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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建言科学发展 

2015-04-07 12: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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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民主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民主政治制度。一年来,蕲春县政协积极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不断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

 

    一是健全了协商民主制度。根据蕲春县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对政协协商民主的原则内容、计划制定、形式程序、工作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指导意见,为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丰富了协商民主形式。按照协商民主要求,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围绕全县经济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公检法司工作情况,召开常委专题议政会;针对委员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召开经济科技部门与创业委员对口协商会;结合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提案的办理,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不断丰富了协商形式,拓宽了协商领域。


    三是提升了协商民主成效。通过专题议政、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让委员与部门之间,有了正面交流的载体、全面沟通的机会、直面对接的平台,在困难与智慧碰撞,问题与政策融合中,产生积极效应。如在提案办理协商会中,委员与提案承办单位通过面对面交流、协商,提出了很多办理提案的好点子、好建议,特别是对“加强出租车管理”、“提升漕河城区建设品位”等提案,提出了一些积极应对的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落实和办理。


(蕲春县政协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