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 吴志祥
今年新洲区政协将村级“三资”管理列入2号建议案,我觉得是抓住了农村村级工作的“牛鼻子”。通过区政协组织我们农村经济界别委员到秭归县学习取经和区内视察,结合自己在实践中的肤浅之见,我觉得下一步在农村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中,要在发挥村民代表会议作用上做文章,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学法守法用法,召开好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组成,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或村民小组推选,不得硬性指定。
因而,我们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能走捷径,不能简单敷衍,首先得吃透法规精神,而后照章办事。广泛发动村民,让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出能代表村民利益的“代表”,让代表们直接参与讨论和决定村里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尤其是加强对“三资”的内容、形式、管理实施监督。
二、讲程序讲规范,真公开全公开。村民委员会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村委会成员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形象,而农村“三资”事关农民利益,如果操作起来“躲猫猫”,势必引起群众的猜疑和不满。
因此,在资金方面,要让村民代表了解来龙去脉,看收支正常与否,开支合理与否、资金使用应不应该、报批手续是否完备、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无异议;在资产登记或处置时,见不见得阳光,有无暗箱操作,有无漏登和隐瞒;在资源租赁或发包过程中,是否按规范交易、申报审批、委托交易、信息发布、监督评审、成交公示、签订合同等关键环节操盘。
只有讲程序讲规范,同时真公开全公开,才能避免人为插手、个人拍板,才能取信于村民代表。
三、主动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广大村民的意愿,能有效避免村委会工作决策的失误。在“三资”监管工作中,主动接受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既密切了干群关系,也能防止滋生腐败;既能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公信力,又能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履职水平。
四、让村民代表会议做“三资”管理的主人。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村级“两委”起领头羊作用,但工作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三资”管理也一样,要科学、合理、公正、效益最大化、代表村民利益去管理“三资”,一定要让村民代表会议当好“三资”管理的主人。“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说的就是群众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因而,在村级财务收支、工程项目建设、资产经营处置、资源经营权流转等工作中,凡事与“代表”商量,每个环节接受“代表”监督,全过程向“代表”公开。村“两委”搭台,让“代表”唱戏,“三资”监管才会一步一个脚印。
秭归县的经验告诉我们,按法规办事,平安无事;按程序办事,干部不会出事;主动接受监督,村级发展方能持续;让“代表”当主人,基层才会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