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6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109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新闻记者证2016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鄂新广办发〔2017〕3号)要求,我单位已对李松同志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拟通过李松同志新闻记者证2016年度核验,现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姓 名:李 松(记者证编号K42134355000001)
公示期: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0日
监督举报电话:
010-8313895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电话)
027-68892510(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举报电话)
世纪行杂志社
2017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