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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科技优势打造产业集群促进“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建设

2014-09-15 0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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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

    3月底至4月初,在周宜开、陈春林副主席带领下,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赴武汉,黄石及阳新、大冶,咸宁及咸安、通山、通城等地,就“发挥科技优势,打造产业集群,促进‘两型社会’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到省科技厅召开了有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参加的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科技资源是武汉城市圈 “两型社会” 建设的重要优势
    1、科研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截止2007年底,武汉城市圈内建有国家实验室1个(即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全国目前仅建5个),国家级科学研究中心1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5个(数量仅次于北京、上海居全国第三位),部委专业、开放实验室4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3个;全省已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9家,占全国总数的4.34%,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7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2家。特别是城市圈的核心城市武汉市,集中了全省90%以上的科技资源,是我国重要的科教基地之一,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大城市第3位。

    同时,在武汉城市圈内形成了一批优势学科和特色领域:农业科技方面,在水稻、油菜、牲猪、淡水鱼、柑橘等领域,科技创新水平居全国领先地位;工业科技方面,在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领域有较强研发能力和比较优势,在光电子设计与制造、光纤制造、下一代光通信、激光、大规模集成电路等领域掌握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创造了光通信领域的一系列“中国第一”。“武汉·中国光谷”是继北京中关村后的我国第二大智力密集区。

    2、科技引领作用增强。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企业技术进步和科技兴农“三大工程”,以光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农产品加工、制造业信息化、精细化工与新材料、电动汽车与汽车零部件等六大科技专项为重点,组织实施各类科技攻关计划,有效地解决了一批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难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黄石市近四年来,共组织实施各类重大科技项目258项,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132项,这些科技项目建设,引领了全市特殊钢、数控机床、涂镀板、压缩机等“四大产业集群”的发展,同时也催生了精细化工、汽车智能输送设备、环保节能技术装备、精密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五大新兴产业板块”。

    3、优秀科技成果不断涌现。按照省政府关于《湖北省深化省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批复了首批省属开发类院所的转制方案,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省医药工业研究院等20家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或整体进入企业,通过全面完成转制和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有力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2007年,武汉市共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1007项,其中860项主要项目争取国家各类科研经费达7.28亿元,获得国家科技奖励17项,该市专利申请量突破9000件,专利申请授权量4044件,其中发明专利766件,呈较快增长趋势。

    二、打造新型产业集群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武汉城市圈内各城市坚持以科技为依托,加快产业集群建设,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推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特别是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贯彻到产业规划、布局与科技配套项目的安排之中,促进了产业集群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了明显成效。

    1、延长新型产业链,产业聚集效应逐步显现。钢铁、汽车是武汉城市圈的传统优势产业,随着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剧,各地一手抓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一手抓新型节能环保产业的开发,经过多年的培育,武汉城市圈已初步形成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高新支柱产业为主导的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群,共建有24个特色产业基地。通过对光电子信息的开发,产业、人才、资源等要素的优化组合,迅速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通过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基地内从事光电子信息产业的企业达到700多家,销售过亿元的光电子企业有30多家,集聚作用日益显现,吸引了富士康、中芯国际、EDS等一批重大项目,一批新的产业链即将形成。

    2、加快培植骨干企业,高新区实力不断增强。截止2007年底,武汉城市圈过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8家,凯迪电力、华工科技、烽火通信、广济药业等一批企业和企业集团在竞争中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排头兵,武汉邮科院、长飞公司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武汉城市圈内七个高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540亿元,占全省高新区的比重超过70%,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近20%。我省经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2680家。同时,民营科技企业茁壮成长,成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3、科技投入加大,可持续发展前景广阔。武汉市200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15%,位居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前列;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为5. 24亿元,其中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为3.13亿元。咸宁市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市县两级每年投入科技经费、专利发展基金、技术改造基金等财政性资金2000多万元,带动大量社会资金投向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升级、开发产品。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一是科技成果产业化导向不明,科技产出呈现出“一高一低”的反差,即科技论文、获奖成果等科研水平高,而专利、新产品等商业化应用成果少。我省万名科技活动人员论文数达到3250.03篇,科技成果获奖系数达3.74,分别居全国第7和第10位,万名就业人员发明专利授权量为0.17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3.34%,低于14.61%的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第13位。两方面的反差表明,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市场化、产业化相对滞后。

    二是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武汉城市圈内多数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不健全,建立技术中心的企业比例较低,技术人员配备不齐,技术力量严重不足,使企业创新环节薄弱。据了解,武汉市近20年来仅有1672家企业申请专利,90%以上的企业至今没有申请过专利。一些企业对技术创新投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存在科技开发投入难、科研产品转化难、科技成果保护难等问题,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强、科技创新内在冲动弱,制约了企业做强做大。

    三是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还有待完善。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联系不够紧密,难以建立真正的利益共同体。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资金和外省企业的合作经费,与武汉城市圈内企业合作的项目少,拓展的领域尚有较大的潜力。

    2、产业集群发展规模不大,高新龙头企业匮乏。目前区域内初步形成的产业集群,大多集中在传统产业,除钢铁、汽车两大产业外,其它产业都缺乏能够支撑全局的龙头企业,有些产业集群还处在集中办企业阶段,同类企业之间缺乏产品的上下游衔接配套,有待通过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互动和研发来促进产业关联群的形成与发展。同时,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优势的大中型骨干企业数量少。在武汉城市圈高新技术企业中,过亿元企业228家,其中过百亿元的只有3家。中小企业大都集中分布在初级产品和市场末端,专业化分工协作不够,区域产业集群技术层次较低,竞争优势难以持久。

    3、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科技创新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武汉城市圈内科技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地区、部门分割,科技开发基础设施的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和统一布局,共享程度低,科技资源总量不足与大量闲置并存。加上地方经济实力较差,企业效益不高,对科技投入有限,互相制约,导致区域技术创新有效供给不足与有效需求不足共存。

    二是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直接为企业自主创新服务的中介机构数量少、职能弱,还不足以担负起连接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的重任。同时,现有的技术中介机构基本上还停留在政府主导和推动阶段,社会力量兴办的科技中介机构少,没有形成主导业务,为企业自主创新服务的功能和水平不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力度较弱,科技风险投资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不能满足企业自主创新的需要。

    三是财政引导性投入不足。省财政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较大幅度地增加了省本级科技投入,但与中部地区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据省科技厅反映, 2006年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59%,而全国平均水平为2.11%。从科技三项经费上看,我省财政科技三项费用虽然2007年达到2.79亿元,但总量偏低。部分县(市)区科技三项经费离规定要求还有相当大的缺口。

    四、对策与建议在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建设中,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以此来带动企业和产业集群的发展壮大,进而把我省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两型社会”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布局。
    一是武汉城市圈内要形成区域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打造跨行政区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省和武汉城市圈内城市要统一制定“两型产业”发展规划,形成武汉市与其他周边城市在产业链上的合理布局与分工:武汉市重点发展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产业,同时,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和信息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周边城市要在新能源、新材料、有资源优势的环保产业、休闲旅游产业和现代农副产品加工业上下功夫,优选延伸已有产业链、提高产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的产业类型,把现有的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圈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优化企业之间生产协作流程,使之成为产业集聚的有效载体。鼓励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向龙头企业所在园区集中,防止各园区产业同构和恶性竞争,引导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带动一批配套项目,拓展产业集聚的空间。

    三是加大城市圈内政府的统一协调力度,科学规划区域科技发展方向。建立区域内科技管理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联合工作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建设的一体化,统一协调经济、科技、财政、税收、金融、海关和工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方针和政策措施。
 
    2、建立和完善覆盖武汉城市圈的公共服务平台。
    一是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将武汉市现有的孵化平台和经验在城市圈内各城市有效地推广和联结,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训网络体系,提升孵化器的培训能力和融资能力。大力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优先组织孵化器推荐的企业申报国家科技企业创新基金。

    二是建立和完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立区域协作共用制度和组织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宣传,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仪器设备购置管理,推进城市圈内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建设。

    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加强推广应用力度,强化共建信息资源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社会需求的资源保障水平。

    四是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充分利用初步建设的“中国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这一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促进科技成果、人才融入全国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城市圈企业、高校和研发机构面向全国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五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城市圈内农村科技信息服务工作,扩充和完善“农技110”专家队伍和农村科技信息网点、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库建设,探索与信息公司联合的新路子,进一步提升农村科技信息服务能力。

    六是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仓储物流、报关、报检、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筛选和鼓励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水平高、管理运作规范的商业化中介机构,推动和引导一批公益性中介机构为产业集群服务。

    3、加强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融合。
    一是组建区域性科技发展银行,推进武汉城市圈金融一体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联合参股科技发展银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的贷款支撑力度。
    二是建立“两型产业”科技发展基金,建立起武汉城市圈各级政府资金为引导,金融机构、企业、民间资本为主体的企业担保公司及科技风险投资公司,通过建立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城市圈内企业之间相互参股、兼并,以资本、技术、产权交易为纽带进行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规模化经营。
    三是积极扶持高科技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建立创业板上市企业预备项目库,进行重点培植和扶持,定期进行更新调整,同时,对能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100-300万元的财政补助。

    四是改革财政对科技的投入方式,优先支持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和投资参股的科技开发项目,对科技项目的财政资金扶持,采取企业先投入,年底财政按比例对科技开发或科研设备给予补贴的方式,或者由创业投资机构以股本金形式流入企业的方法,以更好地发挥财政在科技投入上的引领作用。

    4、加快以科技为支撑的产业集群发展步伐。
    一是鼓励、保护企业创造区域品牌。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圈内既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湖北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的市场效应。鼓励名牌产品企业迅速扩大品牌经营规模,促进名牌产品企业多层次、全方位的联合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的产业龙头作用。引导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集聚,推动建立产品标准、质量检测、财务结算等中心,提高其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创办为其配套的专业园区,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帮助协作配套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的供应网络,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努力提高龙头企业在武汉城市圈内配套率。

    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多种方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发挥龙头企业的集聚带动效应,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通过企业之间的集聚效应降低综合成本,增强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