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资本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区域经济的发展更是与对资本市场的利用程度相关,当前我省在利用资本市场方面的不足,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充分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产业升级,对湖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省利用资本市场的现状
2009年我省在IPO数量上取得重大突破,有8家企业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另有2家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全年通过IPO和增发实现直接融资总额达120亿元。同年12月,国务院批准武汉东湖高新区为国家据自主创新示范区,这对我省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我省在利用资本市场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1、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不足,推进上市进程缓慢。一方面,我省上市公司质量相对较差,据和讯财经网的上市公司财务评级统计数据显示,连续三年湖北省上市公司中有半数企业财务评级很差。企业的财务状况越差就越难达到增发或配股融资的条件,就不能很好地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壮大。更有一些上市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反倒被外省企业借壳,近六年来有幸福实业、天颐科技、康赛集团等8家湖北上市公司先后被外省企业借壳。从增发和配股募集资金情况看,剔除中茵股份等4家已被借壳企业,近8年湖北省上市企业增发配股22次,募集资金261.04亿元,而同期安徽省上市企业增发配股26次,募集资金398.07亿元。再融资是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能量源泉之一,湖北上市公司多数达不到要求,再融资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我省新增上市企业数目也不尽人意。2003年到2008年我省首发上市企业只有8家,募集资金23.25亿元。同属中部的安徽省此间共有21家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68.74亿元;湖南省共有16家企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73.55亿元。此外,2009年有楚冠实业和国测诺德2家企业实现海外上市,使得我省海外上市企业增加至7家,但是山东省仅2007年一年就有13家企业实现了海外上市。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强烈,但缺少有效的融资渠道。我省多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都存在着很大资金缺口,很多具有潜力的高科技中小企业因缺少资金而错失先机。我省为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也采取了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鼓励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政府的扶持资金受制于财政预算,不能够惠及广大中小企业。总的来看,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老大难问题并没有根本缓解。当然,在利用资本市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面,新的渠道也正在形成。我省2008年以来开始重视PE/VC市场的建设,2008年底成立了湖北省科技创新引导基金,以8000万元引来6亿元投资,是我省利用创投资本的一次成功尝试。2009年东湖高新区成为全国第二家获得股权代办转让系统试点的高科技园区,目前已有8家企业成功挂牌交易,也为区域内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通道。
二、我省未能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原因
1、上市公司经营不善。通过对几家被借壳公司的分析发现,其最终被迫重组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主导产品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这是我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较差的主要原因。其次,经营策略失误,创新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有些企业没能够跟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进行大胆的转型和突破,挖掘新的盈利增长点,在竞争中败落。有些企业则是在运作过程中思路不清晰,个别企业家一家独大,按照自己的偏好进行投资决策,为企业后来发展遭遇资金困境埋下隐患。
2、政府资源整合缺少高效的手段。我省几家被重组的企业,没有一个是地方政府主动放弃的,都是希望能够施救,或至少是将壳资源留在本省,但多没有成功。可以说地方对国有资产的利用和整合缺少有效手段,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是极其被动和低效率的。往往都是在旗下企业出现危机后才会想到寻找针对个案的补救措施,而不是积极将旗下资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长远规划和整合。主要原因在于我省缺少代表省政府的大型控股集团,在整合资源过程中没有足够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当然,资源整合的低效在主观上也与我省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整合缺少专业化运作有关。
3、对拟上市企业的前期激励不够。目前的激励措施,主要是对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后给予资金奖励,数额在200万元到800万元不等,这种激励的效果很难发挥大的作用。能够通过首发上市的企业对政府的几百万元奖励也不是很敏感,而真正需要奖励的是那些具有一定上市预期,但上市之路又有一定障碍的企业,目前我省缺少针对这类企业的行之有效的前期支持。
4、股权投资市场尚未形成规模。我省股权投资市场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尚未有效的发挥作用。从融资方的角度看,目前我省企业对这种融资方式认识不足,还习惯于银行贷款,认识和利用股权融资模式还有一个接受的过程。
5、新三板市场的探索进程缓慢。我省缺少能为不同层次企业融资的股权交易平台,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有效途径尚未形成。根据国内目前新三板建设途径,我省2009年争取到了东湖高新区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的试点,是一个突破,但其服务仅限于东湖高新区企业,尚未形成服务于全省的中小型企业股权交易平台。另一条途径是在产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设立柜台交易市场,虽然政策还没有明确放开,但在深圳、天津、杭州等地以“先行先试”的名义做了很多尝试并取得一定的效果,目前我省还没有这方面的尝试。上世纪90年代我省的“汉柜”交易市场是我国场外交易市场中比较成功的探索,可惜在1997—1998年的清理整顿中被迫关闭。
三、对我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建议
1、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提高其再融资能力。首先,应加强上市公司管理和提高运作水平。如尝试一些管理制度的改革,通过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要健全绩效考核和优胜劣汰机制,强化高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其次,鼓励上市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的行业及公司特点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政府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此外,鼓励上市公司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寻找相关产业新的赢利点。最后,还应落实到再融资上,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借助多种途径筹集资金,业绩较好的可以选择直接增发或者配股,而其他企业也要善于通过定向增发吸收大股东优质资产及发行企业债券等途径实现再融资。
2、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源整合。应设立市场化运作的地方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并将部分国有资产置入旗下统一管理,在金融控股公司平台内进行整合,平台分省市两级,并以省级平台为主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配置和整合。在人员的设置上,应公开招聘经验丰富的资本运作高手进行管理,对于聘请的相关资本运作人员应给予市场同等薪酬。此外政府还可以设立一只平行的大型并购基金,作为辅助支持,以有效推进整合。
3、加大拟上市公司培育力度,储备更多优质后备上市资源。首先,在财政、税收、项目审核、土地审批等方面给予拟上市企业更多的优惠和政策扶持。其次,对拟上市企业就上市条件和程序等进行重点辅导,聘请专业机构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调研,并出具评估意见,指出拟上市企业存在的问题、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政府和专业机构协助企业解决上市后备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高培育上市成功率。再次,支持拟上市企业多渠道融资。对于后备上市企业,各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于急需发展资金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协助企业寻找战略投资者,进行私募融资。最后,鼓励企业通过多种途径上市,根据企业的情况引导其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者到海外市场上市。
4、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撬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加快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建设,鼓励和引导境内外投融资机构参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私募融资,促其快速发育成熟,早日达到上市条件。首先,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尽可能扩大引资规模。政府可以针对创业资本在政策和协调方面给予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更多的优惠。政策方面应该对创投机构及所投资企业在项目核准、土地供给、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先支持。协调方面,可以在武汉设立专门的产业投资基金促进中心,搭建产业与资本对接的平台,为各类资本投资我省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由促进中心安排组织项目推介会,将优质项目集中推介,吸引更多的创投机构参与。其次,设置合理的参与机制加强引导。应尽快出台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设定合理的参与机制,以保证把资金引导到政府的目标区域。例如,规定与引导基金合作成立的子基金所投资金额一定比例投向种子期企业。对机构的投资进行约束的同时,还要给予有效的收益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引导基金在创投基金份额分红和风险承担中,给予创投机构一些激励。例如,政府投入部分收取低比率固定回报。再次,将股权投资基金和以前所采取的各种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有机结合,重点加快完善“投、保、贷、补、扶”一体化的投融资体系。例如,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科技项目贷款力度,探索建立股权投资与银行贷款之间的投贷联动机制,实现用股权投资方式带动银行贷款等。
5、加快OTC市场建设,为不同层次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应突破局限,大胆创新,加快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系统的建设。借鉴上世纪90年代“汉柜”市场的成功经验,对场外交易市场结构、交易制度、交易主体、中介机构及市场监管等进行全面的探索研究,尽快形成为不同层次的企业提供差异性服务、覆盖全省的多层次场外交易市场。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东湖高新区新三板市场主攻区域内高科技企业,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则下设柜台交易中心为其他中小企业提供股权交易平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作为对场外交易市场建设的支持,还要培育中小型机构投资者,对其进行引导和规范,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投资能力,为场外交易市场的运行注入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