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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州区政协建立激励考核机制  激发委员履职动力

2017-04-28 15: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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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襄州区政协注重用制度规范委员履职行为,强化联络联系、创新日常管理,健全履职考核,并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激发委员履职的主动性。

 

    1、完善委员联络机制。换届后,我们把300多名政协委员分成22个委员活动组,由专委会、活动组负责日常联络、组织开展活动和履职管理等,并建立了委员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委员服务与管理各项工作。通过印制委员通讯录,建立委员微信群、设立网络、短信互动平台等,加强交流沟通,做到感情上贴近、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增强了政协组织的凝聚力。

 

    2、创新日常管理机制。换届后,区政协制定《政协襄阳市襄州区委员会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对委员日常履职进行细化、量化,政协委员全勤参加一次政协全会、参加视察调研、民主监督、社会公益活动,提交提案、大会发言、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撰写“三亲”史料等,都可获得相应得分。并运用网络平台,建立了委员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委员履职情况的即时统计、自动生成,激励引导委员履职形成常态化。

 

    3、建立年度考核制度。为委员建立履职档案,开展履职登记工作。以活动组为单位,对委员的全年活动登记成册,详细记载活动的具体内容,定期汇总、通报。年底,由委工委会同各专委会、政协委员活动组对委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结果存入委员履职档案,视情况向委员本人、推荐单位、活动组以及组织、统战等部门通报,并作为委员年度奖惩和届满委员留任的主要依据。

 

    4、健全委员惩戒退出机制。在考评基础上,对责任感差、履职热情低,无故缺席政协会议、活动,年度履职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挂名委员”、“名誉委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履职考核低于60分的将予以警告;对两年不参加政协各种会议、活动,也没有提交任何提案、信息等,或累计2次受到警告的政协委员,劝其辞职;对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将撤销委员资格,打破委员“终届制”。

 

    (襄阳市襄州区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