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协要闻

李宗柏副主席率省政协部分委员调研“小水泥”专项治理法制环境问题

2014-09-14 23:10:45  
字体大小:【


4月上旬,李宗柏副主席率省政协社法委部分委员调研
优化“小水泥”专项治理法制环境问题


    关停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水泥”企业,对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4月上旬,省政协李宗柏副主席率社法委部分委员,就优化“小水泥”专项治理的法制环境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省发改委、建材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听取了省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的情况介绍并座谈;赴鄂州、咸宁、赤壁等地,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情况介绍,与发改委、工商、质监、环保、国土、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数个关闭的小水泥企业。

    通过调研,委员们认为,我省开展“小水泥”专项治理行动一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至2007年底全省共关闭小水泥企业(生产线)91家(条),拆除生产线128条,淘汰落后产能901.4万吨,超额完成了当年的专项治理任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粉尘排放13.5万吨/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0.9万吨/年,减少能耗100万吨标准煤/年以上,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专项治理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引起足够重视,妥善处理,可能为社会稳定留下后患。

    委员们在调研中指出,我省开展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工作主要靠行政手段推动,部分执法行为缺乏法律依据,专项治理的法制环境有待改善,补助标准低、职工安置难,企业债务沉重、债务化解难等问题。

    李宗柏副主席认为:
  要进一步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进程,必须着力优化专项治理工作的法制环境。
  要抓住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难得机遇,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实际,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制定出台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要加强法制宣传,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要加大《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力度,提高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自觉性。
  要摒弃部门利益,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高执法实效,将专项治理与经常性的执法行为结合,用经常性的执法行为落实专项治理目标,为专项治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要以人为本,加大职工安置力度,妥善处理企业关停产生的各种后续问题。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梅钢、专职副主任孙益山参加调研。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