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对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具有重大作用。根据省政协工作安排,结合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打造“两个文化”(即打造鄂东禅宗文化和鄂西少数民族文化)的工作思路,陈春林副主席带领民族和宗教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于2009年9月18日至27日,到宜昌市、恩施州及长阳、五峰、来凤、咸丰、利川、建始、恩施七县市,就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有关地方政府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部分民族文化保护与民族文化旅游基地建设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成绩显著
1、加强组织领导,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机制基本建立。为确保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宜昌市先后制定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恩施州颁布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长阳县实施了全国第一个县级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法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率先提出“土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概念并于2005年编制完成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其他各县市也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咸丰县多年来坚持实行“五纳入”机制,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并成立了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机构。来凤县成立了由省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等单位20多名专家学者组成的“来凤县原生态摆手舞文化旅游研究中心”并举办了“土家文化论坛”,长阳县与华中师范大学联合实施了“湖北长阳土家族民间文化保护实践研究项目”并联合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学术研讨会,积极开展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系统挖掘和研究整理。这些措施和工作,促使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2、不断推陈出新,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实现新的跨越。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并已成为生态文化旅游的重要景点。建始县的极具科考价值的建始直立人遗址、利川市的代表近代建筑文化最高成就的古建筑群大水井和号称“武陵第一寨”的鱼木寨、来凤县的中国南方第一佛教石窟仙佛寺、咸丰县的号称“荆南雄镇”的唐崖土司王城遗址、恩施市的柳州城宋代古城遗址、长阳县的土家族发祥地武落钟离山等都得到有效保护并成为文化旅游景点。二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成效显著。各地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普遍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登记、搜集整理、申报保护工作,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目前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有9个国家保护项目、34个省级保护项目、69个州级保护项目、152个县级保护项目。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有5个国家级保护项目、10个省级保护项目、13个市级保护项目。恩施州实施了“民族民间文艺集成成果再抢救工程”,编纂出版民族文化丛书14套92本。长阳县已整理出版《巴土文化系列丛书》20本2000多万字,五峰县已整理出版民族民间文艺丛书10卷300万字。三是实施了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命名、奖励、资助制度。自2001年起,恩施州开展了“民间艺术大师”命名工作,现已命名四批共40位民间艺术大师,每年每人由政府发放专项津贴1200元。宜昌市设立了民族民间文化高龄传人扶助金,对民族民间文化高龄传人发放生活补贴;长阳县登记在册的民间艺人有3000多人,并为40名优秀传承人建立了档案。四是民族文艺创作日趋活跃、硕果累累。恩施州摄制了《神话恩施》、《四季清江》等电视专题片和《龙船调》、《黄四姐》、《女儿会》等民歌光碟,省民族歌舞团、利川腾龙洞景区、恩施土司城景区分别打造了民族歌舞《比兹卡》、《夷水丽川》、《土王乐舞》,来凤、咸丰分别打造了大型南剧《西兰卡普》、《女儿寨》;长阳、五峰大力发展以土家歌舞表演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打造了《梦幻土家》、《土里巴人》、《清江毕兹卡》、《牙列毕兹卡》等一批土家族原生态民族歌舞,民族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长阳的《土里巴人》先后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大奖,广场舞蹈长阳巴山舞、长阳土家撒叶尔嗬荣获全国广场舞比赛群星奖金奖;在2008年中央电视台第13届青年歌手大奖赛中,由长阳土家族农民兄弟与恩施苗族姑娘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荣获原生态唱法金奖和最受观众欢迎奖。长阳先后被文化部命名表彰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全国文化先进县”。恩施州有16个乡镇被命名为“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占全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总数的三分之一。
3、注重开发利用,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旅游蓬勃发展。民族地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大力推动民族文化与生态旅游相结合,不断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有效地促进了少数民族生态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一是举办民族节庆活动,打造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恩施市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土家女儿会,建始县每年举办一次黄四姐文化艺术节,来凤县每两年举办一次土家族牛王节,巴东县2009年举办了首届三峡纤夫文化旅游节,来凤县2009年举办了来凤·中国土家摆手舞文化旅游节,宣恩县举办了两届苗族椎牛节,恩施州已初步打造了“恩施女儿会”、“利川龙船调”、“来凤摆手节”、“巴东纤夫节”等民族文化旅游品牌。二是开展民族文化活动,丰富民族文化旅游形式。恩施土司城开展了公祭土家先祖廪君活动,梭布垭石林开展了山民歌对唱活动,枫香坡侗族风情寨开展了侗族歌舞表演活动,长阳县举办了多种形式的民族民间艺术比赛活动和展示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民族文化旅游形式。三是建设民族文化标志工程,展示民族文化旅游风采。恩施州在州城修建了土司城、清江风雨桥、民族广场,恩施市修建了侗族鼓楼和寨门,利川市修建了腾龙洞牌楼,咸丰县修建了飞凤楼,长阳县于1994年就创办了毕兹卡民俗文化村,五峰县正在着力打造集游客接待中心、民俗博物馆、民俗文化表演厅、民俗文化广场、民族特色购物街等为一体的柴埠溪民俗文化村,促使民族文化与生态旅游进一步融合。四是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扩大民族文化旅游影响。近年来,恩施州相继举办了武汉·恩施民族风情旅游文化周、中外摄影家看恩施、恩施旅游产品重庆推介会、2009·国际旅游小姐巡游恩施等一系列有特色的宣传展示活动,长阳县2005年在武汉举办了“武汉土家文化周”宣传活动,2007年与中央电视台《新视听》栏目联合举办了“山歌好比清江水”大型歌会。这些宣传推介活动,进一步扩大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二、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缺乏资金和人才保障。我省民族地区“一州两县”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文化资源丰富,需要保护的民族文化遗产种类繁多,相应的保护任务十分繁重。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长期处于相对落后状态,地方财力十分薄弱,基本上是吃饭财政,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难以建立正常的投入机制和保障机制,导致许多保护规划和发展规划无法落实。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严重缺乏,青黄不接,从事并热爱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专业人才寥寥无几。而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多数是老年人,年轻人对传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不感兴趣,后起的传承人断层,导致许多种类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面临失传与灭绝的危险。如来凤县地龙灯、八宝铜铃和利川市肉连响的传承人都已80岁左右,如不及时推动传承,这些民族文化遗产将不可避免地失传,例如建始县民间艺术大师肖茂荣的去世,给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丝弦锣鼓的传承和发展留下了无法弥补的遗憾。
2、旅游开发不当影响少数民族文化原生态环境及内涵。旅游开发对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为:借助旅游开发,政府和企业加大了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投入,少数民族文化在旅游开发中也绽放光彩、重现魅力,并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但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大规模的建设或搬迁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原生态环境进行了改变或造成了破坏,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逐步丧失原有的生存土壤,这势必加速部分少数民族文化的消亡。部分地区和个人缺乏严谨态度和科学素养,一味迎合部分游客求新、求奇、求异的心理需求,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背离其原有的精神内涵,使原本美好的文化内涵走向庸俗化,个别地方个别节目还渲染愚昧落后的生活习俗,对少数民族文化进行了不恰当的包装、改造甚至歪曲。同时,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少数民族文化往往通过一些舞台化、程式化、商业化的模式表现出来,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许多具有独特性的民族文化被大量复制,导致不同地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产品趋同化现象日益严重。
3、开发利用少数民族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效益不大。开发利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但目前我省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利用范围和利用力度都不够,存在民族文化资源闲置现象,部分民族表演艺术只是在集中展演时才得到展示,平时并未搬上舞台,没有形成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时代特色的文艺精品。民族文化旅游业同样存在对原生态民族文化挖掘利用不够的问题,没有很好地将自然风光与人文风情有机地结合起来,难以让游客从中感受到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的独特魅力。民族饮食业、民族服饰业、民族工艺业、民族建筑业等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少数民族文化开发利用不够的问题。民族文化产业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力还十分有限。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鄂西生态文化旅游的民族文化氛围不够浓厚、民族文化旅游商品不够丰富。在旅游业中开发利用少数民族文化的决策权和参与权往往掌握在地方政府和旅游投资者手中,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真正所有者,少数民族群众从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得到的实惠并不多。
三、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议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财富。我省民族地区“一州两县”是我国中部地区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土家族、苗族、侗族等28个少数民族在这里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民族歌舞、民族服饰、民族建筑、民族手工技艺、民族传统饮食等特色民族文化,使这里成为“歌舞的海洋”、“艺术的宝库”。百村万户庆丰收的土家摆手舞、世界优秀民歌《龙船调》、土家织锦西兰卡普、中国南方杆栏式建筑经典土家吊脚楼等,为旅游业增添了独特的魅力。为了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力度,更好地发挥其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的作用,我们建议:
1、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力度。要从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国家软实力、构建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力度。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继续制定并完善各类少数民族文化保护规划,进一步抓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普查与抢救工作。要建立科学完善的保护机制,对那些没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传统文化实行静态保护,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存实物或影像、建立民族文化旅游博物馆的方式加以保护;对那些能够适应时代进步的民族文化,要进行动态保护,即对其赋予时代精神和新的内涵并加以科学整合,在政府有关部门引导、相关专家指导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引导少数民族文化的正态发展,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文化自豪感,促使他们自觉维护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坚持利益均衡的原则,处理好开发商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分配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能够通过开展民族文化旅游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目标。
2、要加大支持,合理保护与开发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要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尽快出台《湖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条例》,在条例中明确少数民族文化的定义、保护与抢救措施、优惠政策、奖惩条款,并界定各级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及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省级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综合协调机制等。要结合湖北实际,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对民族地区“一州两县”实行政策倾斜和项目(相关公路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倾斜,实施范围要覆盖散居少数民族村。设立全省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基金,弥补民族地区地方财政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利用投入资金的不足。要提供人才支持,在湖北民族学院设立民族文化旅游管理系、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旅游民族工艺专业,积极培养通晓少数民族文化专业知识、旅游管理和市场运作的专业人才、经营人才和管理人才,积极拓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展览市场、演出市场、商品市场和旅游市场,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研究和整理。同时通过建立省级民族民间文艺人才库、授予省级民族民间文艺大师称号等形式,加大对民族民间文艺人才的保护和宣传。
3、要采取措施,不断推进民族文化旅游业创新发展。要统筹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创新发展,在立足保护继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不断增强少数民族文化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推动少数民族文化推陈出新、与时俱进。一方面要坚持科学保护的原则,既要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自身及其生存空间实施全方位保护,又要对那些具有较高科学、艺术、历史价值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实施特殊保护。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内容、形式、工作机制和传播方式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基地、产业集群、产业品牌,既要彰显少数民族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鲜明的地域特征,更要突出少数民族文化独特的时代气息、强烈的时代精神。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要坚持以人为本,鼓励游客参与互动;坚持以文化为本,突出民族化与地方化;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实现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使文化建设成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在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要整合资源,着力打造恩施州民族文化旅游品牌。要在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共享上下功夫,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努力打造少数民族文化精品,着力打造恩施州民族文化品牌和生态旅游品牌,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均分的格局。一是区域整合,加强与武陵山其他民族地区的协作,整合区域内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二是流域整合,加强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合作,整体打造清江流域的景观,形成800里清江整体画廊的格局;三是地域整合,将恩施州内的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进行整合,整体打包,整体推介,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旅游的对外宣传与交流,不断拓展宣传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开发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探索少数民族文化开发利用与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事业的新途径新形式,将少数民族文化融入旅游之中,增强旅游的文化内涵,通过发展生态文化旅游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