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省政协委员: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十一届三次会议拟于2015年1月下旬在武汉举行。会议期间将安排大会发言和联组发言。为组织好本次会议的大会(联组)发言,使发言材料既有一定数量,更有较高质量,请你们提前做好材料准备。会议期间,发言材料将汇编成册,印发全体委员和有关方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发言材料的内容应体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实施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政协工作的重要议题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立论,努力为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推进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和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建言献策。
2.发言材料应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情况真实,数据准确,言之有物,做到有深度、有特色,文字简炼,重点是讲问题和建议,对策建议要切实可行。稿件篇幅控制在1500字为宜,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
3.发言材料可以界别(含党派团体)、专委会、委员个人或委员联名的名义署名。
4.拟提交大会(联组)的发言材料,应提前做好调研和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准备好的发言材料,可将材料(含电子文本)于2014年12月20日前寄送省政协办公厅联络处。提交发言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大会开始后的第一天晚上8:00。材料寄送地址:武昌洪山路85号省政协办公厅联络处,联系人:田剑、熊锦,联系电话:027-87125617 027-87232959,电子邮箱:2693044100@qq.com。
5.凡被安排为大会(联组)口头发言的委员,大会发言组将提前通知发言人作好准备。
附件:《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大会(联组)发言参考题目》
特此通知。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4年12月1日
附件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大会(联组)发言参考题目
1.推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争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
2.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湖北全面深化改革。
3.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4.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重大战略部署,努力建设富强湖北、创新湖北、法治湖北、文明湖北、幸福湖北。
5.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推进我省“十二五”规划实施,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6.统筹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湖北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湖北秦巴山区和幕阜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后汉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7.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湖北四化同步发展。
8.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9.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全省各地高新区发展,提高湖北产业和产品核心竞争力。
10.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兴农田水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业强省。
11.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完善我省现代市场体系。
12.坚持“一主三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大力提升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水平,实现我省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
13.推进新型工业化,做强做大优势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提高开发区建设质量和水平,建设工业强省。
14.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商业新型业态,推进我省第三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15.大力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全省城镇空间布局,强化城镇产业支撑,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16.加强湖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基础产业。
17.全面实施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突出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18.深入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科教强省。
19.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省。
20.创新我省社会治理体制,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促进就业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就业和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监管、安全保障和救援能力;健全符合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21.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我省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
22.坚持开发先导,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对外贸易,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坚持 “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构建我省开放型经济体制。
23.推进鄂港、鄂澳、鄂台合作,充分发挥港澳台有关人士作用。
24.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25.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我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
26.推进我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27.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党政机关执行力,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进一步优化我省发展环境。
28.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加强普法教育,提高立法质量,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完善法律救助体系,促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29.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促进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0.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31.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主动谋事、认真干事、努力成事,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完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切实履行政协职能,更好发挥政协委员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和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
32.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其他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