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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湖北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措施与建议

2014-09-15 00: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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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为了落实省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会议题,6月17日至20日,省政协副主席李宗柏带领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到省农业厅、省科技厅以及湖北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地,就我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湖北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现状
    近五年来,全省上下认真实施项目合作,积极引进国(境)外技术、人才和资本,大力开展重大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一)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领域日益扩大
    据初步统计,近五年来,我省努力发展和开拓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关系和渠道,已与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了农业科技交往关系;在实施农业科技合作项目方面,全省组织和实施重点农业科技合作项目60多个,其中中国与外国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10余项,国家科技合作项目10余项,省级科技合作项目20余项。主要特点:

    第一,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领域不断拓展。一是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已经形成交流单位多、领域广阔的格局,如目前有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及各地农业科技局等单位承担了开展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主要任务。二是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领域日益扩宽,如涉及到农作物品种改良、农作物种植示范、淡水鱼养殖、畜牧养殖、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生物技术示范、人员技术培训等多领域的合作交流。

    第二,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形式多种多样。一是开展项目合作、讲学、交换科技信息、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技术研究等形式,形成了农业对外科技合作的新格局。二是加强农业企业的对外合作。如湖北大地国际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在刚果(金)开展农业合作,湖北省种子集团公司在亚洲、南美洲和非洲等十几个国家开展农作物品种试种示范等,既走出了对外交流合作的新路子,又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加强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人员交流。近五年来,我省接待来自美国、以色列、巴基斯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境)外农业团组60多批,300多人次,派出农业管理、科技人员240多人次赴美国、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

    (二)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项目成果颇丰
    围绕全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需求,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了我省与日本、肯尼亚、越南和朝鲜等对国外农业科技合作交流,五年来,实施了“国外优良园艺作物新品种引进与开发利用”、“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和示范农场建设”、“粮油技术合作与示范”、“Bt生物农药技术示范”、“技术合作油菜品种改良”、“淡水鱼内源酶蛋白质水解技术”等七项重大合作项目。此外,还引进了中部唯一的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落户武汉黄陂,现已成为海峡两岸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也为鄂台农业交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

    (三)农业科技对外交流增添活力
    其一,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业科技智力。近五年来我省在外专局支持下,通过不同的渠道每年从日本、英国、以色列等国家引进农业专家20余名,特别是从日本海外协力事业团大量引进日本协力队员和花甲专家为地方和企业服务,解决了不少水产养殖、无土栽培、蚕桑种养等农业技术难题。

    其二,举办系列重大农业科技活动,对发展中国家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培训。根据我省农业科技优势,近几年来在我省举行了世界油菜大会、世界植物园大会、世界柑橘大会,中法、中英、中澳水环境研究大会等。同时,我省还对发展中国家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活动,如去年我省种子集团公司承办国家的“杂交油菜种子技术”国际培训班,接待了来自中亚、南亚10个国家17位油菜领域的技术人员、政府官员、大学研究人员。

    二、湖北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意识不强,农业企业国际化程度不高
    首先,相关部门对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重视不够。我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除较早开始执行援非项目以外,真正主动“走出去”引进国外、境外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我省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主要是近几年的成效。这主要是一些涉农单位,特别是一些农业企业,对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认识不到位,没有对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和引进消化吸收先进农业技术引起足够的重视。

    其次,农业企业国际化程度不高。与广东、山东等发达省份相比较,我省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少、合作领域窄,特别是我省重大对外活动和国家科技合作项目中农业企业参与还不够,致使我省农业企业国际化程度不高。

    (二)手段不多,缺乏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撑
    加强对外农业科技合作需要政策保障。从我省农业科技合作的情况看,一是对“引进来”的先进技术、人才、设备难以安排相应的资金配套,导致很多好的技术、人才没有引进来。二是对“走出去”与国外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的企业和人才,缺乏政策支持,尤其是“走出去”的人才,往往所在单位不按国家政策办事,停发外派人员包括工资在内的福利待遇,挫伤了一部分同志的积极性。

    (三)技术层次不高,缺乏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其一,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中高新技术交流的成分不足。在合作与交流中,被动式互访、交流的较多,实质性合作较少,引进的项目以一般性科技为主,高科技合作项目较少。

    其二,缺乏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我省引进的农业技术在消化吸收中也存在由于研究开发资金投入不足、技术人员缺乏、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等因素限制了引进技术的扩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四)机制不活,农业科技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弱
    从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引进机制看,一方面,我省农业技术引进大多为政府主导的计划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缺乏政府宏观指引、企业为主体经营的农业技术合作机制;另一方面,农业技术的引进大多存在盲目性,缺乏政府产业政策引导下有目的、有重点的技术引进机制。

    从农业科技人才激励培养机制看,与周边省份相比较亦有差距。激励政策不够明确,培养机制不健全,导致适应全方位、高层次开展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专业化人才缺乏。农业科技单项人才多,但复合型的人才少,适应能力也不强,严重制约了我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加快湖北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对策与建议
    为更好开展全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工作,把全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建议在以下方面采取对策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组织领导
    第一,强化农业科技开放合作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对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像重视农业、重视科技工作一样重视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第二,加强组织领导。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涉及各级农业、科技、科研、高校等部门和单位,因此必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建立我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编订一套从计划管理、项目审批、经费管理、人才培养等完善的管理办法,促进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开展。
    (二)制定有效政策,促进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
    其一,制定引进农业高新技术项目的政策。如农业高新技术项目、设施在我省独资、合资开发者,给予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优惠政策,鼓励农业科技部门、企业吸收国外一流农业大学、科研机构专家来我省进行合作研究或应聘工作。其二,制定促进农业科技人员、科技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如应制定科技人员应聘到国(境)外农业科研单位、科技企业工作,比照公派出国人员的待遇政策;制定出国(境)办农业科技产业的政策,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科技企业“走出去”,鼓励研究开发单位、公司、企业的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其三,制定落实经费投入政策。把农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列入科研预算中。加大对农业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资金的支持,对外科技合作交流项目一经批准或签约,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配套资金,给予经费保证。建立农业对外科技合作资助基金,重点应用于扶持培育人才。

    (三)提高引进技术层次,加强技术消化吸收的示范推广
    第一,开展引进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机构既负责对直接引进的技术进行鉴定,又根据引进技术的水平层次,提出技术引进与推广的意见。第二,做好引进农业技术消化吸收的示范推广工作。一是要改革农业技术推广运行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服务农民需要的运行模式,重点加强县、乡两级推广机构建设,切实按照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的科学程序开展综合推广服务。二是要建立政府行为与市场相结合的合作推广机制,以国家推广体系为主导,充分发挥所有农民合作组织和各涉农企业的作用。三是要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四是要鼓励建立中外农业科技联合研发机构。

    (四)创新机制,提高农业科技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
    第一,建立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经验交流制度。建议由省政府牵头,省科技厅、农业厅等职能部门参与,定期召开全省农业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经验交流会,加强经验交流,整合有效资源,并建立“湖北省农业科技外事信息库”等,以动员更多的部门、企业和个人参与农业国际科技交流和合作。第二,创新科技项目引进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以农业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引进运行机制。即对外技术引进要逐步转向以企业为主体的轨道。二是要加强技术引进的产业导向。坚持适用技术与高新技术并举的方针,同时,对农业高新技术引进采取一定的倾斜政策,把技术引进与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三是要促进技术双向交流,实现与技术输出国科技资源的优势互补。第三,建立以项目合作为重点的对外交流机制。如在开展农业科技对外交流活动时,以项目合作为重点,有选择地确立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对象,并选择共同感兴趣的项目,组织双方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使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加强人才培养,为农业科技对外合作提供智力支持第一,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合作综合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如农业专业技术、外语、市场调研等为主要内容的能力培训,强化农业科技对外合作的能力建设,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科技合作人才水平,以适应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发展的需要。第二,充分利用我省与国外专家组织所建立的关系,加强引智工作,广泛开展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人才并开展境外培训,促进我省农业科技进步与发展。第三,培养和建立一支我省农业领域国际科技合作的骨干科学家和专家队伍,为我省农业科技对外合作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