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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型城镇化骨架进行区域整合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

2014-09-15 00: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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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胜生

    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和统筹区域发展,实现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关键点和突破点。我省确定了“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武汉城市圈达到65%以上”的目标。目前,我省的城镇化水平约45%,这意味着“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化水平需提高7个百分点,约400多万农村人口需要实现城镇化。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在“十二五”规划中,谋划好我省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城镇化战略主要有两个层面:一个是体系层面,是我省特大、大、中、小等城市构成的城镇体系如何协调优化的问题;一个是空间层面,是我省特大、大、中、小等城市在地域空间上如何科学布局的问题。体系层面的问题是战略理念的问题,空间层面的问题是战略实施的问题,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为了统筹我省的区域发展,从2000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湖北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发展战略,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提出了湖北汉江流域的开发问题。这么多的区域发展如何统筹,这么多的区域发展战略如何整合,已经成为我省谋划“十二五”规划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这里,我们提出用A型城镇化骨架统筹我省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的战略思路,并由此提出促进我省城镇化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A型城镇化骨架的概念
    A型城镇化骨架是“点轴理论”在湖北区域发展战略上的具体应用,它是以武汉—襄樊—十堰连线为上边轴,以武汉—宜昌—恩施连线为下边轴,以襄樊—荆门—宜昌连线为中间腰轴,所构成的A字型区域发展骨架。在这个骨架上,3轴相交,构成5个节点,其中:顶点是武汉,象征着湖北的“头”;腰点为宜昌、襄樊,象征着湖北的“肾”;端点为十堰、恩施,象征着湖北的“足”。整个A型骨架像是一支搭在国家“弓”型一级开发轴线(由沿海、长江、京广三轴构成)上的“箭”。我们认为,这支箭就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城镇化空间布局的一级战略轴线,她的腾飞,有赖于武汉、宜昌、襄樊三个引擎及其沿线城市的协调互动。


    二、A型城镇化骨架是自然形成的格局
    我们提出A型城镇化骨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哗众取宠,而是业已存在的客观事实。这种事实,是两千多年来在地理环境和人类活动双重影响下聚落发展演变的结果,同时也是上个世纪以来我省现代城镇化建设的结果。

    不但如此,我们将A型沿线55个县级政区的主要社会经济指标进行统计,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A型沿线区域以全省40%的国土面积和50%的人口,贡献了全省73%的GDP,60%的财政收入,79%的工业总产值,71%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4%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也就是说,A型沿线的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占到湖北全省的3/4,毫无疑问,A型沿线是湖北省的精华地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俗话说:“牵牛要牵牛鼻子”,我们认为,这个A型骨架就是湖北区域发展的“牛鼻子”,就是湖北城镇化战略的空间支撑。可惜的是,由于我省城市体系的不完善,A型沿线区域的城镇化率反而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因此,提高A型沿线的城镇化水平,应作为湖北省“十二五”城镇化战略规划的重中之重。

    新世纪以来,在中部崛起战略的背景下,我省实施“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区域发展战略,实现“两圈一带,双轮驱动”的战略构想。在历史和自然的作用下,湖北省的重要城市主要沿A型轴线分布,而不是沿长江干流分布,A型城镇化战略不仅突出了省会城市武汉这个“头”,而且也突出了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襄樊这两个“肾”,只有武汉、宜昌、襄樊这三个中心“三轮驱动”,湖北这支“箭”才能腾飞,这盘“棋”才能走活。

    三、用A型城镇化骨架进行区域整合促进城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1、确立A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编制和实施“十二五”城镇发展规划。用A型骨架优化城市体系结构,形成不同等级的点轴系统。包括:确立武汉为一级中心城市,宜昌、襄樊为二级中心城市,十堰、恩施、随州、荆州、荆门、孝感、黄石、鄂州、仙桃、潜江10个城市为3级中心城市,沿线县级城市为四级中心城市的城市体系。采取差异化互补定位,明确各级中心城市和各个重点发展城镇的地位、性质、发展方向和主要功能,以及各自的辐射区域。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和带动、示范效应,逐步形成“三轮驱动,五点支撑,十城辅助”的A型城镇空间格局,以及体系协调、结构合理、特色分明的城镇发展格局。

    2、优化A型骨架中一级节点城市功能,加快二、三级节点城市的发展步伐。我省城镇体系呈现典型的“两头大、中间小”的城镇规模结构,武汉城市首位度高,缺少100—200万人口的大城市。宜昌、襄樊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A型城镇化战略布局的二级节点城市,应适当加快城镇化步伐,充分发挥其规模效益和集聚效应,并带动“宜荆荆”和“襄十随”城市圈的发展。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其扩散效应和示范效应,带动武汉城市圈内以及A型骨架沿线城镇的发展;宜昌、襄樊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提高第二、三产业的比重,发挥其集聚效应和极化效应,加快城市规模的升级,同时也要通过税收、地价、投资优惠、工业区位等政策法规进行干预,缩小城乡发展水平的差距。三级节点上,荆门、荆州、随州、十堰等城市要加快壮大人口规模和产业规模;恩施市应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探索一条特色鲜明、绿色宜居的城镇可持续发展之路;黄石、鄂州、仙桃、潜江等城市也要完善城市功能,壮大城市规模,提高城市化水平。加强各级节点城市之间以及它们与周边腹地之间的联系,以A型骨架沿线为重点,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

    3、将城镇化与农业产业化、交通网络化、新农村建设统一起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交通网络化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三个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的关键环节,实施城镇化战略必须与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有机结合起来。我们提出的A型城镇化骨架整合区域发展的目的旨在实现全省区域的均衡发展,为此在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决不能忽视新农村建设。农村作为城市的腹地,要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均等化建设、城乡公共事业均衡化共享,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一体化发展道路。在农业产业化、交通网络化、新农村建设方面,要优先考虑开发A型重点轴线及沿线地带的高等级城镇地区,以后随着城镇实力的增强,开发重心再逐步转移到级别较低的支线轴线地区和四级县区小城镇,促使发展轴线逐步向不发达地区延伸,促进农村地区、山区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省政协常委,省民进副主委,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