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盛鸿平
盛鸿平同志生于1970年9月,武汉市新洲区政协委员,担任新洲区人民法院李集法庭庭长。大学本科,民进会员,民进武汉市委经济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进新洲工委委员。
他于1989年通过全省统一招干考试,在原新洲县所有参加竞争岗位的选手中,盛鸿平以全区第一名的成绩被法院录取。先后任司法警察、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在“执行难”社会现象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近十余年里,他一直战斗在法院执行工作的最前沿。他爱岗敬业,能吃苦,善学习,一直是庭里的业务骨干。工作中一贯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凡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案件,都能见到他奔波劳碌的身影。担任执行庭副庭长期间,他带领的执行庭重案组主要承办领导交办和省、市法院指定执行的各类重大疑难案件,积极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获得市区法院的一致好评。为化解新洲法院“执行难”局面作出了较大贡献。在执行庭工作十余年,经手办理千余件执行案件,都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办案效果。从来没有当事人对他进行投诉。他先后获得市级办案能手称号五次,并获得过“武汉市十佳优秀法官”、“武汉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等诸多荣誉。
除法院本职工作外,该同志近年来同时担任区政协委员、区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区纪委、监察局、市地税局、区人社局特邀监察员,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员等社会职务。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他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一名党外代表人士的职责,得到社会各界和有关领导的好评。2010年,他作为政协委员参加全区民主评议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活动,在大会上作的《和衷共济、共筑新洲经济发展和谐软环境》发言被评为政协年度优秀协商发言;在区政府、区发改委向社会征集新洲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意见时,他提出的几点意见建议均被采纳,成为该纲要中关于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核心内容;在新洲区政协三届六次全会上,盛鸿平同志被推选作了《共同关注弱势群体,全面推进法律援助》的大会发言,该发言后来转化为提案,并被列为2011年度新洲区政协重点提案。在区政府领导及区司法局等承办单位的高度重视下顺利办理完结,从此新洲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2011年度,盛鸿平获民进武汉市委会参政议政一等奖(全市共四人)。2012年初,在新洲区委统战部和区法院党组的指导和支持下,由盛鸿平同志牵头组织成立了区法院党外干部活动小组,成员包括民进、民盟和无党派优秀青年代表,该小组制订了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调研活动,为区法院党组建言献策,较好地展示了党外干部的作用和才华。
因其突出的表现,2012年3月,盛鸿平同志被任命为民进武汉市委经济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5月底,作为民进新洲工委唯一的选举代表参加了湖北省民进第六次代表大会,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楼阳生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