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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关于表彰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的决定

2014-09-14 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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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8日十届省政协第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委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积极运用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提交提案685件,经审查立案661件。许多提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密切关注民生民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所提问题有情况、有分析,论据充分,针对性强;所提建议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提案经承办单位充分采纳和认真办理后,为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提案作为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成为协助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为了进一步调动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全体委员运用提案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根据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的推荐和评选,经十届省政协第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的38件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委员发扬成绩,再接再励,继续努力,把提案工作做得更好。希望省政协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和全体委员向受表彰的提案者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工作部署,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提案质量,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为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和构建和谐湖北作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附: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