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明确欺凌行为所负法律责任。”
“作为老师,要敢管、善管,及时识别学生遭受欺凌的信息,发现学生衣服破损或有明显的外伤、突然哭泣、咬指甲或经常请假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学生沟通、与家长联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家长有责任有义务严格要求孩子,积极配合学校、老师抓好教育,对不良行为不能偏袒;孩子在校受到欺凌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发现欺凌现象要勇敢站出来、及时报告。”
“要加强对厕所、寝室、树林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加强对有欺凌行为的重点学生教育监管,加强家校、警校、校内校外的联动配合。”
…………
4月12日,枣阳市政协围绕“防治校园欺凌,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议题,在熊集中学召开“一线协商·共同缔造”会议,政协委员、学校、教师、家长及学生代表纷纷建言,提出意见建议。
“教育部门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加大人防、技防、物防等建设投入。”“公安机关要当好坚强后盾,加强校内巡查、校外整治,综合运用法律手段,有信心有措施管住校园欺凌行为。”“镇委镇政府要把防治校园欺凌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社区、村组要做好留守、困境少年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和熊集镇领导现场回应,达成工作共识,提出工作举措。
“市政协和广大委员要持续推进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在助力法制宣传、思政教育、惩戒矫正、综合治理等方面下功夫,织密筑牢学生安全防护墙,关爱学生健康成长,努力让学校成为学生和家长最放心、最安全、最满意的地方。”市政协副主席殷少波在协商会上强调。
协商会前,枣阳市政协委员、实验中学思政课老师吴传祥和熊集镇派出所民警对熊集镇中学师生开展了防治校园欺凌的宣讲活动,让同学们深入认识校园欺凌的表现和危害,学会自我保护和求助,远离欺凌行为。
(枣阳市政协 李梅 肖辉兵 马剑锋 供稿)