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参照以往惯例,建议政协湖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为:
住鄂全国政协委员;
不是十三届省政协委员的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等有关人民团体秘书长以上负责人;
部分省政府参事和省政府文史馆员;
不是十三届省政协委员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协主席;
不是十三届省政协委员的县(市、区)政协主席;
不是十三届省政协委员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统战部部长;
不是十三届省政协委员的部分大专院校、大型企业党委统战部部长;
省政协机关厅级干部,省委统战部及系统单位厅级负责同志;
其他方面,包括不是十三届省政协委员的民营企业家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省工商联(省总商会)直属商会会长,省政协法律顾问组成员,部分港澳台代表人士、海外侨胞代表及有关特邀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