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参与大报评报业务后,见一个不懂交友之术的博文,留言给我,不妨与之切磋一二。
《爱字画的人更值得深交》这是昨日进入我博客,欲请我媒体宣传之辈文章,岂料我特意引用其简历为之宣传一番,反而被对方诋毁。如此之人是不是“叶公好龙”之辈,我不敢断言。但这个不懂礼仪的人是谁,暂且不点名。其《在毛泽东时代天天都是平安夜》一文如我一般引用其所谓被媒体不知登过多少次的图片,是不是我也该像他一样无知地去指责他呢?!说直白一点,这类人就属于一个卖书画之辈,谈及交友简直都是扯淡。如此之辈的书画按照其博文简历,获得这种那种荣誉,就值得考虑是不是钱换来的了?!既然写《爱字画的人更值得深交》。自己又进入我博客留言,还想让我写文章宣传自己,达到目的后,立刻翻脸,如此之辈,琢磨其名字 “可新”才明白原来就不属于“人”的范畴,属不属于“仙”鬼知道。因为“人唯求旧,物唯求新”,本打算持续性写对方书画毛病,让其彻底丢掉卖书画的饭碗,转念一想算了,仅仅写这个杂文教育教育其如何交友而已。
对方按照简历说明都年过六十,遗憾不懂杂文写法,论点、论据、论证中刻意引用其简历,用意也是尽一个朋友的力量,将之视为一个正常之人,岂料遇上一个“玩家”,而且还恩将仇报。其实,杂文评论书画迄今,多半我都不愿意去按照科班写法切磋书画技术,包括上述不懂礼仪的之辈的书画,其书法弊端多多,画更不值得细说。无非体谅其卖字画难处,都年纪古稀了,还如此艰难,才出手杂文唠嗑。码字对于我而言,就是喝茶,时间久了,当成日志在写,真按照专业书画技术去分析,对方的书画会一钱不值。估计对方正在看我的博文,不妨直说,先谈你书画题字行草书法,是不是缺乏楷书的基本功,“笔力强,笔气厚,笔势壮”几乎在你这种不懂礼节之辈作品中,看不见踪迹谈何四处炫耀?!
再谈,我引用博友简历也好,图片也罢,均属于自娱自乐,《著作权法》许可范畴,而你出于商业目的引用毛主席摄影作品,是否践踏了原作者合法权益呢?“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你活到60多,还不懂这个道理,是不是“缺德”之辈呢?!何为有德之士,比如:国魂-罗炳辉将军警卫牛广成粉丝也是引用摄影伟人毛主席作品,其用意与我一样修身养性,而不是四处卖东西,如此就符合法律规定。一个连法律都敢践踏的东西,还谈何书画艺术,谈何交友呢?假如我天天如此将法律、书画等专业知识,结合你作品深入探讨在媒体反复刊出,是否你几辈子都洗不清,谈何靠卖字画吃饭呢?!因此,我劝你当务之急,学会交友,而不是忙着去卖字画。
或许,你官场有几个人,欲炒作一番换取点小钱;或许,你文场有人,想套用荣誉欺诈消费者。如此等等,技法都不要用在交友上。尤其不要与我这种老文秘玩心眼,赠不赠书画,真的没关系。因为我写博文就是写日志,图个娱乐罢了,根本不存在其他想法。除此之外,就是练一种思维方式,锻炼自己一种思考问题的能力。迄今被赠五百多件书画,也没出售一幅,仅仅图个自乐而已。因此,像你这种浅薄之辈少与我玩什么心眼,江湖之术包括官场之术真的我见多了。不知你想过没有,你写的《在毛泽东时代天天都是平安夜》中的毛泽东佩服的刘少奇同志一句名言没有“士为知己者用嘛!人生得一知己已无憾也!人不能老是行时,在你背的时候,有人还了解你,就是知己了。”(引用《红旗飘飘》第20卷91也页)可以说,人人都说毛泽东伟大,但“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毛主席都如此看重之士,你我是不是该反思点什么呢?假如毛主席也向刘少奇卖字画或玩心眼,让刘少奇为自己写文章后反悔,还恶语相对,结局又会如何呢?是不是跟赶不上刘少奇同志境界呢?!
结束文字时刻,我还想提醒对方不要写什么《在毛泽东时代天天都是平安夜》,而是要践行毛主席倡导的“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碎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而不是做一个恩将仇报的人如何?!鉴于,你年纪不小,兜售书画不容易,该文就不在官方媒体刊出了,请好自为之吧!
(老河口市工商局 张俊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