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高山湿地通常具有较高的生物多样性,并因其往往是大江大河及其支流的发源地,在全流域水源提供、维持水文生态功能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山湿地将山地与下游地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对下游地区的生态与环境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湿地面积广大,类型多样。但华中地区的高山湿地却极为少见,目前仅发现四处,均分布在我省的鄂西地区,分别为神农架林区的大九湖、咸丰县二仙岩、宣恩县七姊妹山和恩施市太山庙亚高山湿地,属于山地发育的亚热带亚高山泥炭沼泽湿地类型,在世界中纬度地区具有稀有性和独特性。已发现的这些亚高山湿地均为区域内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及水系源头,在保护水资源与水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的关键地域,在研究湿地演变和全球变化等方面亦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
2009年9月中旬,按照省政协十届十次常委会会议调研工作安排,郑心穗副主席带领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部分委员,实地调查了恩施州部分亚高山湿地,并请省林业局通报了相关情况,请神农架林区政协协助调研大九湖保护和利用现状。现将调研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鄂西亚高山湿地资源基本情况及保护现状
1、大九湖湿地。大九湖湿地位于神农架林区的最西端,是三省七县交界的中心要道,距林区首府松柏镇165km,其南部、西部与重庆市的巫山县接壤,西北部与竹山县为邻,北部与林区东溪乡交界,东部与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相连,是汉江一级支流堵河的发源地,也是我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地。流域面积总计4323.70hm2,盆地面积为1178.62hm2。湿地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属亚高山寒温带潮湿气候,年降水量1528.3mm,降水丰富且分布均匀。湿地泥炭最大厚度可达3.5m,其外观呈黑褐色,具松软纤维状结构,泥炭层向下逐渐过渡为粉砂质粘土和粉砂角砾层。大九湖湿地植物种类较为丰富,群落类型多样。湿地植被的区系比较复杂,联系广泛,以温带成分为主。小黑三棱群落和睡菜群落类型为国内首次记载,浮毛茛和圆叶茅膏菜为湖北省首次记载,黄花狸藻为神农架地区首次记载。
大九湖湿地得到了妥善保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考察神农架和大九湖湿地,确立了“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指导思想。当地党委、政府把湿地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组织完成了湿地资源和环境综合考察。2003年,大九湖湿地成立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07年,大九湖种植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泽,并对湿地范围内的部分农民进行生态移民。目前,神农架大九湖已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并被批准为“国家湿地公园”。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正积极实施大九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示范工作,开展了湿地恢复、社区发展等相关工程建设内容,目前已恢复亚高山湿地5000亩。
2、二仙岩湿地。二仙岩湿地位于咸丰县西北部活龙坪乡境内, 西与重庆市黔江区交界、北起活龙坪乡的沙帽山、东接活龙坪乡的寨子坪、南至活龙坪乡的朱家坪, 距咸丰县城约87km,总面积6737.5hm2,平均海拔1400m,最高海拔1700m。该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为1555mm。湿地为中亚热带亚高山草甸沼泽湿地,发育有 “灌丛湿地”这一特有的湿地类型,在湿地核心区发现有野生的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莼菜分布。湿地保护区内现有1个行政村,332户897人。
当地政府对二仙岩湿地进行了抢救性保护。2003年6月,咸丰县建立二仙岩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004年3月,恩施州将该湿地升格为州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为1.01万亩。几年来,当地政府和国家、省有关部门组织对保护区湿地资源进行了初步调查和科考,原有的破坏性开发正逐步退出,并开展了一些湿地恢复治理工程。
3、七姊妹山湿地。七姊妹山湿地位于宣恩县东部,分布于椿木营的天花板地、落儿坪等地,海拔1800m-1950m,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型气候,年平均气温8.9 ℃,年降水量年降雨量1500-1800mm。湿地呈大斑块状分布,总面积约800hm2。该处发育的泥炭属北亚热带低位泥炭藓——草和泥炭藓——森林泥炭,生长旺盛,草根层深厚,泥炭积累厚度一般在60-70cm,最深处可达1m。湿地植物分为两个群落类型:大理苔草——泥炭藓群落和野灯心草——泥炭藓。大理苔草-泥炭藓群落海拔1940m,湿地内泥炭藓厚度达30cm;野灯心草-泥炭藓群落海拔1800m,湿地内泥炭藓厚度约20cm。
七姊妹山保护始于1990年,2008年成立国家级森林自然保护区。由于湿地分布于自然保护区内,保护区管理局对区内亚高山泥炭沼泽湿地、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珙桐(分布面积约10000余亩)等进行了重点保护和封闭式管理。
4、太山庙湿地。太山庙湿地位于恩施市境内,与七姊妹山自然保护区相邻,并与之属同类型湿地,约5万亩。该地为近期发现,还没有进行较完整调查,也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突出矛盾
鄂西亚高山湿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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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个鄂西亚高山湿地资源现状不清楚。从地方情况看,除大九湖湿地科考和调查数据比较完整准确外,其他湿地的调查还不系统,数据还不完善、不一致;太山庙湿地还没有进行详细调查。从全省情况看,我省还没有组织全面综合的亚高山湿地资源专项调查,对全省亚高山湿地资源的整体情况缺乏第一手资料,给各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决策带来困难。
2、亚高山湿地退化相当严重。造成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农田改造影响。大九湖、二仙岩湿地进行了大量的农田改造工程,修建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排水沟,导致水位下降,部分湿地旱化。二是资源无序利用。包括在亚高山湿地内种植反季节蔬菜、烟草等经济作物,获取湿地内泥炭藓资源等,严重削弱了亚高山湿地功能。
3、亚高山湿地管理处于粗放阶段。主要表现为:一是机构设置不健全。这些亚高山湿地虽然由当地政府下文设立了管理机构,但多数是与林业局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其管理职责不清,协调不力。保护亚高山湿地必须首先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不是林业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二是保护经费严重不足,致使资源保护管理的技术手段还停在粗放的管理阶段,制约了保护工作。目前的保护能力远不能适应新时期高标准、高要求的保护工作。三是缺乏项目工程支撑。除了大九湖湿地有国家项目作支撑外,其它的基本无湿地项目。
4、亚高山湿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湿地保护间面临着突出矛盾。由于亚高山湿地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多为贫困山区,发展经济是当地政府必须首先面对的现实问题。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可能以牺牲湿地资源为代价;如果单纯依靠地方政府保护湿地,既显失公平,又一厢情愿。
三、加强鄂西亚高山湿地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亚高山湿地是我省自然湿地资源中不可多得的一块宝地,实施抢救性保护,是当前我省湿地保护工作面临的一项新的重要任务。为此,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保护鄂西亚高山湿地重要性的认识。高山湿地是全球湿地保护的重点,在防止和应对全球水环境危机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应充分认识亚高山湿地的生态价值,将其作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一张具有代表性的品牌,给予高度重视。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确立保护为先的原则,坚持将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抢救性修复高山湿地,维持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发展。
2、全面调查鄂西亚高山湿地资源状况,科学编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应逐步改变地方政府孤立的、局部的、单打一式的调查和应急式的科学考察,由省有关部门组织多学科多门类的综合调查,进一步摸清全省亚高山湿地资源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科学编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将其纳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全局工作之中,纳入地方政府全局工作之中,纳入林业、环保等重点工程(如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补偿等工程)建设之中,通盘考虑和部署。
3、进一步加大亚高山湿地的保护工作力度。一是开展长期定位监测。鉴于目前有关亚高山泥炭沼泽湿地的科研积累还比较薄弱,建议开展长期的定位监测研究,为整个亚高山泥炭沼泽湿地的保护和生态恢复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在对现存的亚高山泥炭沼泽湿地进行保护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地形,结合湿地植被恢复、水系调整和重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泽等工程措施,进行湿地生态恢复。根据目前状况,应首先采取工程措施回填排水沟,提高地下水位,恢复被破坏的水文条件,维系泥炭沼泽的存在。已经开展的一些工程项目,如大九湖湿地的涉水工程、草场建设项目和退耕还林工程等,省有关部门应按2007年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精神予以落实。三是积极争取将鄂西亚高山湿地保护与生态恢复纳入国家湿地生态恢复工程体系中;积极扩大国际影响,争取世界湿地组织的重视和支持,尽快将鄂西亚高山泥炭沼泽湿地纳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争取更多的渠道支持高山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工作。当务之急是尽快批准建立大九湖、二仙岩亚高山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这两处已经按程序向省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通过。
4、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保障工作经费。一是成立亚高山湿地保护和利用领导小组,从宏观上加强领导,整体协调,有效推进湿地资源的保护、恢复和利用工作。二是建立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全国湿地资源丰富的省份相继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我省是湿地资源大省,亟待建立湖北省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三是成立由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家参与的专家小组,以加强对亚高山湿地保护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四是逐步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并逐年增加。省级财政预算应安排湿地保护专项经费;现阶段迫切需要省级财政和省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亚高山湿地区域内的移民搬迁、人口安置、土地权属等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途径,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
5、积极推进我省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市颁布了湿地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条例,我省作为湿地大省,应尽快制定出台湖北省湿地保护条例,并按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建设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要求,逐步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调研组成员名单:
郑心穗 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湖北省委主委
白景义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刘嗣上 省政协常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驻武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原专员
杜耘省 政协常委,中科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环境与灾害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