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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的函

2018-12-29 14: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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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省政协委员,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拟于2019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省政协办公厅通知为准)在汉召开。为做好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进一步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形式提出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集体形式提出提案。提案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


(二)提案者应强化质量意识,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省委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建言献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提案须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言简意赅,不讲空话、套话,符合提案格式要求,字数在1500字左右。提案者提出提案禁止抄袭。


(四)以界别、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经集体同意、组长签名,由召集人负责在“提案管理系统”提交;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交的提案,还须该组织加盖公章;以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负责在“提案管理系统”征集委员联名。


(五)鼓励委员个人参与集体提案的提出工作。省政协委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所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小组或联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的调研、撰写、论证工作的,视同委员个人利用提案履职。该集体提案被评选为省政协优秀提案的,同时记入委员个人履职成果。


二、提案的基本格式

(一)案由。即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二)分析。即阐述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三)建议。即提案的核心部分,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办法。


三、不予立案的情况

根据《政协湖北省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提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相符的。

(二)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禁止的。

(三)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四)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或政协全体会议决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相违背的。

(五)由委员中的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反映本组织人事等内部问题的。

(六)进入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或涉及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质询或追责的。

(八)涉及举报单位和个人的。

(九)单纯要求机构编制,或为具体项目争取资金的。

(十)为本人或亲友解决个人问题的,或代转他人来信的。

(十一)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二)属于纯学术讨论的。

(十三)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

(十四)超出本省职权范围的。

(十五)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况。


四、提案的提交

(一)提交时间。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在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会议期间提案统计截止时间。统计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统计,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统计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统计。


(二)提交方式。鉴于全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提案者登录湖北省政协网站(http://www.hbzx.gov.cn/)首页“提案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提交(具体操作办法在大会报到时可向各驻地小组工作人员领取)。如无法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提案的,请携移动载体进行电子版提交,同时提交纸质提案。(提交地址:省政协机关715-2室或与大会秘书处提案组工作人员联系)


(三)信息更新。如提案者职务、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时,请及时在“提案管理系统”上进行更新,以便承办单位联系及复函。

 

附件:省政协重点提案参考选题 

联 系 人:葛九永  电话:027-87234424、18971441818

 

                             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 件

 省政协重点提案参考选题

 

1.新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的建议;

2.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培育问题;

3.健康扶贫的建议;

4.如何保证精准脱贫不落一人;

5.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的工作建议;

6.长江大保护的湖北实践的建议;

7.湖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8.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形势现状、问题和建议;

9.生物产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产业发展问题;

10.对外开放条件下的高端产业培育问题;

11.高技术服务业发展问题;

12.关于申报湖北航空经济实验区问题;

13.如何通过提质提标,促进绿色有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14.集中资源、整合力量争取国家科学中心及科学大装置、大平台落户湖北的问题;

15.关于把武汉市打造成为国家医学之都的建议;

16.关于在有条件的地方实现每个城乡家庭至少应有一人就业的建议;

17.关于进一步降低土地成本,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18.关于打造一批科学小镇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