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员会
四湖流域地处江汉平原腹地,因境内有长湖、三湖、白鹭湖、洪湖四大湖泊而得名(三湖、白鹭湖已经消失,现在只剩下长湖、洪湖两个湖泊)。流域涉及行政区域有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三市,流域面积11547.5平方公里,现有人口510多万人,耕地面积650多万亩,是我省“两圈一带”及仙洪试验区的交集地,是我省重要的粮棉油和水产基地。据统计,区内常年粮食总产占全省15%左右,棉花总产占全省的20%以上,油料总产占全省的15%,成鱼总产占全省的22%。由于人口逐年增多、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及湖泊资源的超强度开发利用等原因,导致流域内水环境持续恶化,湖泊富营养化严重,且受洪水、内涝和血吸虫病多重威胁,历史上的“鱼米之乡”逐渐变为“水袋子”、“虫窝子”。
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四湖流域生态环境问题。2007年,将“四湖流域治理”列为五个环境专项之一,制订了《湖北省四湖流域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08年3月驻鄂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请求对湖北省四湖流域实施血防综合治理的提案》被列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重点督办提案之一。当年5月,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邀请部分委员及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农业部、水利部等提案承办单位和专家组成联合调研组,到湖北四湖流域进行了为期6天的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湖北省四湖流域血吸虫病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这个报告报送有关领导后,引起了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同志专门听取调研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也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支持湖北四湖流域血防综合治理工作。在中央领导的关怀和关注下,经过多方沟通和协调,省政府和卫生部等有关部委之间达成了“省部联合防治血吸虫病”的共识。2008年10月,省政府李鸿忠省长、卫生部陈竺部长、农业部高鸿宾副部长等共同签署了“联合防治血吸虫病行动协议书”。
2009年5月,全国人大环境资源委员会调研组对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期间调研组提出积极支持将四湖流域作为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的试点区域,建议相关部门将其纳入国家规划中,赞成并支持把洪湖、长湖纳入国家湿地保护区域;支持四湖流域各主干渠道的疏挖,洪湖、长湖的堤防加固和血防治理,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予以支持。2009年9月,由国家有关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就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规划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四湖流域农田水利及环保方面的相关情况。同月,湖北省启动《四湖流域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试验区建设规划》,确定用3到5年时间,对四湖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彻底治理,把它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绿色富裕文明的新水乡”。
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前面临着大好的形势和机遇,为加快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进程,我们提出下列建议:
1、把握机遇,推进综合治理。要抓住中央领导和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四湖流域血防综合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及我省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等重要机遇,全方位多领域地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积极谋划四湖流域综合治理的重点项目,努力将其纳入到国家和省级近期和中长期的相关规划之中,并以“省部联动”、“省市联动”切实抓好相关规划的实施。
2、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从源头上控制四湖流域污染物排放量,使其保持在水环境承载力的范围内。一是控制工业污水排放,努力实现达标排放和减量排放,提高工业废水的处理与回收利用率;二是控制城镇生活污水排放,加快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三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农村沼气技术,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3、扩大水环境容量,促进水生态修复。四湖流域水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是流域纳污负荷量大大超过了其环境承载力。要治理四湖流域,水污染控制与提高环境容量,二者缺一不可。要加固湖堤、疏浚河渠、整修闸站,并合理考虑退田还湖、退渔还湖、引江济湖,启动湖泊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把四湖流域河、湖、渠建设成为具有防洪、航运、养殖、旅游和环保等综合功能的生态水系。
4、突破“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传统治理模式,实现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的转变。制定并实施让湖泊休养生息的战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共同推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严禁围垦湖泊和侵占河道,防止或减缓湖泊的萎缩,将四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结合,积极推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流域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同时,努力争取国际社会提供环保技术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