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国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没有得到相应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在一些城市和农村的一定区域出现了空心化局面。只有深入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部署,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才能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才能促进基层长治久安。
一、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领导对基层社会管理认识不到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认为社会管理事杂面广,成绩体现难;有的认为社会管理在政绩考核中权重较低,干好干坏影响不大;有的认为社会管理耗时耗神,害怕被琐事缠身;有的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社会管理工作就能迎刃而解,基层社会管理是基层干部的事,与己关系不大。
2、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陈旧,行政色彩浓厚。一些地方领导满足于辖区内不出事、不闹事,从“治未病”的思维和角度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还不强,各种社会矛盾等到激化、爆发才被动处置,而处置时过多依赖行政的强制力和威慑力,造成了不少不必要的社会反感和对抗;近年来又过多、过滥使用财力来应付,给一些唯利之徒以可趁之机。
3、服务体系不够健全,部分地方出现管理真空。由于管理粗放,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绝大部分问题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大量上访和信访。一些职能部门对信访问题能推则推,相互“踢皮球”。基层司法程序复杂、效率不高、执行困难,甚至有非公正裁判现象,打击了基层群众司法解决问题的热情。各类渠道受阻不畅,群众诉求无法释放,极易造成群体性事件。
4、对新生事物、新生人群、困难群体等关心和重视不够。政府部门对网络信息化、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群体加速分化等新情况带来的变化准备严重不足。政务信息公开步伐远落后于网络的发展,经常被网络信息牵着鼻子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的公信度。
5、基层社会管理人、财、物、权等配备严重不足。城市社区管理区域一般较大,需管理人员较多,但社区配备人员较少且老化,知识水平不高,办公条件较差,很多基本服务性机构和设施无法设置,财力全部依赖有限的行政拨款。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依托村两委平台,由于村集体经济空壳化、村民大量外出出现的空心化、部分村干部履职的利益化,使得农村社会服务难开展。
6、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发育严重不足。基层社会管理过度地依赖政府,社会管理组织少、小、散,一些理应成为社会管理组织的群团组织过多承担了政府职能,没有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
二、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的建议
1、完善政绩考核体系,促进提高认识。进一步把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纳入政绩考核内容,扭转各级干部的政绩观,切实提高对社会管理特别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视程度。努力转变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工作重点,把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基层社会管理中的问题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把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和效能作为领导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和锻炼,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
2、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和方式,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政府要从直接社会管理的位置上逐渐淡出,间接地为社会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转变依靠强制力和威慑力保持社会稳定的传统观念,增强从“治未病”的思维和角度维持社会稳定的意识,改进与完善对容易引发社会纠纷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管理办法、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将社会矛盾主动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能力。在慎用行政硬手段的同时,要防止“人民问题人民币解决”的倾向。
3、实施精细化社会管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实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全覆盖。城镇的社会管理工作要以社区为基础,深化细化社区管理网络,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依托各个相对封闭的小区管理,建立和完善楼长管理服务制度,形成“社区+网格+小区+楼栋”的管理网络。借助物联网、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构建“全响应”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实现群众基本情况和诉求能准确快捷地传递到党委政府。加快社会管理工作体制与机制建设,在信访部门的基础上设立群众工作相关机构,赋予更大的权限,实现基本社会管理事务能在一个部门内得到解决。农村的社会管理可探索“搭建一个平台、创新五个体系”。“搭建一个平台”就是在农村建立社区化服务机制,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的原则建设农村社区,将每个社区确定为一个管理网格,选择一个适宜村庄设立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医疗卫生、警务、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服务站和便民超市、办事服务厅,把县、乡镇(街道)能够在社区办理的事项全部下移到中心,近距离服务农民。“创新五个体系”就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基层组织体系、公共政策体系、民生保障体系、公共安全体系、思想文化建设体系。
4、加大对新生事物、新生人群、困难群体的关心关怀和服务力度。一是要高度重视网络对社会管理的影响。传统媒体要增强向互联网延伸的紧迫感和主动性,推出具备自身特色的官方微博等网络服务平台,做好舆论引导。各地要设立专门的网络舆情信息研究监测机构,及时把握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思想状况、价值取向及其变化,适时、适度、有针对性地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控制工作。二是要高度重视对拆迁、城管执法、环境污染等领域的管理。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深入这些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高度重视对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的管理服务。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努力为他们融入城市生活提供有效保障。
5、加强对基层社会管理人、财、物、权等配备。把经济发展创造的财富更多地用来服务群众,将新增财力更好地用来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把握好两个结合:社会管理的国家投入主动权与地方各级投入的自主权结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应急投入与常态投入的结合,明确各级财政出资比例,防止不足额、不到位、不见效的问题。把人财物更多地投放到基层和农村,将基本公共服务由城镇延伸到农村,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社会管理领域的投入。
6、积极支持和培育基层社会管理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的相关政策,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降低社会组织准入的门槛,因地制宜确定准入条件,不搞“一刀切”。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彻底“脱钩”,发挥工青妇、残联、工商联等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减少其行政管理职能,赋予更多的社会管理权能。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立法,明确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工作范围、经费来源、管理手段、管理程序等。
7、根据基层社会管理需要,加大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政府逐步从直接社会管理的位置上淡出,主要运用法律、公共政策等途径,并通过非政府的社会组织来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要健全整合机制,形成共建共治的合力。政府要调整和优化社会治理主体、客体、行为准则、治理方式及其相互关系的制度安排,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道德、宗教等各种手段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与社会平安发展。加强基层法制建设,切实引导群众通过法制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健全调解机制,重视发挥社会资源的调解作用,增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努力使之成为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