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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以建设性执法司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017-03-12 0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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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协主席张昌尔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新形势下,衡量执法办案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类案件中,要树立审慎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树立善意理念,防止超标超范围查封、扣留、冻结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这一论述为法治服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定下了基调。经济越是下行,越是改革深化,法治环境越要上行,越要树立建设性执法司法理念,加强建设性司法的行动。

 

    一要对市场主体实行更大限度的宽容。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强化建设性执法司法,是优化市场法治环境的应有之义。加强对各级法检干部的引导,把法律上的违法犯罪与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区别开来,只要企业和市场主体不构成违法犯罪的,就要从呵护、完善的角度,给予最大限度的宽容,主动“上前一步”,提供支持和帮助,不能动辄戴枷套锁、上纲上线;对确实构成犯罪的,坚持法律原则,不搞法外施恩。去年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与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关于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司法合作协同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出台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18条意见”,今年1月份又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各省也相应出台了实施意见,实际效果、企业反响都非常好,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创新之举。

 

    二要对市场经济秩序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安全的投资环境是企业发展最基本的环境。平安建设是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也是保证市场主体能安心生产经营的基础条件。时刻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对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垄断市场等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从重从快查处,维护开放、干净、公平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和项目建设保驾护航。要高度重视金融领域的安全问题。现在涉众型金融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处理这类问题存在责任主体缺位、职能模糊不清的问题,也存在法律依据不充分的问题,主动作为反而存在捅“马蜂窝”的风险。金融管理部门应勇于担当,负起监管责任。前不久,保监部门严惩个别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有力警示效应。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总结研究,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司法解释,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犯罪的法律适用,开展对涉众型金融犯罪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要实行更严厉的约束。进一步规范政法部门执法司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更大力度减少各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对进入程序的涉企案件,公开办案责任主体、程序和时限,坚决杜绝办而不结、久拖不决。坚决查处因利益驱动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等行为,严禁违反执法司法管辖规定,严禁乱用、滥用强制措施。建立强制措施实施风险评估机制,对重要的财产强制和人身强制性措施等,要进行风险评估,准确把握执法司法的力度、时机、方式等,实现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把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与企业行为相区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前,支持企业依法依章程完成企业负责人的选任工作,尽量减小企业负责人的违法犯罪行给企业事业的负面影响和波动。

 

    四要对基层执法司法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和倾斜。我国80%以上的司法人员在基层,8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办理,但基层普遍存在待遇低,人才过不来、留不住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在顶层设计上推进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资源向基层倾斜。通过办案津贴、特岗津贴、职级晋升等多种激励手段,推动司法资源下沉,鼓励优秀法官司、检察官扎根基层办案一线。另一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湖北在推进“律师进村”和网格化建设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发端于湖北恩施州“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律师、律师事务所包村,发挥咨询、调解、代理三个方面的作用,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在网格化建设上,湖北实现城市网格化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推进网格化管理在农村全覆盖,11多万名机关干部集中三个月的时间下乡驻村推进这项工作。通过网格化建设,推动信息共享、资源下沉,尽量让群众“办事不出村”。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发挥网格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社情民意在网格中掌握,公共服务在网格中开展,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治安防控在网格中加强,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