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0年省政协办公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2014-09-16 23:14:59  
字体大小:【

 

机关研究室,各处(室),活动中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围绕“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主题,积极开展省政协办公厅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6月12日至18日。

    二、活动主要内容
    1、继续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一是张贴湖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二是6月12日开展“绿色出行日”,倡导干部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17日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停开办公区域空调和公共场所(如门厅、走廊、卫生间等)照明一天,倡导在3层楼以下办公楼的人员不乘电梯;三是抵制商品过渡包装,认真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践行”的抵制商品过渡包装专项活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2、深入开展“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专题活动。牢固树立“节约粮食光荣,浪费食品可耻”的思想观念,采取张贴节约粮食宣传画、制作节粮提醒标牌,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健康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节俭文明的生活,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的良好风尚。

    3、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征集活动。机关各处室在公共机构节能活动中,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积极撰写“我为公共机构节能做贡献”和“怎样提高公共机构节能效率”的文章,并于6月20日前送交行政处。

    4、开展节能行动倡议活动。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机关干部职工开展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一元钱的活动。提倡绿色办公、低碳生活的方式,为节能工作作贡献。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入持久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注重协调,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形成节能工作的浓厚氛围,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参加节能宣传周开展的各项活动

    2、加大宣传力度。行政处将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机关实际,采取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同时,利用机关网络广泛宣传我国能源短缺现状及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3、认真做好总结。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处室将开展节能活动情况及建议,请于6月30日前送行政处。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