在搞好河道水环境建设的同时,注重水环境的长期管理与保护,通过工程养护、清淤保洁、生态修复等措施,维护河道正常走势,建设清洁河道,标本兼治,促进人水和谐。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切实加强河道堤防、护岸、堤坝、渠道等水利、水保、水文、排污工程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依法打击人为破坏水利设施行为,确保其安全运行。依法打击河道乱搭乱建、乱堆乱倒、围垦种地等侵占河道行为;规范河道采砂,杜绝无序采砂、只采不恢复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河道清淤、清理垃圾活动,河道清洁,维护河道正常走势,保障河水畅通。注重河道生态建设,大力提倡以植树绿化为主,水生植物为辅的生物护岸方法,节约投入成本,保护生态环境。
3、整合社会资源,加大投入。加强河道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日常管理都离不开政策、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国家补助、地方配套、社会参与多元化投入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大对农村河道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大力争取和实施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土地治理、农业开发、排污整治等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项目,积极整合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扶贫、移民、环保、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河道综合治理建设投入。在辅助设施建设和日常管理方面,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从土地出让收益及南水北调生态补偿资金中提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水生态环境建设。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作用,筹集一定的维护资金,对群众和其他社会团体参与农村河道环境建设管理实行以奖代补。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以美化村镇环境、建设清洁村庄户院等措施,努力打造清洁小流域。
4、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加强农村河道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的具体表现,必须建立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管理有序、高效实用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由政府统筹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建管格局。明确责任主体,按照行政区域划分,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内河道水环境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围绕生态、安全、清洁、美观的总体目标,建立管护机制,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任务。各乡镇、村按照责任范围,对所属河道、小型水库、堤防工程管理,实行“库长制”、“堤长制”、“河长制”等,将责任明确到人。将河道水环境建设和保护作为集镇建设、生产开发、治水惠民的前置和基础,水利、环保、国土、住建、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加强河道基础建设、治污防污、生态建设、规划用地等方面管理,搞好技术指导和行政服务,规范审批许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河道水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倡导文明生活风尚,增强爱护水环境、保护水生态的主人翁观念、公民道德意识和环保意识,赢得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使保持河道清洁畅通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