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初新一届湖北省政协制定的《关于十届省政协制度建设的规划》,湖北省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会议正式通过了新修订的《常委会会议工作规则》和《专委会组织通则》。对制度建设提出5年总体规划,这在湖北省政协历史上尚属首次。开局之年,十届湖北省政协从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的高度高起点布局,将解放思想与不断创新政协工作结合起来,力争推进政协工作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中有更多更大的作为。
制定制度建设的工作总规划。换届之初,湖北省政协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工作创新,将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章程和湖北省委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文件精神相配套的制度上,修订一些全局性的工作制度,同时对一些涉及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的修订和创建工作做出原则安排,对保障省政协组织机构运行、规范经常性工作和进一步建立促进政协工作发展等四大相关方面的32件制度规定,提出了建立或修订意见,明确了责任单位、建立或修订的时间以及审议通过方式等。
省长任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前不久,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强调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实效的讲话中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长任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充分体现了提案工作在推进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增强提案办理效率,扩大办理公开度和知情度,从今年开始,湖北省政协会同省政府对政协提案实行网上交办、反馈、查询、督办和统计考核,目前网上办理筹备工作已经完成。
将专题调研作为政协工作的基础来抓。湖北省政协将专题调研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把调研的重点从以往偏重数量,转到切实提高质量和效果上来,努力从调研“实”、建议“实”、转化“实”上求实效。确定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今年省政协常委会会议协商讨论、建言献策的重点,组织开展调研,力争产生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日前,刚刚结束的十届二次常委会会议上,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形成的“关于建立有利于建设‘两型社会’的金融体制机制”、“科技发展与武汉城市圈建设”、“优化‘小水泥’专项治理法制环境”等10份专题调研报告受到与会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转自《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