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如何把每位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出来并发挥出去,始终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工程。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强调指出,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这种责任是对国家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政协事业的责任。当前,面对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使命、新任务,我们基层政协委员更要强化主体意识,勇于担当,积极履职,始终如一的承担起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一、竹溪政协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作用的实践探索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主体,人民政协的一切成就都离不开委员的智慧和创造,委员珍视荣誉、牢记使命、践行责任、爱岗敬业,政协工作就活力无限,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竹溪县政协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着力点,着力创新工作机制,主动引导委员谋事,积极服务委员干事,努力保障委员成事,形成了“政协作用发挥在委员、活力展现看委员、事业发展靠委员”的工作局面,政协工作在全县大局中更加有为有位。
(一)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委员之责”。一是健全了委员管理组织体系。2011年11月换届后,县政协将城区的委员按系统分为9个活动组,及时任命了活动组长。乡镇设有15个政协联络处,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政协联络处主任,明确为正科级别。213名委员按“所属界别、方便履职、有利工作”的原则分配到活动组(联络处)参加活动。县政协设置了委员工作委员会,专司委员管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协助做好委员工作。二是完善了委员管理制度。县政协以文件形式印发了《县政协常委会工作规则》、《县政协工作制度》、《县政协委员管理办法》等5个制度。2012年底又修订完善了《县政协常委会职责》、《县政协委员职责》、《县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工作制度》、《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等多项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出台了加强委员管理文件。县政协报请县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加强委员的管理与考核,建立健全委员的激励、惩戒和进出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届内累计无故缺席3次,或请假5次,或连续2次未参加县政协全会的委员,劝辞委员资格”等新规,让“挂名”委员没有了“市场”,增强了委员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创新服务机制,建设“委员之家”。县政协坚持以专委会为基础,以界别为纽带,以委员活动组为平台,丰富载体,加强联谊,开展活动,让委员多知情、知实情,多参政、勤议政。一是改进学习培训方式。换届后,县政协为全体委员印发了《政协工作手册》,分乡镇和活动组进行了履职培训;2012年以来,县政协对政协委员集中进行6次培训,重点讲解了政协理论、撰写政协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安排优秀委员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参政议政经历作交流发言,广大委员深受启迪。二是改进联谊沟通方法。建立了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乡镇政协联络处、委员活动组、界别小组制度,采取主席会议成员联系政协常委、政协常委联系界别委员、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三联”制度,坚持“政协主席约谈委员”,把委员当“家人”,请委员“回家”。通过主席会议成员定点联系委员企业,支持委员发展产业、兴办实业,涌现了傅修红、周兴满等一批特色产业建设的排头兵,陈显力、许启典等一批重点产业的领路人。建立网络信息交流互动平台,改版了县政协网,新建了“提案、社情民意信息报送系统”、“政协主席电子信箱”、“委员风采”等栏目,通过网络平台与委员开展信息交流,及时梳理反馈委员意见建议。三是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在原15个界别的基础上,增设了信息创业人士界。通过界别座谈会、界别委员走访约谈、界别调研视察、界别委员提案和大会发言等多种形式,表达各界群众的参政愿望与合理诉求,通过政协平台和制度化渠道,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四是改进走访委员制度。坚持由主席会议成员带领政协常委走访百名委员、百个企业、百名在外创业人士,积极帮助企业界委员解决土地、融资、技改等困难,远赴在外创业人士集中的广东、青海等地看望委员,让委员感受到政协“大家庭”的温暖,通过亲情引导他们投资家乡,报答乡亲。对委员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跟踪回访,协商解决,督办落实,做到委员有呼声,政协有回应。五是改进机关服务工作。坚持把加强管理与真诚服务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全面提高政协机关政务性服务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和后勤保障能力,积极促进履职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使委员们政治协商有舞台,民主监督有底气,参政议政有成果,意见建议有回声。
(三)创新活动机制,拓展“委员之为”。一是搭建知情参政平台。通过定向约谈、走访委员、视察调研、聘请信息员、开展培训交流等方式,使广大政协委员知民情、报民忧,并通过《社情民意反映》将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参阅。2012年以来,政协委员共向国家、省、市政协和县委县政府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70多条,其中“山区农村粮油加工何时不再难”、“常用药管用药越来越难买”等16条信息被《人民政协报》民意周刊刊发,“贫困山区农村中小学校撤并不能一刀切”、“打破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区域壁垒”、“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刻不容缓”等信息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进了相关问题解决落实;二是搭建履职尽职平台。县政协按照“树立大志向,发挥大智慧,谋划大手笔,当好大参谋”的要求,在组建调研专班时,坚持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带队,组建由县政协委员、社会贤达、群众代表、驻县市政协委员、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调研团队,形成领导与委员、专题与专家、委员与部门合力攻关的“智囊团”。九届政协期间,先后承接了县委交办的“对接十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全省山区绿色发展示范县建设”、“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等9个重大课题调研任务,完成了县政府委托的“精准扶贫”、“竹溪蒸盆”、“电子商务”等11个课题调研任务,就全域旅游、“三廊建设”等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1次,形成了《竹溪对接十堰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调研报告》、《关于发展全域旅游的调查报告》等专题调研报告45篇,在《世纪行》、《十堰经济》、《十堰政协》等刊物发表8篇,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23篇;三是搭建参政为民平台。县政协倡导全体委员树立“我为政协增光彩、我为人民办实事”的“双为”思想,广泛开展“1121”活动。全县213名县政协委员主动将外出务工户、孤寡病残户、贫特困户、移民搬迁户、受灾户等五类人群作为重点对象,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据不完全统计,四年来共筹措资金物资320多万元,帮助贫困对象解决实际问题180多件,资助困难学生60名,促使100余户帮扶对象建立了稳定收入的产业,30多户贫困户“鸟枪换炮”,住上了砖木或砖混结构的小康房。四是搭建回报社会平台。坚持每年组织委员开展“送医药、送科技、送文化、送法律”下乡活动。共为3000多名群众进行了义诊,免费发放价值6万多元的药品,向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3万余元,缓解了部分群众看病难和生活难的问题。通过支援灾区、爱心救助、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方式,先后组织政协委员向灾区及困难群众捐款捐物100多万元;五是搭建回归创业平台。县政协充分发挥政协组织界别较多、联系广泛的优势,通过召开座谈会、集中走访座谈、推介发展项目、鼓励回归创业等方式,加强了与广东、山西、青海、河北、江苏、武汉等竹溪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的联系联络,激励委员以乡情招商、以友情招商、以亲情招商,促成60多名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投资家乡、建设家乡、回报家乡,引进了生物医药、旅游开发、酒类灌装、光电产业、商贸服务、畜牧养殖、珍稀苗木等项目落户竹溪,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点。
(四)创新激励机制,激发“委员之力”。县政协以“明确委员职责、保护委员权利、激励委员履职”为目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委员内在活力。一是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县政协坚持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县政协委员活动,评选出的优秀政协委员在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上进行表彰;设立县政协委员优秀提案奖,每年对撰写的提案并在承办中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政协委员进行表彰奖励。二是建立“创先争优”机制。明确规定县政协委员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或在任期内连续2次以上获得优秀提案奖的,换届时优先推荐为下届政协委员建议人选;对多次获得县政协表彰奖励、成绩突出,同时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政协委员,由县政协党组按程序提出提拔使用建议,县委优先选拔任用。三是推行履职反馈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委员履职反馈制度”和“委员履职年终通报制度”,将委员全年参加政协活动出勤情况和撰写提案、社情民意等情况书面通报给委员单位,同时抄送到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四是建立委员有序进出机制。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重点抓好学习培训、进出程序、开展活动、考勤制度、考核考评、履职述职等管理活动,健全履职档案,规范委员管理,坚持每年对委员参加会议、参与活动、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书面通报,对不参加会议、不参与活动、不提交提案的委员,实行书面告知、主席约谈、劝辞、撤销委员职务的办法予以处理。
二、影响基层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政协在社会上的地位逐步提升,这与政协委员在政协工作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是分不开的。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基层政协委员未能发挥足够的作用,这与政协的性质定位、重要作用和人民期盼极不相称。
从客观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政协委员产生的机制有待完善。现在推荐政协委员的基本做法是分别由党委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牵头有关党派、各相关团体推荐人选,政协常委会履行章程手续,其过程过于简单。客观上党委的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只负责对委员的推荐,不负责对委员的管理。各级政协只负责对委员的管理,不负责对委员的推荐。这种做法造成了委员在推荐与管理上的脱节,使推荐难保合格性,管理难保针对性。再从各界别推荐的人选来看,也给委员不能很好地履职埋下了“伏笔”。一方面,虽然我们的政协委员大多数是各族、各界的优秀代表,但政协委员在推荐、产生的过程中,要考虑各个界别当中均有一定数量的代表,尤其是非党、少数民族、妇女要求比例较高,在县一级往往为了照顾这种面上的平衡,照顾这种代表性和广泛性,却使得所产生的政协委员在整体素质上大打折扣,形不成真正意义上的智囊团、人才库。另一方面,在推荐政协委员时很注重业务尖子、专业职称、先进人物、创业先锋等名人,有的“不明不白”被委员。应该说这些人在某一领域是很优秀的,但人家就是“爱一行专一行”,有的对参政议政不感兴趣,履行委员职责在他脑海中没有概念。二是没有建立起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激励机制。从大的方面来看,政协章程也没有明确规定对履行职能不佳或根本不履行职能的政协委员的处理措施。对履职较好的委员也没有实行奖励的机制。导致履职好坏一个样,使其严格管理无章可循。从基层政协实践来看,虽然各地都进行了不少探索,也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是否可以深入做下去,仍有不少不同声音。其实,加强管理是提高政协委员履职意识的重要抓手,这已成为大家的主流共识,只是采用何种方式,做到什么程度是亟待研究的问题。三是政协活动形式单一,没有引起政协委员履职的兴趣。基层政协在安排活动时,常规活动偏多。一届政协五年,开始两年还好,委员有新鲜感,待两年下来,委员熟悉了套路,一些人就感到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就不爱参加活动了。加之专委会在指导上也不到位,使得参加活动的人越来越少。界别活动较少,形式单调,委员间的沟通交流少,收集热点、难点问题的途径较窄,无法形成合理且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从在主观上来看,影响基层政协委员作用的发挥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履职意识不强,缺乏作为政协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应该说当今社会想当政协委员的人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后想当政协委员的人不在少数。但想当委员又不自觉履职,而且履职质量较差的人也不在少数。这些人为的是要一个荣誉,对于履职很少考虑,思想观念不能与时俱进,不能正确认识政协在民主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的认为,人大还有刚性的权力,政协只有举手的机会,一名普通的政协委员做不出什么大事。因此在履行政协“三大职能”中缺乏主人翁精神,不习惯也不会主动去代表所在界别的那部分群众履行应尽的责任,不习惯也不会主动去代表所在界别的那部分群众行使应有的权利。甚至有个别政协委员只热衷当“挂名”委员,不愿做政协的具体工作。因而表现为不主动参加政协组织的活动,不主动提交提案,不主动反映社情民意,即使参加了活动也不大想发言,被社会各界称之为“花瓶”。二是只注重本职业务工作,对政协工作不了解、不熟悉,难履职甚至不履职。部分政协委员不能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履行政协委员职责的关系。认为自身职务工作是“硬”的、政协工作是“软”的,在工作安排上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由于业务工作任务繁重,顾不上花时间和精力来做政协委员的工作,顾此失彼,影响了委员职责的履行。同时,一些政协委员缺乏对政协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也不注意同其它政协委员交流、研究有关政协工作的知识,难以大胆开展工作,履行委员职责。三是党政部门和委员所在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不够。少数同志不能正确认识政协工作性质,不能正确对待委员的监督和意见建议,对委员协商议政成果转化运用不够,对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不够热心,挫伤了委员献计出力的积极性。
三、更好地发挥基层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思考
政协是“舞台”,委员是“主角”。政协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是否发挥了委员的主体作用。依靠委员,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是做好政协工作,提高整体水平的基础和关键。只有绝大多数委员能积极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作用,政协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
(一)把好委员“入口关”,着力提高委员队伍素质。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民革民盟台联委员联组会时发表重要讲话,对政协委员提出了“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明确要求。今年年初,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要求:“政协委员人选要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道德品行、注重能力素质、体现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因此,基层党委和政协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代表性强、结构合理、服务人民、履职水平高的政协委员队伍要求,选择那些在本地方、本部门和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热爱政协事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人民利益,具有参政议政能力,且又淡泊名利的人进入政协组织。一是要把握好人选代表性与政治先进性的统一。代表性是推荐政协委员人选的前提条件,但不能忽视了人选政治上的先进性,政治上的先进性是推荐委员人选的必备条件。所谓政治上的先进性,就是指所推荐的委员人选要具备最基本的政治基础,那就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和国家的统一。政协委员有了这样一个共同的政治基础,才能够热心政协事业,才会有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代表界别群众去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二是要把握好人选单位提名与界别参与的统一。委员来自各个界别,但是由于界别形成的组织基础和社会基础不同,有的界别有独立组织,有的则没有。有独立组织的可以由组织直接推荐,而没有独立组织的则需要由所在单位来提名。对单位提名的,需要扩大界别群众在协商产生委员过程中的参与权,也就是在单位提名的同时,要积极听取界别有关组织和群众的意见。通过这样的筛选,最起码能够从道德层面上,严格对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以保证委员人选纯洁性。三是要把握好组织推荐与群众公认的统一。推荐委员人选必须要经过充分的组织酝酿过程,对每一位委员人选的确定,都要经过所在单位、所属行业(界别)、党委有关部门和政协组织的多重认定。要建立与政协有关的多方参与的考察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按照政协委员的标准进行考察。组织考察要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不仅要通过深入群众调查、考察,了解群众对所选人员的意见,还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切实把委员选择建立在充分的组织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四是要把握好民主推荐与对推荐负责的统一。要建立和完善委员人选推荐责任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委员都必须在充分了解人选政治表现、个人品质和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和推荐理由。对推荐失察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只有严格把握好委员产生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党委确定人选建议名单草案、由政协常委会讨论决定的程序,才能真正确保委员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为履行政协职能奠定好基础。五是要把握好严格程序与坚持标准的统一。委员产生应按照“人选推荐、组织考察、提名汇总、协商初选、党委决定”的程序进行。政协委员的提名推荐协商,中共党员委员人选由党委组织部门提名,非中共党员委员人选由党委统战部门提名,留任委员由基层政协党组提名。委员推荐提名,要严把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不准将推荐政协委员人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不准简单以资产规模、纳税情况、社会知名度代替人选标准。坚决防止把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人推荐为委员人选。
(二)加强委员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委员履职能力。有履职热情、无履职能力是基层政协委员的“通病”。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重点是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那么,作为基层政协委员,一是要提升辨别是非能力。政协委员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从个性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善于在调查分析中提出可用之策。议政建言要坚持做到“三要三不要”。即:要有真情实感,不要人云亦云;要有真知灼见,不要老生常谈;要真实可靠,不要讲空话套话。二是要提升议政建言能力。政协的特点是“议政而不行政,献策而不决策,立论而不立法”。政协委员要做到说话有人听,意见建议被采纳,就必须加强学习,善于思考,注重调研,讲究质量,确保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实际,有思想性、可行性、操作性,真正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策、言之有度。三是要提升调查研究能力。调查研究是政协委员履职的必修课,要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心声,反映群众意愿,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四是要提升反映社情民意的能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综合分析原因,对真正能产生一滴水见太阳的效果,就反映上去;要学会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看是否正确,是全面的还是片面的问题,如果是带有全局性的,这就是社情民意,要反映上去。五是要提升为民代言能力。对于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就要大胆的站出来说话,不要怕得罪人,不能碍于面子,真正当好群众的代言人。六是要提升当参谋的能力。要有“顾雍不言,言必有中”的追求,坚持从全局出发,做到站位高远,调研深入,见解独到,多提一些有真知灼见的建议,多提一些能经世致用的对策,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当好参谋。
(三)实行量化管理,督促委员履职尽责。委员不仅是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心中有责,才能实现履职为民的目标。基层政协组织要根据新的形势发展,探索对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履行委员职责、提交政协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进行量化考评,激励委员在政协工作中履职尽责,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在界别群众中示范引领。作为基层政协委员,要履行好五个方面的职责。一是要尽委员职务之责。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敢为、善为、能为、有为,真正做到“不图虚名、不负众望、不负重托”。从政治角色看,政协委员是多党合作的代表、党委政府的参谋、反映民意的喉舌、本职工作的骨干;从社会责任看,政协委员应做到政治协商出实招,民主监督献诤言,参政议政献良策。作为政协大家庭中的一员,每一位政协委员都要热爱政协事业,热心政协活动,维护政协形象,努力在人民政协这个大舞台上,倾一腔热血,展一身才华,成一番事业;二是要尽服务大局之责。广大政协委员要明确自身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心中有大局,工作谋大局,履职为大局,努力在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有所作为、有新作为、有大作为,使自己成为创新创业的实践者,科学发展的促进者,建言献策的有识者,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在履行“一岗双责”中展风采、尽职责、求实绩;三是要尽协商议政之责。在人民政协这个大舞台上,全体政协委员要智者尽其谋,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做到任何协商议政都要胸怀发展大局,以发展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建言献策都要说真话,说实话,自觉做到不谋求个人私利、不带有个人私念、不掺杂个人情绪。任何批评建议都要诚恳和宽容,多体谅有关工作的难处,多寻求不同意见的共同点,切实做到多鼓劲、少埋怨,多支持、少指责,多参与、少观望,顺时而谋、因势而动、适时而为;四是要尽精准扶贫之责。基层政协委员要以“富脑袋、富口袋、富后代、富生态”为切入点,走进贫困村与贫困户结对开展帮扶,在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增加就业岗位、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积极作为,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最需要、最迫切的问题。要积极参与产业扶贫行动,主动捆绑扶贫项目,积极开展培训就业,以产业壮大辐射带动贫困户,实现抱团发展、稳定脱贫。五是要尽关注民生之责。面对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从政协自身特点和实际出发,努力做到在关注民生政策的落实上做到政治协商有方,在改善民生问题的解决上做到民主监督有力,在服务民生事业的发展上做到参政议政有效,为“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建真言、摸真情、帮真忙;六是要尽维护稳定之责。政协组织要团结面广、包容性强的优势,切实当好传达上情的“宣传员”,反映下情的“联络员”,维护稳定的“调解员”,多做增进理解、扩大交流的工作,多做协调关系、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工作,努力营造大气谦和、心情舒畅、人尽其言、言尽其善的和谐氛围。
(四)牢记履职为民主旨,时刻做到心中有民。委员心中有民,才能体现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宗旨。一是坚持群众观点。人民政协来自人民,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源泉更在人民。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向人民学习、拜人民为师”的思想,自觉把人民群众当作政协工作的力量之源、工作之师、履职之本,读懂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历经沧桑所谱写的百科全书,从而在学习群众中增加智慧,在联系群众中把握方向,在依靠群众中凝聚力量;二是站稳群众立场。人民政协为人民是政协的本质要求,履职为民是政协委员的崇高使命。全体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工作理念,坚持把人民政协作为实现理想、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大舞台,充分利用协商议政、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载体,献富民之策,谋安民之计,建利民之言,行惠民之举,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言为民所建,策为民所献,利为民所谋;三是践行群众路线。焦裕禄同志深受人民群众爱戴,根本原因就在于他视人民群众为衣食父母、诚心诚意当人民公仆。全体政协委员要像焦裕禄那样,自觉把群众当亲人,准确把握“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正确理解“为谁履职、为谁尽责、为谁服务”,把践行群众路线与履行政协职责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爱民、亲民、利民、富民、安民、护民,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四是反映群众意愿。注重发挥政协联系紧密、渠道畅通的优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粮食安全、社会保障、合作医疗、城乡交通、安全饮水、新型农保、金融服务、居家养老、扶贫开发等问题,通过提案、建议案、社情民意信息把基层的情况和意见收集起来、反映上来,使政协成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五是维护群众利益。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从群众的需要和愿望出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做维护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六是温暖群众心怀。注重发扬政协委员广结善缘、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积极动员全体政协委员和创业成功人士投资兴业、爱心捐建公益事业,广泛组织吸纳民间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助学、助残、助老等公益活动,让委员的大爱善举温暖他人、回报社会。
(五)加强修养树形象,遵纪守法做楷模。一是敬畏道德操守。政协委员一般都是某个党派、某个地域、某个民族、某个社会阶层、某个行业、某个集团利益的代表性人物,受人尊重,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号召力。但在政协委员队伍中,因个人缺乏修养、自律不严,为富不仁、制假售假、违法乱纪、锒铛入狱的大有人在。为此,基层政协委员切不能以自身名誉、谋求发展为重,要不忘本分,自警自律,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严守委员行为准则,自觉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行不为,以责任心履职,以清静心处事,以平常心交友,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风采。二是敬畏法规法纪。基层政协委员要坚持学法、懂法、守法、敬法、护法,严格依照《宪法》和政协章程履职尽责,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体公民争做社会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是敬畏八项规定。基层政协委员要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时刻把务实清廉为民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切实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要以“三严三实”活动为抓手,以焦裕禄同志为榜样,坚定不移反对“四风”,持之以恒转变作风,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争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恪尽职守、秉公办事的模范。四是敬畏规章制度。要通过加强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接受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让广大政协委员自觉做到在履行职责中不谋取私利,在承包工程中不营私舞弊,在生产经营中不违法乱纪,在视察调研中不铺张浪费,用实际行动擦亮政协委员这块“金字招牌”。
(六)完善委员管理制度,激发委员履职活力。制定完善委员管理的各项制度,形成不断激发委员履职参政的长效机制,切实促进委员主动履职、积极参政。一是完善委员管理基本制度。如要求委员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会议、反映一条社情民意、撰写一份提案、参加一次调研视察活动、为基层群众办一件实事等,将此作为对委员的基本要求。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委员活动档案,将每位委员出席政协会议、参加活动、撰写提案、报送信息等履职情况集中汇总,作为评价考核委员履行职责状况的依据之一,实现政协委员在思想认识上由“要我作为”向“我要作为”转变。大力开展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报告、优秀社情民意、履职突出的优秀委员评选活动,引导委员正确处理社会荣誉和社会责任的关系。三是健全委员参会约束机制。把会风建设作为提高履职成效的突破口,建立健全规范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约束机制。对委员参加会议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的现象,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措施。如,竹溪县政协制定了《县政协委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协委员提名推荐程序,加强委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委员的激励、惩戒和进出机制。对不珍惜委员荣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告知、告诫谈话、劝辞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处分。通过健全约束机制,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积极性。四是建立和完善委员进退机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探索建立政协委员产生的协商遴选机制和不合格委员的退出机制,切实克服政协委员队伍中的惰性,有效保持政协委员队伍的整体活力。要充分利用换届契机,在委员队伍中适度保留优秀委员骨干,撤换那些只看荣誉,盲目应付的“挂名委员”,积极吸纳优秀新鲜“血液”,让群众认可,代表性强,影响力大,具有较强履职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政协队伍,永葆政协委员队伍的青春和活力。
(竹溪县政协主席 尹熙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