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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省政协办公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2014-09-16 2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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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研究室,各处(室),活动中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2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鄂管发〔2012〕53号)精神,围绕“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主题,积极开展省政协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活动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至17日。

    二、 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低碳体验活动。一是在醒目位置和相关场所张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二是倡导机关干部职工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上下班,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6月14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机关除信息处网络机房、机关安全监控、消防系统等特殊场所外,将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和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的照明一天,提倡3层楼以下办公人员不乘电梯;

    2、开展节水护水的专项活动。向机关干部职工印发《节水护水倡议书》,号召大家增强节水护水意识,强化节水护水责任,切实加强节水管理,从日常生活做起,自觉养成节水习惯。

    3、开展节能行动参与活动。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一元钱的积极参与活动,使大家养成空调开不低于25℃,开空调不开窗户、下班灯灭、烧水壶断电、空调关闭、不乱丢废旧电池的良好习惯,为节能减排工作作贡献。

    三、 活动要求
    开展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是省政府统一安排的一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要做的工作,请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支持、理解配合行政处所开展的各项节能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用自己的模范行为推进省政协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处室将开展节能活动情况及建议,请于6月18日前送行政处702房间,电话:87235930。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