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政协第十三届湖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预计于2025年元月在武汉举行。会议期间拟安排会议发言。发言工作是人民政协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在全体会议期间履行职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为做好本次会议发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言内容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凝心聚力、献计出力。
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真切感知经济社会实际运行状况、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表达要直奔主题、言简意赅、层次分明,语言生动、有感染力。
可自主选择发言题目。选题立意要高、切口要小、小中见大。选题要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会议发言稿件处理办法和提交方式
(一)稿件处理办法
会议发言分为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口头发言包括联组会议口头发言、全体会议口头发言和小组会议发言。会议还将汇编书面发言。
凡被确定为联组会议口头发言和全体会议口头发言的材料,发言组将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凡提交而未安排口头发言的材料,原则上编入“大会书面发言材料”,委员可在小组会议上自主发言。转作提案或政协信息的来稿,一般不再作为发言材料处理。凡委员提交的发言材料被采用的,都作为委员履职成绩计入履职档案。
(二)提交方式
提交发言材料前,请认真审核材料中所有数据和可能涉密的内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
每份发言材料不超过2000字,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稿件提交后请尽量避免反复修改或撤换。
本次会议发言的收稿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请将发言材料发送至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发言组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发言组。
联系人:熊锦
联系电话:027-66997080(兼传真) 18071121406
邮箱:hyc@mail.hbzx.gov.cn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