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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作用的建议

2014-09-15 0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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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联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体。历经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民营经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民营经济已占我省GDP的半壁江山,而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生力军,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民营经济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积极实施“一主三化”战略,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和全省经济建设的主力军。
    1、民营经济已占据我省“半壁江山”。“十一五”期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增加了4841.26亿元,增长了1.7倍,年均增长22.1%,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2.1%。民营经济占全省GDP比重从42.6%上升到48.5%,平均每年上升1个多百分点。

    2、民营经济正日益成为“富民经济”。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全省平均每10个农户非农自营人数为1.18人,比上年增长14.5%,平均每百户返乡创业人数为1.7人,比上年增长11.8%。2010年,全省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个体经营者15人,比2005年末增长36.4%。个体经济发展对居民家庭增收的效应进一步提升,成为居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3、民营经济成为助推我省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力量。一是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迅速。2011年1-4月份,全省新登记私营企业1.68万户,新登记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315.49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2%和30.9%。截止2011年4月底,全省有私营企业27.59万户,比上年底增长3.5%,注册资本(金)5859.40亿元,比上年底增长8.1%。全省有个体工商户149.48万户,资金总额603.43亿元,全省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2601户,出资总额1156.7亿元,成员总数14.6万个。二是我省民营企业在全国和中部地区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在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湖北有16家企业登榜,数量位居中部地区之首。我省上榜16家企业营业收入总额为962.65亿元,资产总额为678.77亿元,分别占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比重为2.03%和1.74%。三是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显现。省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在全省80个县(市、区)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全省平均速度23.6%的县(市、区)有70个,固定资产增幅超过全省投资平均速度31.6%的县市区达71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增速19.0%的县市达到67个。四是民间投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1-4月,全省民间投资累计完成1640.70亿元,增长51.0%,增幅比1-3月提高1.9个百分点,比全省投资平均水平高18.5个百分点。

    二、民营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五”时期,全省民营经济取得了快速发展,但与全国民营经济发展先进省市相比,发展速度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发展不够,全省多数的民营企业集中于服务业和规模以下工业,多为资金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高附加值、高科技、裂变式发展的民营企业不多。产业集聚有待进一步发展,相对于沿海民营经济发达省市,湖北民营企业的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不够,产业集群不够,影响了民营企业量的扩张和质的跃进。民营经济外向度不够,外商投资项目不多、规模不大。一部分企业由于缺乏高科技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融资难依然是民营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瓶颈。

    三、发挥民营企业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作用的建议
    1、健全政府激励机制与金融服务体制,推动民间资本加快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的投入。与传统产业相比,战略新兴产业是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业。民营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重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激发民间创业投资活力,形成鼓励民营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的良好激励机制和金融支持体制。建议鼓励和扶持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进行股份制公司改制,支持和帮助民营股份制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支持重点、龙头民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联合,改变行业散、小、不精的局面,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再造新的产业链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引导,把促进民营经济上水平与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制定促进民营经济投资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投入、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建立新兴产业新产品、新服务的财政示范工程,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以政府投入、社会募集结合,建立创新鼓励风险基金,以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目的,以基金担保、资本金投入为方式,推动民营经济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主体结构,建立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金融机构,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2、以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重点,大力发展文化创新产业,优化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制造业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传统制造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制造本身,而在于制造业存在品牌、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发展短板。当前知识产权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和竞争手段,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正在逐步成为文化创意产业、传统产业转型、高新技术产业生存发展至关重要的“脊梁”。建议整合各地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加大产权登记、交易监督的改革力度,以鼓励增加交易、提高流动性为原则,初期政府投入资金支持,建设一个全国性的国际知识产权综合交易所,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平台采取知识产权项目交易与实施相结合、网上市场与网下市场相结合、国内交易与国外交易相结合、日常展示与专题推介相结合、项目培育与引进投资相结合、项目推介与项目需求相结合的形式,达到信息沟通迅速、交易科学规范、实施转化率高和服务创新周全的目的。

    3、大力培育商会经济,实施产业联盟发展战略。商会是企业的自愿组织联合体,特别是行业商会,是以维护共同利益为目的而自愿组成的企业联盟。商会熟悉会员企业情况,掌握行业信息和市场动态更加精准,因此对企业的服务更加到位,组织优势十分明显。商会组织作为构架于市场和政府之间的第三方力量,弥补了市场失灵与政府缺陷。国外商会在全球范围内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和推广具有相当的话语权。发达国家之间的跨国企业以商会为纽带,采取技术联盟的手段,掌控了行业国际标准的制订权,对我国企业发展也产生了相当威胁。建议政府高度重视商会的培育与发展工作,注重发挥商会在市场中的调节作用。通过行业标准制订、政府购买行业信息与其他商会服务,实行适当行政授权,充分发挥商会在品牌建设与提升、产业整体转移、发展内需市场等方面重要而独特的作用,大力支持以商会经济为形态的民营经济组织发展方式。 

    4、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打破行政与市场垄断,放宽民间投资准入,大力帮助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解除投资束缚,探索土地融资的新模式,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政府监督执法力度,完善发展内需市场的信用环境。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对恶意拖欠、不讲信用的企业和管理者纳入“黑名单”并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为民营企业开展内需市场开拓提供公平法治环境。加快户籍、人事档案等居民管理改革,满足人才自由流动的需求,支持推动商会建立职业经理人信用档案纪录,为民营企业甄别人才、吸收人才、发展人才创造良好的服务与环境。

    5、政府加强引导与推动企业间协作,大力培育本地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把支持创新型民营企业发展、实施创新型产品政府采购纳入部门考核体系。制订鼓励大型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可以要求国有企业、政府财政建设项目倾向采用我省创新型产品与创新技术。加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间的技术与资金合作、产业分工与协作,努力形成龙头带动、抱团发展的混合所有制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培育本地成长型、创新型民营企业。建立完善民营企业的培训机制,研究加强民营企业后备人才培训工作,真正将民营企业的人才工作纳入到本地人才发展战略中,把民营企业家群体的培养与锻炼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通过项目倾斜、政府服务、国际合作、产业资金等方面,在文化创意产业、信息网络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命健康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我省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培育一批有实力、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