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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四川两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考察报告

2014-09-15 0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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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6月17日至26日,我委应省林业局邀请就浙江、四川两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以下简称“创森”)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座谈和实地考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省“创森”的基本情况
    浙江、四川两省开展“创森”活动分别始于2007年和2006年,截至目前,两省各命名表彰了5个省级森林城市。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浙江省高度重视创森工作,在2007年11月就成立了“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省政协主席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人大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省绿委副主任、省林业厅厅长担任副主任,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农资环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林业厅等9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2008年1月召开全省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创森”活动。目前,全省已有68个县(市、区)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加强对“创森”工作的组织领导。早在2006年,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创森”评选活动,2009年7月就加快推进城乡绿化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响应。遂宁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仅2008年就对“创森”工作作出批示2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6次,出台文件17个,书记、市长一年内参加植树3次以上。
    (二)制定办法,指导创建。两省都制定了“创森”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创森”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条件,申报表彰程序,保障措施以及后续管理和检查考核指标,整个“创森”活动从一开始就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三)工程带动,多方筹资。
浙江省各地开展“创森”活动所需经费主要是依靠工程督导地方政府自行筹措。2008年,浙江省长兴县按照《长兴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共投入2.9亿元资金,完成了“九大”城市绿化工程;2009年,又以“创森”为抓手,投资4.28亿元,实施了1002个绿化建设项目。四川省对申请“创森”或“创森”成功的城市,从林业预算外资金省级留成部分中拿2600万元进行以奖代补,藉以将“创森”活动引向深入。泸州市树立“用资源换资本,用绿地换投资”的先进理念,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承包治理和开发城市绿地资源,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格局。

    (四)广泛宣传,全民发动。
浙江省为了推进“创森”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创森”氛围,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性。四川省通过在全省上下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市民“创森”的积极性。遂宁市采取各级召开动员会、宣传部门组织系列报道、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宣传等方式,全方位为“创森”擂鼓助威,确保“创森”活动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

    (五)规范程序,严格验收。
浙江省十分注重“创森”质量,其工作程序和步骤大致有三:一是各地视情申报。二是省关注森林执行委员会经初选后组织专业人员预检,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宣传发动、领导重视程度;核实“创森”数据的准确性及来源、时间、计算方法等;检查现场,不足的地方敦促认真整改。三是每年10月份左右,由省领导带队认真依照标准验收。四川省“创森”评选活动不定期进行,也不限名额。凡达到“创森”的市、县,均可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绿委申报,然后由省绿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考核验收,合格者即可命名表彰。

    二、开展“创森”活动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
    通过考察,我们对深入开展“创森”活动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一)开展“创森”活动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诸多生态服务功能。组织城市居民全员参与,整合多方力量广泛开展“创森“活动,既有利于改变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又有助于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建立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处、良性循环、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浙江省长兴县“创森”成功后,城市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空气中负离子平均浓度达到1085个/cm³。

    (二)开展“创森”活动是改善人居环境的必要途径。
随着经济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开展“创森”活动,可建立起布局合理、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物多样的城乡绿化系统,有利于创造一种宁静、舒适、优雅、健康、宜居的城市生活环境。

    (三)开展“创森”活动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重要举措。
当前,气候变化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生存已构成巨大威胁。应对气候变化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减少碳排放和增加碳汇。森林是陆地最大的贮碳库和最经济的吸碳器,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独特的作用。据专家测算,每营造5亩碳汇林可消除一个三口之家一年的碳排放,每营造11亩碳汇林可吸收一辆奥迪轿车一年的碳排放。可见,开展“创森”工作在节能减排,遏制气候变暖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开展“创森”活动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渠道。
森林作为一种可再生能源资源,潜藏着巨大的经济效益,是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所在,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希望所在。浙江省通过“创森”活动,2009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为1575.9亿元,位居全国前列。长兴县开展“创森”活动后,花卉苗木、毛竹、杨梅面积分别增至14万余亩、34.3万亩、4.2万亩,省级林业观光园区6个,省级森林食品基地27个;以森林旅游为主题的农家乐发展到250多家,旅游年收入近2亿元。

    三、几点建议
    浙江、四川两省开展“创森”活动业已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我省的基础条件不亚于上述两省,理应在“两型”社会建设中有所作为。为此,建议学习、借鉴浙江、四川的做法,在全省广泛开展“创森”活动。

    (一)建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建议参照国家和浙江省的经验和做法,成立湖北省“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省领导担任,省绿化委员会、省政协人环资委、湖北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省林业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主要职责是指导全省“创森”工作,研究解决“创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工作规则,严格质量标准。
在编制湖北省林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时,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城镇)纳入其中。同时,要组织制定《湖北省森林城市(城镇)创建评选活动实施办法》、《湖北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湖北省森林城市(城镇)核查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力争从2011年起,每年命名表彰1-3个省级森林城市、5-10个省级森林城镇。

    (三)完善经济政策,推进“创森”工作。
凡申报“创森”的城市,建议省里在安排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和下拨建设资金时给予一定的倾斜;凡达到“创森”标准的城市,要从省财政或林业预算外资金中拿一部分进行以奖代补,以便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创森”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