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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几点建议

2014-09-15 00: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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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优化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课题组


    根据省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会议题安排,李宗柏副主席于7月中下旬带领部分省政协委员和省工商联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就“优化创业环境,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天门市、武汉市汉阳区、武昌区、东湖高新区的情况介绍;分别与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政协委员、中小企业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代表进行了7次座谈;考察了天门市仙北工业园、天门市经济开发区和武汉市汉阳黄金口工业园、东湖高新区等20多家企业;组织省政协委员中的部分企业家和工会系统创业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此外,围绕创业带动就业,社法委于6月下旬赴山东、山西进行了学习考察;9月上旬召开全省市州政协社法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讨。

    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省委省政府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十分重视,并将鼓励、支持创业作为实施积极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把帮助3万人实现创业并带动10万人就业再就业列入省政府今年的十件实事之首。今年以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六厅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创业带就业工作的通知》、省工商局出台了《湖北省工商局运用工商职能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意见》、省地税局出台了《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武汉、天门等地积极出台政策和措施,大力改善创业环境,全省上下大力推进全民创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从调研情况看,还存在一些制约和影响创业环境的因素。为此,建议:

一、以思想解放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人文环境

    当前,一些地方因循守旧、小富即安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缺乏创业的热忱,这是当前影响创业的思想障碍。武汉市政协一位领导讲得很典型:“在汉正街,投资几千万、上亿元的大老板基本是浙江人,承租经营的小老板大多是荆州、仙桃等外地人,汉正街人干什么呢?大多坐在家里收租子”。因此,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营造锐意进取的人文环境是当务之急。一是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利用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业光荣、致富可敬的理念;大力宣传党委政府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创业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用创业的精神激励人、用先进的事迹鼓舞人、用成功的经验启迪人。二是要通过完善和创新有利于创业的机制,激发群众的创业热情。譬如,低保人员创业在一定时间内保留低保待遇不变;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根据吸纳的就业人数给予适当的奖励。三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利用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契机,鼓励各地大胆试、大胆闯,支持和保护有利于创业的探索和实践,理解和宽容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

二、以政策配套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不少政策,为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贯彻这些政策的细则不够具体,使得一些优惠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一是要建立创业促就业政策运作高规格有权威的领导协调小组和顺畅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要进行政策的总体策划和顶层设计,加强运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并及时处置和解决落实中的难题,使现有的政策落实。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支持创业的配套政策体系,切实解决不适应和不匹配问题。当前,建议对下列问题予以足够的关注:

    第一,产业配套问题。产业配套不完善,是影响我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天门燎远机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国良说,天门市搞数控机床的目前就我们一家,市里很重视、很支持,但产业配套跟不上,有时为买一个2元钱的螺丝,要开车到近200里外的武汉去买;而在苏州,只需一个电话,两个小时内就能到货。因此,我们不敢将公司全部搬到天门来。搞好工业园、科技园产业配套,延伸产业链,其本身就是创业增长点,不仅可以稳定一家,而且可以搞活一批。建议各地在规划工业园区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进行产业配套科学规划,并为产业配套制定具体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配套产业、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

    第二,减少创业风险问题。调研中,一些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反映,他们本小利微,创业过程中不但要承担经营风险,还要承担员工的医疗、工伤等风险,与那些已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相比,抗风险能力更弱。如一位竹溪妇女,自已办了一个小炒坊,出于好心,给了失业在家的邻居一份活干。不料这位邻居在干活时穿着拖鞋从楼上摔了下来,摔成重伤,已花了二十多万的治疗费。按有关规定,还要赔偿30多万的伤残补偿费。这类问题值得关注。按现行的社会保险“五险合一”政策,他们交不起;不办保险,出事后倾家荡产赔不起。对这类创业者,在当前情况下,建议按《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中“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的精神,允许他们视情单独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以减低成本和创业风险。

    第三,稳商、安商问题。当前,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大幅升值、资金紧缺、利率上调、环境成本加大和《劳动合同法》实施造成的人力成本大幅提高等诸多因素叠加,中小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省工商联关于“一些私营企业停业、歇业的外部原因是什么”(可多选)的32份问卷中,回答“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的占43%;“一些部门和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重负担”的占31%。建议政府研究出台帮助中小企业“过冬”的有力政策和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第四,风险救助问题。座谈中不少企业家吐露心声,这些年艰辛创业,既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贡献,自己也积累不小的家业,担心进一步创业的可能风险。建议政府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家的风险救助机制,对那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实施风险救助,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

三、以破解融资难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金融环境

    贷款难一直是阻碍劳动者自主创业的瓶颈。为破解这一难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政策,但总体上效果不明显。据省工商联近期对咸宁、荆州两地30个私营业主就“向银行借贷有困难,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进行问卷调查,回答“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太严”的占57%,“手续繁杂、错过商机”的占37%。在省政协社法委与省总工会联合召开的创业先进典型代表座谈会上,企业家们谈到政府贷款支持政策时,有的说“光打雷不下雨”,有的说“政策好,但实施难”。汉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尹玉林(武汉市政协委员)和武汉恒泰香菇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四快说,象我们这样有一定实力和社会信誉的人都难贷到款,那些普通创业者贷款的难度可想而知。建议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

    一是争取国家支持,用足国家政策。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近期又采取了一些新举措:调整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批准建立一些中小企业银行;国家各大商业银行也在加大支持力度。建议以国家推进中部崛起战略、批准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争取国家商业银行扩大我省中小企业信贷规模,争取国家批准在湖北建立一批中小企业银行。

    二是完善担保机制,用好银行贷款。中小企业融资难,核心在信用,在担保。必须切实解决担保环节上的问题。首先要加快融资担保平台建设,尽快在全省建立相当数量的担保机构,除组建政府出资为主的担保机构外,大力支持工会、群团发挥优势,为自主创业提供信用担保,鼓励外资、民间资本进入担保市场。其次要切实解决操作层面担保门槛和反担保问题,使正常贷款担保真正办得了。第三要探索有效的担保贷款模式。省总工会拟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人行武汉分行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模式和武汉市桥口区成立政府、行业协会、银行、担保公司四方组成融资联盟模式,操作简便有效,建议予以支持和肯定。

    三是规范民间金融,用活民间资金。有资料显示,全国2007年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占98%,直接融资不足2%。青岛市抽样调查有融资需求的210家中小企业,80%没有得到银行支持,75%以上是通过企业间募集或赊欠来缓解的。事实上,由于正常融资渠道不畅,民间借贷以及企业间的拆借已成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的重要渠道甚至是主渠道。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创业者、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缺资金,另一方面民间以及经营良好的企业不乏闲钱,并希望以钱赚钱。可见,解决融资难,最现实、最有效、最快捷的出路在于面向市场。建议政府在运用民间资本和整合社会资源、实现供需双方以及融投资行为等方面专题研究。

四、以完善法律法规和打黑除恶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创业的法制环境

    一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好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武汉东湖开发区有关负责人反映,《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于1994年出台,虽然时间不长,但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急剧变革时期,该条例已不适应开发区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据湖北日报报道,武汉鑫汉口快餐管理有限公司的孙国庆用自己购买的面包车运输自用货物,办理营运证遭运管部门拒绝,频遭运管人员重罚。对这类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定可否考虑废止。

    二是对一些过时的技术标准要尽快修改,对没有技术标准的要加快制定。省政协委员、武汉中原发展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会明反映,专门运输小汽车的轿运车,一直延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国家半挂车16.5M车长的技术标准。而现在的路况、车况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全国2万多辆轿运车基本上都超标(长度超过16.5M)运营。该公司也因此每年被交警、交通运管部门罚款300多万元。建议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尽快制定新的技术标准;在新标准未出台前,省相关部门对类似问题可否专题研究过渡措施。

    三是要进一步打黑除恶。在调研中,一些企业家反映,当前,不法分子采取恐吓、暴力手段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问题时有发生,对一些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创业者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建议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打黑除恶的工作力度,加大对创业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