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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有落实 件件有回音  宁波镇海区政协社情民意办理制度化

2014-09-16 2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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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队不仅及时对社情民意进行办理,还第一时间与我取得了联系,真没想到这么快。”宁波市镇海区政协委员陆亚珍日前向区政协提案委提交《田顾村路口交通信号灯不正常,导致交通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请尽快修复》的社情民意,20号就办理完毕了。今年,她提交的3条社情民意信息,都及时得到了办理答复,让她十分满意。


  今年4月,镇海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联合发文出台的《关于加强政协社情民意办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规定,区政协提案委将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筛选整理,经区政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交相关部门办理,同时编发《镇海社情民意》,报送区有关领导。承办单位接到反映函后,要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15个工作日)进行办理,并与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作出书面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反馈区政协提案委。对委员反映的合理建议,应予以积极采纳,一时无法解决的,也要认真作出说明。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优化细化了社情民意办理答复工作,厘清了办理程序,提升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截至11月21日,委员们共提交社情民意信息155条,全部得到了办理答复。在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目前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数已经比去年的114条提高了36%。(王爱银 严宏波  转自《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