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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题协商  彰显政协作为

2014-09-15 23: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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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政协  谢军


    中共十八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并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这对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秭归县政协充分发挥政协的独特优势和渠道作用,把开展专题协商活动作为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第一,要精心选题。选准、选好专题协商议题,是开展好专题协商的重要环节。对协商议题的确定,秭归县政协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做到工作思路与县委、政府全局工作思路和重大工作部署同向同步,注重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心选题。每年年初适时召开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研究和消化县委县政府全年工作部署,了解全县的工作大局,明确全年工作的重点,预测重要工作的难点,把握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以此来寻找视察工作的切入点。


    在三峡翻坝物流园建设初期,为了切实做好搬迁居民安置工作,县政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组织调研专班到我市伍家区、宜都市和云南省寻甸县,学习考察外地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大胆探索项目建设征地拆迁集中安置新模式的经验,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协商会,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既有效保障了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又集约节约利用了土地,避免了“城中村”的出现;秭归的建筑业曾经在三峡库区大搬迁、大移民过程中异军突起,在宜昌市县市区中首屈一指。后来,随着移民搬迁的结束,企业改制,全县建筑业步入低谷。近些年,建筑业虽然有了新的发展,但由于地方政府扶持建筑企业的政策不多,建筑企业发展的环境不宽松,建筑企业自身底盘小,建筑企业成长能力弱等因素,制约了我县建筑业的发展壮大。为此,县政协组织专班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替政府代拟了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为县委县政府指导全县建筑业发展提供了决策依据,县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指出:“调研选题很好,要求结合我县建筑业发展实际,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报告中所提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这些课题的选择,充分把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热点,体现了“党政所需、政协出力”的要求,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所提的建议被充分采纳,发挥了人民政协的作用和影响力。


    第二,要深入调研。议到点子、说到关键,既体现参政能力,又展示议政形象,这取决于调查研究是否扎实。每个专题协商题目确定后,我们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详尽的协商方案,确定政协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部门,本着精干高效、轻车简从、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尽可能细致地安排好每次调研活动,做到精心筹划、环环相扣,确保整个协商活动的有效衔接。在调研方式上,采取政协与党政部门联动、集中时间,组织委员和界别视察、召开座谈会、外出考察、咨询论证等,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提供生动详实、内容丰富的基础材料和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在调研人员组成上,尽可能的安排与调研课题关系紧密的专家和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参加,减少领导参与人数,避免走马观花走过场图形式,努力提高调研效果。


    在开展秭归县建筑业发展专题调研时,首先组织专班走访县内建筑企业负责人,全面了解了我县建筑企业发展现状,然后由县政协具体负责调研活动的专委会负责人、县住建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等组成专班,赴全国建筑业强县——浙江省东阳市、绍兴县和本市夷陵区考察学习外地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再到本省宣恩县、山西省大同市了解我县建筑企业向外拓展情况。在整体了解掌握协商主题基本情况的前提下,组织调研组成员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找到面临的困难和症结,剖析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并整理撰写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交给县委县政府。


    第三,要开好会议。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开好会议,是政协履职的重要手段。组织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讨论协商,真心诚意地听取意见建议,并充分协商及时答复,使协商会议形式庄重、规范有序、富有成效。同时,严格按照专题协商会程序要求,做好会前通知,准备好会议所需要的各种协商材料,使参会人员提前掌握协商议题和调研组提出的初步协商意见,以便做好协商讨论的准备,增强协商效果。


    在对全县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后,县政府与政协及时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会议由县长主持,县政协调研组、分管副县长和14家本县建筑企业法人及县住建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监察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协商讨论。会议充分听取了企业法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全县建筑业健康发展形成了共识,要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培育,从资金、人才、环境、服务和保障上提供政策支持,扶持企业做大做强;要求建筑企业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协作、抱团发展,进一步增强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努力回报社会。


    第四,要注重实效。只有把政协的协商成果转化为县委县政府实实在在的决策行为、各有关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也才能进而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专题协商会后,我们及时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形成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意见建议及会议资料汇编报送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同时,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健全意见建议跟踪和反馈制度,推进参政议政成果的落实。


    为促进专题协商成果的转化,我们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长效机制的建立,制订了《中共秭归县委关于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政协专题协商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标,建立了县委办牵头,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参与的政协协商民主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政协协商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落实好专题协商成果处理转化反馈系统。对于县政协报送的专题协商成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阅批,明确落实办理部门,规定落实办理时限并及时反馈;对于特别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凡党政领导同志的批示件,由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负责督办,并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向县政协反馈,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成果转化反馈系统,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今后一个时期,政协协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履行政协职能的实践中,积极探索政协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的新方法、新思路,更好地发挥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