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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同频共振  提高协商实效

2017-04-20 17: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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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应该广泛多层制度化,明确了在党的领导下,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近年来,南漳县政协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履职实践中,坚持与党政同频共振,主动争取县委对协商民主工作的重视,全力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出台规定,为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提供依据。近年来,县委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协商在决策之前”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政治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制定地方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其他重大事项要先协商后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要先协商后决定,制定重要决议决定要先协商后通过,使协商民主触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特别是“协商在决策之前”文件,对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协商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协商议题的提出、协商活动的准备、协商活动的组织、协商意见的形成和报送、协商结果的追踪和反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避免了协商民主活动的随意性。

 

    二、率先垂范,为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提供保证。县委书记坚持经常过问政协工作,县委副书记日常联系政协工作,对政协重要会议、协商活动一请就到,对政协重要文件及时研究、快速签批,主要领导的开明作风、示范行动形成了浓厚的协商民主氛围,推动协商民主向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延伸。九届以来,县政协共召开5次全体会议、20次常委会会议、5次提案交办会议、5次专题民主监督会议,每一次会议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出席并讲话。如2014年在县政协九届七次常委会关于“千亿级磷化工产业”专题协商会上,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及9个县直部门“一把手”亲临会议,听取委员意见,与委员进行面对面协商,县委书记要求:“县政协关于加快推进千亿级磷化工产业建设的建言报告很有前瞻性、科学性、操作性,请县委办公室全文转发,并请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园区建设高速平稳推进”。 

 

    三、适时点题,为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搭建舞台。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主题,县委坚持每年安排1—2个课题,要求政协进行调研和协商,使政协工作与党政大局同频共振、融为一体。如2012年,县委提请政协对全县“231”工作思路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县政协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调研小组一方面多形式召开民主协商会,广泛宣传县委决策,为思路凝聚共识;一方面积极寻求实施路径,围绕思路实施向县委建言,很多建议被县委直接转化为工作措施,县委书记、县长对政协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15年,县委要求政协对全县“十三五”规划进行协商建言。为做好这项工作,县政协邀请发改局领导对政协常委进行了专题辅导,在系统内大力开展“我为十三五规划献一策”活动,组织市县政协委员、各相关专业人士成立五个专班,对“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等5个重点问题开展调研,提交了《关于我县“十三五”做大工业经济总量,提高工业经济质量的建议》、《关于我县“十三五”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等五个调研报告,县委高度重视政协调研成果,并将“三县战略”(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纳入了全县“十三五”规划内容。2016年,县政协按照县委要求,重点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在县政协九届十八次常委会上进行了专题协商,为全县打赢扶贫攻坚战贡献了政协力量。2017年,根据新一届县委要求,县政协拟围绕“推进中国有机谷建设”协商建言,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相关调研活动。

 

    (南漳县政协  郑兴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