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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平:进一步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

2024-12-31 10:57:05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王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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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24年12月27日,湖北省政协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开展交流研讨,研究明年工作,更好服务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12月31日,《人民政协报》第8版专版摘登了研讨会部分发言,现予以转载,供学习交流。


政协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和独特创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都作出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重大部署。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增强民主监督实效,助推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第一,深刻认识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重要意义。这是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本质上是人民监督,是人民内部各方面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更好保障最广大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反映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风险,助推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地见效,有利于在监督中统一思想、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增进团结,汇聚起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这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完善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有利于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为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不断注入活力和动力。


第二,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难点。对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需要更好把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为“协商式监督”,要求“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同时“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仍有待提高。政协委员作为监督主体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民主监督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仍然不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仍存在。


第三,进一步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的对策建议。一是完善党对民主监督工作的领导机制。党的领导是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制度,推动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进一步推动各方面增强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倾听、积极采纳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建议,营造良好氛围和条件。二是完善民主监督融入政协履职全过程的机制。寓民主监督于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等基本监督形式的作用,进一步彰显监督功能。三是完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协调配合的机制。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形式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和合作性。通过推动主体互动、内容贯通、形式对接、机制协调,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释放政协民主监督功效。四是完善民主监督组织实施机制。要坚持把着力点放到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促进与党政工作有机衔接、监督与协商协同互促、政协组织间联动配合,不断拓展监督广度、深度和效度。特别是要加强监督程序设计,完善监督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沟通协调、成果运用等机制。五是完善促进民主监督成果运行机制。做好民主监督“后半篇”文章,是提升监督实效的重要环节。要完善监督成果运行机制,包括完善监督意见的甄别、整理、报送机制,探索建立与党委、政府沟通联系共同督办的机制,推动监督成果转化落实。


(作者系武汉市政协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