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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

2014-09-15 00: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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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湖北省委员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当前食品安全信任危机原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源头治理乏力,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屡有发生。我省是中部农业大省,其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抓手,不仅能减少农民的风险成本,减少社会管理的风险成本,更能够直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整体而言,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尚处于“治标”而远非“治本”的初级阶段。尤其与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无公害和健康理念相比,与国际质量标准相比,与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农民自身发展的需要相比,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问题:一是农村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农村工业“三废”的污染、化肥农药农膜对土地的污染、畜禽及生活污染等,都直接导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下降。二是农产品质量标准内外有别。我省农产品出口的合格率为99.8%,而内销的农产品合格率还不到90%,出现内外有别、双重标准的现象。三是农业生产方式落后。我省农产品生产至今仍然主要由一家一户的传统生产方式支撑,标准化生产规模还不到50%。四是农产品生产源头综合监管不够。农产品生产主体量大面广,农业生产监管难;工业品化工原料管理混乱、安全隐患多;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分散,部门之间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工作投入不多,标准的实施推广力度不大,仍是我省普遍现象。五是农产品质量检测成本高。当前,国家和地方投入大量资金,相继建成了一批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而不少地方却没有能力配套运行经费,导致检测仪器长期闲置,难以开展经常性的大型检测。

    二、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科学的农业标准体系
    1、建立农业标准体系。主要是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农药残留及其有毒有害物质卫生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龙头企业标准体系等。要依靠完善的标准体系,提高农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优先考虑产业发展急需的农业行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配套完善主要农产品从产地环境要求、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栽培(养殖)管理、农产品采收(捕捞)等农业地方标准,特别是要加快完善优势农产品、出口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省级标准以及市、县(区)标准和协会、合作社标准规范于一体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2、建立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立农技推广部门、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内的多层次、广覆盖、重实效的农业标准推广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基地规模,力争用5-10年时间达到较高程度的标准化生产。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区)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建设优势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
    3、建立农业标准监管体系。把好农业投入品管理和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关口。着重抓好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范以及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残留限量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实施。具体讲,就是要抓好四个管理:一要抓好产地环境管理。通过产地环境监测,完成农产品适宜生产区、限制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的规划;从源头控制工业“三废”和城乡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对农产品的污染,特别是粮食主产区要实现污染零排放。二要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管理,防止高残毒农业生产资料的使用。三要抓好生产管理,重点是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和农业生产资料的科学、合理使用,建立农产品生产安全间隔期制度。四要抓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管理,建立诚信的产品信誉。
    4、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是与国际农产品质量管理接轨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信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要建立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基础,涵盖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名牌农产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大力推进农药GLP、兽药GMP、种植养殖GAP、加工HACCP、ISO9000系列标准、ISO14000系列标准等国家质量标准认证,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1、政府引导标准化生产。引导农业标准化与实施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重点示范项目相结合,与发挥地方农业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相结合,与“菜篮子”工程相结合。要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生产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结合国内外的行业标准要求,制定可行的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尤其是要将我省有出口竞争优势的产品如食用菌、蜂蜜、淡水鱼加工产品的标准尽快制定、修定并完善,推动我省农业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
    2、农技部门具体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要发挥农业推广机构及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优势,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方面,要加强正面宣传,开展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化学投入品使用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在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农药方面,要加强国内高效低毒农药的试验示范推广。通过农技部门指导农户从事标准化生产,减少流通环节的检验检测,既提高效率又节约成本。
    3、企业带动标准化生产。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辐射效应,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组织形式,将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实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使龙头企业生产的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推动农产品生产上规模、质量上档次、管理上水平,从而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源头抓起的组织基础。
    4、品牌推动标准化生产。要借鉴我省一些成功品牌的做法,鼓励和引导种类相同、品质相近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组建企业集团和协会,统一生产、统一加工、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注册或使用商标、统一包装和标识、统一广告和营销策划,利用品牌的效应来推动标准化生产。

    (三)依法加强监管
参照世界各国的管理制度,根据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发展的内在需要,适时整合现行分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督促各市州整合执法资源,尽快组建市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建立高效运转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1、突出农产品监管的对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养殖大户等是农产品生产监管的重点对象。
    2、加强农产品监管的重点。主要是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营造农资安全环境。对于在饲料和农作物生长过程中,违规使用禁用、限用高毒高残留化肥、农药、兽药、添加剂、激素以及违法使用、添加禁止使用的化学品的行为,打击要狠,处罚要重,确保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化工企业化学工业品的管理,并组织监管人员进行清理规范。要根据农时季节性特点抓好专项整治活动。
    3、坚持监督自律并重。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团体的服务、自律和监督作用。

    (四)加大投入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公益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基础性建设和科研支出应纳入公共财政支出,增加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的源头监管以及农产品的体系建设及规划等。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创新和相关研究工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