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鄂州市委员会
港口是其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充分发挥长江岸线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武汉新港为重点的沿江港口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从货物吞吐量来看,2005年至2008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12.3%,而我省仅增长5.6%。从港口规模来看,我省在长江沿线七省二市中通航里程虽位居第一,但至今却没有一个港口进入亿吨大港行列,港口小而散、结构不合理、管理落后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投入上看,多元化投资格局尚未形成,资金瓶颈制约严重。因此,如何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资源优势,加快沿江港口建设,成为事关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重要课题。我们建议:
一、立足新定位,加大重视支持力度
以港口发展带动物流发展,以港口物流带动港口经济,以港口经济带动区域经济,已成为许多发达港口国家和地区的共识。为此,我省应积极推动武汉新港建设,提出“亿吨大港、千万标箱”的目标,并对其功能进行了全新的科学定位,即建成集先进港口技术为一体的现代港,中西部地区走向海外的国际港,水水、水陆中转的枢纽港,以及港口与产业互相促进的先导区。可以相信,作为长江经济带一颗耀眼的明珠,武汉新港将成为中国中部通达世界的水上门户。因此,我们要以武汉新港建设为契机,完善湖北长江沿线港口总体规划,对主要港口功能分别进行重新定位,培育各港的核心竞争力,形成“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现代化沿江港群,以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建议省委、省政府和沿江各地党委、政府,一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两型社会”、发展港口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把沿江港口的开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大力扶持。二是在政策方面,建议省政府和沿江各地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快港口发展的有关政策,在岸线、用地方面对港口建设予以优先保证;设立扶持港口建设专项基金,支持港口、疏港道路、物流业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对列入武汉新港重点项目的公共码头、功能性码头的建设贷款从港口建设专项基金中给予三年全额贴息。三是在税收方面,对港口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实行汇总缴纳,其中地方留用部分列入港口建设专项基金。四是在土地使用方面,对纳入武汉新港重点建设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由省国土部门单列安排,不占各市用地计划指标;对港口、航道建设用地,符合现行政策的可以划拨方式使用;凡港口用地按规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在市政府权限范围内给予高额比例返还;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列入港口建设专项基金。
二、着眼新标高,打造一流港口
面对长江沿线各省市港口建设的迅猛发展态势,我省沿江港口只有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才能后来居上、抢占港口经济的制高点。一是规划最优化。规划是建设的龙头。要充分发挥港口规划对建设的指导作用。港口规划编制要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公开招标,邀名家,请高手,做到优中选优。编制规划要强化经营港口的理念,合理布局临港工业,形成港口产业集群、延伸港口产业链,实现“以工兴港”。当前,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引导冶金、石化、电力、汽车、建材、机电等大用水、大耗能、大运量的主导产业沿长江干线进行产业布局,形成临港工业区、高新科技园区、出口加工区等,促进湖北沿江产业同港口建设协同发展。二是设施现代化。加快港口技术结构调整,通过引新汰旧,大量采用先进适用的港口装备和技术,改善作业条件,优化工艺流程,提高港口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加快港口的信息化进程,密切与国内外港口、船务公司以及相关企业的联系,建立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加快港区及临港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区内企业和港口的水、电、通讯、电视网络,以及应急设施等问题,为港口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对接无缝化。着眼于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特别是铁路和高速公路与各主要港口的有效衔接,建设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城际之间和城市内部交通线路之间紧密衔接的综合客货运枢纽,以加快湖北沿江经济带的形成。
三、打造新平台,发展现代物流
一是构建物流基础平台。加快建设现代物流运输和物流信息平台,集中发展大进大出、高产高效的仓储、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武汉新港及配套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发展“江海直达”航运业,完善相关物流配套设施,把武汉建成中部地区最大的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辐射中部的国家级物流中心。二是发挥物流运营商在仓储物流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坚持向外引进与培育本地现代物流骨干企业并重,建立一批具有现代理念和现代物流设施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或物流专业公司,并使它们与传统的港口服务优势互补,既占有港口的垄断性资源优势,发挥港口的信息、网络优势,又拓展仓储物流的服务领域,形成港口企业综合竞争优势,最终形成以沿江港口为节点、物流通道为轴线、区域经济为面的新格局。三是建设保税仓储物流园区。作为武汉新港重要组成部分的鄂州港区,区位优势明显,港口基础较好,集疏运条件优越。建议我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将南港保税港区设置在鄂州白浒山、三江两个港区中间的葛华临港新城,主要依托三江港区集装箱作业区,兼顾白浒山港区,使两个港区共用一个保税港区。健全和完善海关、边防、港监、船检、出入境检查检验机构及配套设施,支持外贸运输、代理、银行、保险及相关后勤保障单位在鄂州港水运口岸设立机构,开展涉外服务业务,发展港口物流大通关。
四、推行新模式,打破资金瓶颈
港口建设成本巨大、回收周期较长,必须建立多元投资模式,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省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港口建设,每年从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各市、州按比例配套部分资金,用于港口规划编制、港口公用设施建设维护、港口信息系统建设和港口重点建设项目补助,并按照比例增长。除对实行审批制的港口项目予以一定标准补助外,对实行核准或备案制港口项目也予以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广泛招商引资。实践证明,大招商、招大商,是解决港口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的良方。今年5月中旬,武汉新港赴香港招商收获丰厚,共签约24个项目、总投资约612.55亿元。其中,鄂州市签约8个项目、投资金额113.9亿元。建议我省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港口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政府招商、媒体宣传、对外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推出一批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大的港口投资项目,积极吸引产业关联度高、拥有市场和货源、实力雄厚的国内外大船公司、大货主、大集团来我省投资港口,吸纳国资、民资、外资参与港口开发建设。三是推进上市融资。长江港口龙头企业,如南京港、芜湖港、重庆港先后拿出优质资产在沪深交易所上市,通过上市形式募集成本低廉的港口建设资金,满足了企业新一轮长远发展的需要。建议我省认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全力推进武汉新港和其它港口企业上市,增强港口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四是推行“地主港”模式。借鉴公路、市政建设项目中特许权转让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利用港口岸线、土地资源、政府补助投资作为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形式,委托港口企业对港口与周边的土地进行捆绑式统一开发,合理分配价值,统筹建设资金,建设公用型的港口设施,逐步推行以土地带动港口开发的“地主型”建设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