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林 祥
湖北体育事业发展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巨大进步,群众体育围绕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活动日”活动的开展,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全省人民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竞技体育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湖北名将杨威、程菲、廖辉为湖北夺得三枚金牌,在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中实现了争先进位,获得金牌第15名,在2007年武汉城市运动会上,代表湖北后备整体人才实力的武汉队更是夺得全国第一,湖北体育的传统优势项目网球、跳水、足球等在国内还保持一定的竞争力。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与湖北省体育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改革、勇于拚搏、团结协作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与湖北竞技体育长期坚持和完善举省体制是分不开的。
面对成绩,我们还须客观分析,群众健身的科学化、社会化程度还需要不断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薄弱,在中部地区还缺乏绝对领先优势,具有广泛群众和传统优势项目足球降级为国内二流水平,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网球优势不优,体育产业发展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湖北体育事业的发展如何与湖北省“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相适应,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湖北体育强省的目标相适应,与湖北人民对体育的需求相吻合,这是湖北体育在“十二五”期间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就如何更好地制定湖北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谈几点认识和建议:
一、制定湖北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应突出解决的几个问题
1、要实现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性转变,着力强调发展民生体育,处理好“金牌体育”与“民生体育”的关系。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目前我国体育界强调较多的是“金牌体育”,即以在各类大赛中获得金牌数的多少来衡量体育成绩的大小,出现“唯金牌论”,这与教育界追求的“升学率”和各级政府追求的GDP道理是一样的。北京奥运会后,胡锦涛同志对体育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我们要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体育大国是指在竞技体育上取得好成绩,而体育强国则是全民体育素质的全面提高。省“十二五”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要围绕体育大省向体育强省的转变进行,把民生体育放在全省体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2、要强调青少年体育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体质。根据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能素质整体下降。2005年与1995年相比,学生的柔韧性、爆发力、肌力、耐力、肺活量均呈下降趋势。其中,体能素质中的速度素质、力量素质已连续10年下降,耐力素质已连续20年下降。2005年学生肥胖率检出比2000年增长近50%,城市男学生1/4为胖墩儿。学生中近视率2005年小学生为31%,初中生为58%,高中生为76%,大学生为83%。我国要从体育大国迈向体育强国,不仅要有竞技体育的辉煌,更要有群众体育的蓬勃发展做基础。保障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长盛不衰的战略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保持持久生命力的“强国强种”的百年大计。湖北省作为教育大省,更要成为全民体质的强省。
3、要坚持管办分离的原则。由于强调举国、举省体制,体育事业的改革一直滞后于其它领域的改革,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中央政府、集中于省政府,不利于调动地方政府、协会和民间组织的作用,以至于省级体育组织越来越大,财政供养人员越来越多,而地方尤其是县、区一级全面萎缩。应加强对省级体育组织的改革,真正实行管办分离,避免省级体育机构做大做强,而地方机构逐年萎缩。为此,在“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理顺省、市、区体育部门的职能,理顺政府体育机构与非政府组织的职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随着省体育局各项设施的完善,“十二五”期间要不断扩大地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真正做到体育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关于湖北省群众体育发展的目标与措施
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湖北群众体育可考虑达到以下目标: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人口按最新统计指标达到35%(2007年全国平均为28.2%),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0%(2005年湖北省为88%),人均体育设施达到1.1平方米(2003年湖北省为人均0.9平方米,全国为人均1.03平方米)。
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各级政府为公民参加体育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将群众体育事业纳入县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有关规定,用于群众体育事业发展的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县级以上本级体育主管部门预算。
2、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加快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设。体育产品具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双重特性,既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更要强调市场的主体作用。应大力发展民间社团、协会和各类体育健身组织,体育健身的组织管理要从单位、部门逐渐转化为社区、协会等非政府组织。要采取直接提供、委托提供或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在西方国家,没有专门的政府机构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而大都是由非政府机构、体育项目协会和民间团体组织实施,通过市场化的形式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群众体育发展更好。
3、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加大对全民健身科学研究投入。应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尤其应定期公布对中小学生体质监测的报告,不定期公布各类人群的体质报告,如中老年人、农民工、公务员、教师、科研人员。群众体育质量的最重要的指标不是在于举办了多少次活动,而在于国民体质是否得到真正提高,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
4、加强城乡基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并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实现100%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城市社区(街道和居委会)全部建有公共体育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对中小学校开放体育设施予以费用补贴。
三、关于湖北省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与措施
主要目标:根据湖北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和历届全运会所取得的成绩,湖北竞技体育在“十二五”期间应处于第二集团的领先地位(第一集团为1至8位),即全运会名次在9至12名之间,各项指标在中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继续保持体操、跳水、举重、网球、足球在国内的优势。
主要措施包括:
1、发挥举省体制优势,突出重点,优化项目结构。应充分发挥各市、州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上的积极性,重点发展三大球(足球、排球、篮球)和三小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社会化程度较高、人民喜爱的运动项目。
2、足球项目试行省队市办,即由武汉市承担足球项目的发展。足球在武汉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目前在国家集训队的武汉籍运动员有5名,武汉市已经形成男、女足球的梯队。足球项目作为世界第一大运动,其影响力甚至超过奥运会。有些国家如非洲、中亚,只开展足球运动,欧洲是足球职业化程度最高的地区,每逢国际大赛,国家主要领导人都亲临现场,足球甚至成为欧洲人的“宗教”。足球是湖北武汉地区的传统优势项目,深受百姓喜爱,应通过省队市办的形式,促进足球运动的发展。
3、实施科技兴体,发挥武汉体育学院在湖北竞技体育发展中的作用。要加大体育事业发展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湖北高校的体育科技资源,尤其是要充分发挥武汉体育学院的办学优势,湖北省没有必要再办“湖北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办学,应按照国际惯例,探索竞技体育院校化发展新路子。
四、关于湖北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已经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了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发展体育产业的关注和需要。湖北省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发挥体育产业在提高湖北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社会就业、改善湖北投资环境、优化湖北产业结构中的积极作用。
1、全面振兴足球产业,充分利用国家加大足球反腐的有利时机,振兴湖北省足球产业。足球作为一个项目,在国外已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正因为存在巨大的商机,才使得中国足球在推进职业化过程中产生了不少腐败现象,党中央这次对足球项目的整顿,就是希望通过净化足球环境,办人民喜爱的足球运动,湖北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推进湖北足球重返国内第一集团,让湖北人民充分享受足球项目带来的快乐。
2、大办赛马、赛车两个运动项目。赛马现在已经成为武汉地区赛事品牌,东方马场已经成为国内一流的赛马场地,竞赛型赛马彩票的各项筹备工作已经进入冲刺阶段,在“十二五”期间,要不断地完善赛马的竞赛制度,为国内赛马竞猜型彩票的推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武汉开发区现在已经是国内汽车产业集聚区,拥有各类汽车生产企业和零配件企业,形成了完整的汽车产业链,应在此基础上,在武汉开发区建立国内城市赛车车道,办国内一流的赛车赛事,这对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提高汽车的研发和试制水平、拉长汽车产业链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3、发展鄂西体育旅游业。构建鄂西生态旅游圈是湖北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举措,在鄂西圈规划中对山水风光旅游、人文历史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项目进行了较好的规划和设计。体育旅游作为现代旅游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在现有旅游基础上增加以拓展、互动、参与、体验为核心的旅游项目,重点是以青少年为主体的旅游项目,是对原来旅游内容的深度开发和旅游品种的延伸,鄂西体育旅游业大有可为,应该大力推进。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常委、武汉市体育局副局长、武汉体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