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政协社法委
住房保障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幸福江夏、和谐江夏”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江夏区城镇化进程步伐加快,全区城镇人口迅速增加。房地产市场活跃,发展势头良好,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们的收入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市场上房价不断攀升,已超出了大多数居民的购买能力,导致有一部分群众无法通过个人努力解决住房问题,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益突出。 “十二五”期间,党委、政府要将保障房建设作为建设幸福江夏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既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又要切忌盲目建设,将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切实保障中低收入市民最基本的居住权利。因此,加快构建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显得尤为迫切。我委专题调研了全区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江夏区住房保障工作现状
江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从2007年开始,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列入政府十件实事之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并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导并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解决民生问题,积极探索住房保障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由廉租住房租金补贴、配房租赁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等制度组成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从2008年全区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推进和开展,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政府实事或人大、政协议提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断增加保障方式,逐步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全区以实现居有所居的目标,遵循社会公开的原则,逐步推进住房保障体系由产权式保障为主向产权式和租赁式保障并重转化,建立“双轨并行、四类并存”的住房保障体系(“双轨”是指住房的产权式与租赁式两种保障方式,“四类”是指保障房的四种类型: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经济实用房、限价安置房)。
截止2012年底,全区累计竣工完成经济适用房10.21万平方米、1261套,廉租房2.9万平方米、577套,公共租赁房3万平方米、511套,棚户改造2万平方米、163套,累计发放租金补贴4440户,补贴资金741.06万元,全区2万余人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区政府在满足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外,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完成3个公租房项目1204套房屋建设任务,金水农场1056套垦区危房改造,剩下500户正开工建设中。
二、存在的问题
从2008年我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项目启动以来,共投入建设资金1亿多元,逐年推进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租房,逐步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累计发放住房租金补贴4440户,补贴资金741余万元。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住房保障动态性工作难以把握。住房保障工作属动态管理方式,因家庭经济、住房状况变化,住房对象也不断变化,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很难准确介定,给工作的开展带来困难。另外,全区部分居民住房困难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保障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准入退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保障房后期管理没有紧紧跟上。
(二)房屋租赁缺乏长效机制。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同时,租赁管理存在远近不平衡、城乡差别大的问题,管理力度还需加大。出租屋的长效管理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导致日常管理工作较被动,衔接工作和相关机制还需不断完善。
(三)房地产市场管理难度较大。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面广线宽,由于工作体制不顺,部分管理职能缺位。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要求纳入区房管部门实施管理,而在我区商品房预售许可由建设局开发办负责,商品房的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却在房管部门,导致开发与监管脱节。同时,在房地产中介机构整治、保障性住房竣工验收等工作中,各部门仍存在推诿现象,管理难度加大。
(四)公租房建设未纳入政府建设计划。2012年我区现有公租房全都为开发企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建设的,用于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困难,但没有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城镇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租住房廉住房的社会夹心阶层的住房困难。全区目前有6个单位和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为解决全区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全区缺乏相关政策,以利用公租房专项资金对这些企业进行补助。关山桥廉租房小区二期主璧园小区一期工程,区财政预算建设资金2000万元,实际收购价格需3000万元,其中差额1000多万元,是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五)报批程序落实难。按照《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保障性安居工程从计划阶段到建设阶段65个工作日,但是实际工作中需要200多个工作日才能办好所有手续。而且,土地问题一直是困扰保障房建设的主要问题,受国家土地政策的影响,土地报批较为困难。
三、建议
2013年是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年,从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情况来看,2013年江夏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量为800余户,建设规模3万平方米,而至今建设用地没有得到落实。为此,建议:
(一)争取政策,提标扩面。继续坚持“保基本、低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增加保障方式,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租金补贴对象,配房租赁条件,经济房购买资格,对经济适用住房、配房租赁、租金补贴等工作,全部实现提标扩面,并通过江夏电视台、江夏报等新闻媒体对外公示,使更多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主动申报。同时,区政府应将公租房纳入计划,划拨土地建设一批公租房,以解决我区中等到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二)加大巡查,组织协调。目前全区保障房项目已经确定,下一步就是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应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巡查,落实工程进度,加强房屋质量监管。同时,保障房建设项目涉及到市、区十余家部门,建设手续、审批手续等比较复杂,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加强组织协调。
(三)加强监管,创新机制。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积极探索房屋租赁管理进社区工作新机制,实现房屋租赁日常管理工作与信息平台建设的对接,提升房屋租赁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把关,简化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各街道社区,对申报租金补贴和配房租赁的家庭住房状况和收入情况,采取一看、二问、三评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实行阳光操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使真正困难的群体受益。政府还要组织相关部门,签署业主验收合同,简化办理程序,加快办理进度。
(五)跟踪督办,解决差补。进一步发挥人大、政协、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骗取、使用、强占保障性住房等行为进行依法严惩。区政府将廉租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妥善解决关山桥廉租房资金差额。同时,高度重视保障房小区的规范化建设和后期管理。组建专班跟踪督促承建开发企业,确保工程质量,协调各职能部门完善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使小区的建设质量、宜居环境丝毫不逊色于商品房的楼盘小区。高起点谋划小区物业管理,为住户营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