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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民政协报》学习宣传和发行工作的通知

2014-09-16 23: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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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各市、州、县(区)委员会:
    《人民政协报》作为全国政协机关报和全国性统战报纸,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宣传阵地;是全国政协指导各级政协工作的重要舆论工具;是全国各级政协组织最重要的宣传资源和宣传主渠道。进一步利用好《人民政协报》,努力扩大《人民政协报》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对于扩大政协自身宣传、推进政协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

    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钱运录在今年召开的《人民政协报》宣传发行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报》在政协工作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报纸覆盖面。让每位政协委员都能够看到《人民政协报》,是政协委员应有的政治待遇,也是为委员参政议政提供服务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协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协调好本地区《人民政协报》的发行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钱运录副主席在《人民政协报》宣传发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全国政协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就做好《人民政协报》学习宣传和发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协组织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报》学习宣传和发行工作。学习《人民政协报》,宣传《人民政协报》,做好发行工作是基础。要切实加强领导,把《人民政协报》的发行征订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本地区2009年度的《人民政协报》订阅数量在2008年基础上有所提高,并在今后的每年的发行订阅工作中巩固和提高。

    二、订阅《人民政协报》是落实委员政治待遇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协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人民政协报》的订阅工作。具体为:各市州(直管市)政协要确保政协委员人手一份《人民政协报》;各县(市、区)政协要确保每位政协常委人手一份《人民政协报》;各级政协机关要确保处(科)室一份《人民政协报》;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订阅一份《人民政协报》。

    三、有关订阅《人民政协报》的具体要求,请按全国政协办公厅[2008]44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请各市州政协于2008年12月28日前,将本地(含市县区政协)订阅2009年度《人民政协报》情况,报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

    联系电话:027-87231154,027-87822918(传真)
    联系人:汪 锋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0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