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 夏正怀
湿地是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是自然界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它不仅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多种资源,而且在抵御洪水、调节河流、蓄洪抗旱、控制污染、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等方面有其他系统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巨大的环境功能和效益。因此,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保护好湿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
涨渡湖湿地是建设美丽新洲、生态新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各级的重视和关注。2002年,涨渡湖湿地被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江示范项目确定为长江生命之网示范区,成为我省第一个被世界性环保组织参与保护的湿地;2004年被确定为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近年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湿地保护活动,涨渡湖生物多样性逐年提高,湿地功能已得到初步恢复。俗话说“湿地好不好,就看鸟类有多少”。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涨渡湖仅红嘴鸥种群达14000多只;2005年发现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小天鹅38只;2006年小天鹅种群数量一次达200只;近10年来,春季鸟类增加了44个种类。目前,涨渡湖湿地保护区共有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14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8种,珍稀濒危保护植物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粗梗水蕨种群规模,更是全国罕见。涨渡湖湿地丰富的自然资源及得天独厚的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极高的保护价值。
但涨渡湖湿地保护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认识有待提高。少数人对湿地功能认识不足,湿地保护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利用关系,导致部门之间责任不够明确、保护措施难以落实。二是机构有待健全。区涨渡湖湿地管理办公室,编制3人,平时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特别是缺乏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三是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湿地保护区站点、标识、道路等还没有达到保护区建设的标准要求。四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除国家项目投入外,省市只有少量的保护经费划拔,根本不能满足湿地保护区建设的需要。五是湖泊污染源未得到有效治理。周边村镇居民生产、生活废水直接入湖,对涨渡湖水体造成污染。
湿地保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进一步引起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为此建议:
一、生态调节,激发湿地水系活力。应做好水生植物的培育,调整种植种类,通过科学种植芦苇、水葱、浮萍、莲、苦草等水生植物,治理水体富营养化,消除重金属污染,防止水生植物腐烂造成的二次污染,维持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健康。同时,充分利用国家湿地保护政策,尽快立项启动“三湖通江”工程(即长江、涨渡湖、七湖、陶家大湖互通);打开闸门,灌江纳苗,促进江湖之间的水文、地理、化学和生态联系,恢复湿地功能,增强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恢复涨渡湖水系生态网络和水体活力。
二、综合推进,打造涨渡湖优质湿地示范区。着力做好防污截流工作。建立和完善湿地科研与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湿地各项数据,使湿地保护工作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制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方案,调整养殖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使涨渡湖成为鱼类资源丰富的绿色商品鱼生产基地和水生动植物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的湿地示范区。
三、加大投入,改善湿地保护区的设施条件。按照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涨渡湖湿地保护区常设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必需的设备,建设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除国家投入和省市补贴外,区级应设立湿地保护专项基金,采取财政补助、社会筹资等办法,解决湿地保护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逐步完善保护区监测和保护站点、道路交通、水生植物、替代产业、科研设施等基础设施。
四、整合力量,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湿地保护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多环节的通盘协作。应营造全社会知晓、关心、支持、参与湿地保护的氛围,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整合职能,明确林业、水产、水务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建立目标考核体系,统一运作,加强监督和执法,杜绝湿地资源乱开发滥利用,提高湿地保护效益,促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常态化。
五、有效利用,发展湿地生态休闲旅游。享誉全国的林渔鸭立体林业基地,是国内科技含量最高的人工湿地,也是涨渡湖湿地的最大亮点。应科学规划,整合涨渡湖抗日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资源和湿地生态观光旅游资源,精心运作,将涨渡湖湿地建成美丽武汉的靓丽名片和重要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